欢迎来到天天文库
浏览记录
ID:27207059
大小:448.00 KB
页数:142页
时间:2018-12-01
《广发中证全指金融地产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发起式.doc》由会员上传分享,免费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内容在行业资料-天天文库。
1、广发中证全指金融地产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发起式联接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2016年2号基金管理人: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托管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要提示】本基金于2015年5月27日经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5]1050号文准予募集注册。本基金管理人保证招募说明书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本招募说明书经中国证监会注册,但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注册,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价值和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投资有风险,投资人认购(或申购)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本招募说明书。基金管理人
2、管理的其他基金的业绩不构成对本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本基金投资于证券市场,基金净值会因为证券市场波动等因素产生波动,投资者在投资本基金前,需充分了解本基金的产品特性,并承担基金投资中出现的各类风险,包括:因政治、经济、社会等环境因素对证券价格产生影响而形成的系统性风险,个别证券特有的非系统性风险,由于基金投资人连续大量赎回基金产生的流动性风险,基金管理人在基金管理实施过程中产生的基金管理风险,本基金的特定风险等。
3、本基金为广发中证全指金融地产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广发中证全指金融地产ETF”)的联接基金,风险和收益高于混合型基金、债券型基金与货币市场基金。本基金为指数型基金,主要投资于广发中证全指金融地产ETF,具有与标的指数、以及标的指数所代表的股票市场相似的风险收益特征。本基金与广发中证全指金融地产ETF在投资方法、交易方式和业绩表现等方面存在着联系和区别。本基金对广发中证全指金融地产ETF的投资比例不低于本基金资产净值的90%,投资标的单一且过分集中有可能会给本基金带来风险。投资者在进行投资决策前,请仔
4、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及《基金合同》。投资有风险,投资人拟认购(或申购)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本基金《招募说明书》与《基金合同》,全面认识本基金产品的风险收益特征,充分考虑投资人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并对于认购(或申购)基金的意愿、时机、数量等投资行为作出独立决策。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人基金投资要承担相应风险。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的业绩并不构成本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本招募说明书(更新)所载内容截止日为2016年7月9日,投资组合更新至2016年6月30日、净值表现截止日为2015年12月31日。目录第一部分绪言1第二
5、部分释义2第三部分基金管理人6第四部分基金托管人13第五部分相关服务机构15第六部分基金的募集52第七部分基金合同的生效57第八部分基金份额的申购、赎回与转换59第九部分基金的投资69第十部分基金的业绩79第十一部分基金的财产81第十二部分基金资产的估值82第十三部分基金的收益与分配87第十四部分基金费用与税收89第十五部分基金的会计与审计92第十六部分基金的信息披露93第十七部分风险揭示99第十八部分基金合同的变更、终止与基金财产的清算102第十九部分基金合同的内容摘要104第二十部分基金托管协议的内容摘要119第
6、二十一部分对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服务129第二十二部分其他应披露事项131第二十三部分招募说明书存放及查阅方式145第二十四部分备查文件146第一部分绪言《广发中证全指金融地产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发起式联接基金招募说明书》(以下简称“招募说明书”或“本招募说明书”)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以下简称“《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以下简称“《运作办法》”)、《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以下简称“《销售办法》”)、《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以下简称“《信息披露办法》”)
7、以及《广发中证全指金融地产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发起式联接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编写。基金管理人承诺本招募说明书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广发中证全指金融地产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发起式联接基金(以下简称“基金”或“本基金”)是根据本招募说明书所载明的资料申请募集的。本基金管理人没有委托或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招募说明书中载明的信息,或对本招募说明书作任何解释或者说明。本招募说明书根据本基金的基金合同编写,并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
8、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注册。基金合同是约定《基金合同》当事人之间权利、义务的法律文件。基金投资人自依基金合同取得基金份额,即成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和本基金合同的当事人,其持有基金份额的行为本身即表明其对基金合同的承认和接受,并按照《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享有权利、承担义务。基金投资人欲了解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权利和义务,应详细查阅基金合
此文档下载收益归作者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