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天天文库
浏览记录
ID:27040545
大小:61.00 KB
页数:9页
时间:2018-11-30
《关于申报2017年度文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的通知 》由会员上传分享,免费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内容在工程资料-天天文库。
1、关于申报2017年度文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的通知 党中央有关部门办公厅(室),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办公厅(室),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有关中央企业: 根据《深化财税体制改革总体方案》、《国务院关于改革和完善中央对地方转移支付制度的意见》(国发〔2014〕71号)、《财政部关于重新修订印发<文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财文资〔2012〕4号)等有关要求,现就2017年文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以下简称专项资金)申报管理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2017年总体安排 为进一步加大文化领域供给侧结构性改革
2、力度,更好地引导和扩大文化消费,推动文化产业转型升级(爱基,净值,资讯),加快完善专项资金管理模式,提高资金使用效益,2017年专项资金继续重点用于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宣传文化体育部门确定的重大政策、项目,并继续采用市场化运作模式,通过参股基金等方式,提高资源配置效率。 二、重大项目部分 (一)主要目标。 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推动文化产业发展有关要求,由宣传文化体育部门牵头负责项目遴选工作,促进财政政策与产业政策有机衔接。调整资金投入结构,降低直接补助比例,提高贷款贴息、保费补贴等事后奖补比例,进一步放大财政资金杠杆、撬动效应。 (二)主要内容及牵头部门。 1.支持中
3、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发展,由中宣部牵头负责。 2.实施文化金融扶持计划,由文化部牵头负责。 3.支持特色文化产业发展,由文化部牵头负责。 4.促进文化创意和设计服务与相关产业融合发展,由文化部牵头负责。 5.推动影视产业发展,由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牵头负责,其中重点影视项目由中宣部负责。 6.推动广电X络资源整合和智能化建设,由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牵头负责。 7.扶持实体书店发展,由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牵头负责。 8.推动传统媒体和新兴媒体融合发展,由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牵头负责,其中报刊台X媒体建设由中宣部负责。 9.推动对外文化贸易发展,由商务部牵头负责。 1
4、0.支持体育健身休闲产业发展,由国家体育总局牵头负责。 对于符合上述支持重点中的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项目、文化与科技融合发展项目优先予以支持。 (三)申报要求。 1.同一项目不得向不同宣传文化体育部门多头申报。 2.不得与其他渠道财政资金重复申报。 3.申报文件应包括企业名称、项目名称、所属重大项目类别、申请金额、项目简介等内容。具体项目申报资料和程序,按照牵头宣传文化体育部门要求报送。 4.向中央牵头宣传文化体育部门申报截止时间为2017年5月15日,逾期不予受理。 (四)申报程序。 1.负责牵头的宣传文化体育部门承担重大项目的征集、遴选工作,拟申请企业
5、可向上述部门咨询(具体联系方式见附件3)。 2.负责牵头的宣传文化体育部门确定拟支持项目名单。 3.在拟支持项目名单中,承担单位为中央企业(单位)的,原则上由其主管部门以部函形式向财政部申报。财务关系在财政部单列的中央文化企业,其申报材料经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后,以企函形式向财政部报送;资产和财务关系在财政部单列的中国出版集团公司、中国对外文化集团公司、中国广播电视X络有限公司,以企函形式直接向财政部申报。承担单位为地方企业(单位)的,由其所在地省级财政厅(局)汇总后向财政部申报。 三、市场化配置资源部分 (一)主要目标。 落实《国务院关于改革和完善中央对地方转移支付制度的
6、意见》(国发〔2014〕71号)有关要求,引入市场化运作模式,培育、遴选一批中央、地方的优秀文化产业基金,支持重点省级国有文投集团加大债权投资力度,切实发挥财政资金引导和杠杆作用,积极撬动社会资本支持文化产业发展。 (二)申报要求。 1.申请专项资金扶持的基金,应符合以下条件: (1)基金已按有关法律法规在中国境内设立,组织形式为合伙企业制或公司制。 (2)基金类别是文化产业投资基金,投资方向为文化产业各细分或相关领域。 (3)基金管理公司运作规范,投资决策、风险控制等相关制度完善。 (4)往年文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已参股基金,原则上不得以同一投资期基金重复申报。 2
7、.申请专项资金扶持的省级文投集团,应符合以下条件: (1)具备开展文化资产融资业务的相关资质,在文化企业融资租赁、文化无形资产评估等方面经验丰富,以往为中小文化企业提供融资服务业绩较好。 (2)集团及相关承办单位根据财政扶持资金规模,按照不低于3:1的比例进行配套。 (三)申报程序。 中央各部门(单位)出资设立的文化产业基金应通过其主管部门向财政部申报,地方文化产业基金及省级文投集团应通过当地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以下统称省级)财政厅(局)向财政部申报,省级财政
此文档下载收益归作者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