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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18-12-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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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企业货物贸易核查要点提示国家外汇管理局塘沽中心支局经常项目科张斌2014年8月内容提示非现场监测现场核查分类管理案例介绍参考资料:《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印发货物贸易外汇管理法规有关问题的通知》(汇发[2012]38号)附件:1.《货物贸易外汇管理指引》2.《货物贸易外汇管理指引实施细则》3.《货物贸易外汇管理指引操作规程》(银行企业版)国家外汇管理局应用服务平台“问题解答”栏目《货物贸易外汇管理制度改革问题解答》(第1—3期)《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加强外汇资金流入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汇发[2013]
2、20号)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完善银行贸易融资业务外汇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汇发[2013]44号)核心问题交易背景真实、合法(符合企业经营情况,具有真实的货物流和外贸背景)具体表现资金流与货物流匹配一致(资金流与货物运输、储存单据的匹配一致)一、非现场监测外汇局根据企业最近12个月的相关贸易外汇收支和货物进出口数据,结合其贸易信贷报告等信息,设定总量差额、总量差额比率、资金货物比率、贸易信贷报告余额比率等总量核查指标,衡量企业一定期间内资金流与货物流的偏离和贸易信贷余额变化等情况,将总量核查指标超过一
3、定范围的企业列入重点监测范围。外汇局依托监测系统按月对企业的贸易外汇收支进行非现场核查。总量核查指标含义1、总量差额:企业最近12个月内被外汇局纳入核查的贸易收支累计差额与货物进出口累计差额之间的偏差;总量差额=(∑调整后进口额+∑调整后收汇额)-(∑调整后付汇额+∑调整后出口额)2、总量差额比率:总量差额与该企业同期被外汇局纳入核查的进出口和贸易外汇收支累计规模之间的比率;总量差额率=总量差额÷(∑调整后进口额+∑调整后收汇额+∑调整后付汇额+∑调整后出口额)×100%3、资金货物比率:企业最近
4、12个月内被外汇局纳入核查的贸易外汇收支累计规模与同期进出口累计规模之间的比率;资金货物比=(∑调整后收汇额+∑调整后支出额)÷(∑调整后出口额+∑调整后进口额)×100%4、贸易信贷报告余额比率:根据企业贸易信贷报告的月末余额合计与企业最近12个月内进出口和贸易外汇收支累计规模之间的比率。贸易信贷报告余额比率=(预收货款余额+预付货款余额+延期收款余额+延期付款余额)÷(∑进口额+∑收汇额+∑出口额+∑付汇额)×100%注:“∑”计算范围为核查月倒推12个月点击【企业信息管理】—【企业管理状态查
5、询】—【业务指标情况】,查看企业当前各项业务指标情况。点击【企业信息管理】—【企业管理状态查询】—【基础业务数据】,查看调整后的出口额、进口额、收汇额、付汇额。如指标被红色或绿色填充,则说明指标存在异常!二、现场核查外汇局对企业非现场监测中发现的异常或可疑的贸易外汇收支业务实施现场核查,并通过现场核查最终确定企业分类名单,实施分类管理。现场核查企业范围1、任一总量核查指标与本地区指标阈值偏离程度50%以上;2、任一总量核查指标连续四个核查期超过本地区指标阈值;3、预收货款余额比率、预付货款余额比率
6、、延期收款余额比率或延期付款余额比率大于25%;4、一年期以上的预收货款、预付货款、延期收款或延期付款各项贸易信贷发生额比率大于10%;5、来料加工工缴费率大于30%;6、转口贸易收支差额占支出比率大于20%;7、单笔退汇金额超过等值50万美元且退汇笔数大于12次;8、外汇局认定的需要现场核查的其他情况。现场核查方式1、要求被核查企业提交相关书面材料;2、约见被核查企业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人;3、现场查阅、复制被核查企业的相关资料;4、外汇局认为必要的其他现场核查方式。现场核查主要内容反馈现场核查通
7、知书电子和纸质通知书;接到电子通知书,需在3个工作日内反馈;必要时,也可到外汇局现场签收;通过电子和纸质两种方式均未收到企业签收反馈信息且通过企业名录登记信息所列联系方式无法与企业取得联系的,外汇局将在监测系统注销该企业名录,撤销该企业网上业务开户。现场核查主要内容企业下载数据包外汇局向现场核查企业发送相关明细数据企业下载时间(《通知书》发放次日起30天内)可到外汇局下载(30天后)现场核查主要内容企业报告企业应在收到《通知书》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向所在地外汇局提交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人签字并加
8、盖单位公章的书面报告及相关证明材料;核查人员可在审核企业报告的基础上,要求企业重点对导致指标异常的特殊业务、特定交易等特别事项提交相应的证明材料;企业提交的证明材料中,有效凭证和商业单据应为原件或加盖企业公章的复印件,相关部门出具的各类批准文件应为原件。证明材料应按顺序编号并提交证明材料清单。现场核查主要内容约见谈话收到《通知书》或约谈通知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授权相关人员到外汇局现场说明情况;约见笔录谈话材料由企业当事人和外汇局核查人员共同签名,并加盖企业公章。现场调查收到《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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