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注册会计师职务侵权民事责任的承担主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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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论注册会计师职务侵权民事责任的承担主体【摘要】注册会计师职务侵权的民事责任问题一直是西方国家学界探讨的难点与重点,因为每一起针对注册会计师的诉讼,往往都演化为整个职业的一种危机。而责任承担是其中的一个重要问题。会计师内部责任理论不能充分体现民事责任制度的惩罚与教育功能。应当予以摈弃,会计师应当也可能单独成为过失侵害第三人民事权利的独立责任主体。【关键词】注册会计师;不实财务报告;民事责任;责任承担【英文摘要】Thecivilliabilityofcertifiedpublicaccountant’sjobinfringementisalportantpointinth

2、eportantproblem.Thetheoryofthecertifiedpublicaccountant’sinternalliabilitycan’tembodythefunctionsofpunishmentandinstructionofcivilliabilityanditshouldbeabandoned.Thecertifiedpublicaccountantshouldalsobeapersonindependent.三、注册会计师职务侵权民事责任的承担主体事实上,目前在我国作为专家责任之一的会计师民事责任与两大法系的“专家责任”内涵尚相差甚远。诚

3、然,源于我国会计师这一行业产生的特殊历史背景、某种常以强制性的法律规定形式来抹杀人们的个性和创造力以及缩小个人的自由空间的政治文化因素和人们对其所属单位存在着“一荣俱荣”、“一损俱损”的强烈归属感的文化传统因素,人们对会计师因执业过失给他人造成损失后,由其所在会计师事务所承担责任似乎已形成了一种潜意识规则。但会计师作为一种专家,其执业活动具有特殊性。就世界范围而言,各国审计准则均要求会计师在执业活动中应保持应有的“执业判断力”和“职业谨慎态度”,即会计师在执业活动中应充分运用其个人的执业判断力,在进行执业判断时,必须保持应有的职业关注。如果会计师未保持应有的职业关注,

4、均为其过失的表现,对第三人造成损害的,应由其个人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即使以有限责任的组织形式执业,会计师执业的民事责任仍未改变,如在美国,一般来说,在指控某一合伙人或股东的民事诉讼中,其他合伙人或职业公司股东要承担连带责任。但如果事务所是有限责任合伙公司组织,或是一般公司,或是有限责任职业公司,则与某一合伙人或股东有关的诉讼责任不会延伸到另一名合伙人或股东的个人财产,除非其他合伙人或股东也与引起此项责任的合伙人的诉讼案有直接牵连{3}。在香港,公司法例的颁布使会计师能够以公司制的方式执业,审计师的个人财产在不是本人过失造成的不能清偿的对事务所的过失索赔时受到保护。但审

5、计师由于本人职业上的过失责任被认定为可能时不是有限责任。在确定是个人谨慎责任的案例中有过失的个人可能会产生个人责任,这时负有执业责任的会计师是以会计师的身份而不是以股东的身份受到指控{4}。我国台湾地区“证券交易法”第32条规定:“除非会计师能举证出具查核签证时并无过失,否则应就其所签证之公平说明书的虚伪或隐匿记载所造成之损害,与公司负责人,证券承销商及其他签证律师等,负赔偿责任。”我国现行《注册会计师法》没有明确规定会计师执业的民事责任。该法将注册会计师定为“执业人员”,同时对该会计师如何执行业务作了规定。根据该法的规定,从事审计业务是注册会计师在执行业务而不是会计

6、师事务所在经营业务。独立审计准则和财政部于2001年7月2日颁布的《关于注册会计师在审计报告上签名盖章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审计报告不仅需要会计师事务所盖章,还需要注册会计师签名盖章方为有效。在审计报告上签名盖章就是注册会计师的执业行为,批准会计师事务所盖章则是批准人在履行职务行为。由此可见,我国与国际上通行的做法一样,会计师事务所是会计师执业的方式这一格局并没有改变。因此,我国会计师执业的民事责任仍然应是个人责任。目前,我国会计师事务所的组织形式主要有合伙制与有限责任公司制两种,其发展趋势应主要是合伙制。根据合伙理论,作为合伙人的专业人士即使是代表合伙组织对外提供特

7、定的专业服务,其对因自己的过失对第三人导致的损害应承担民事责任,这种法律责任是一种直接的法律责任,而非间接或补充性质的,虽然其他合伙人也应当对此专业人士的民事责任承担连带责任,但受害人对有过失的作为合伙人的专业人士直接请求承担民事责任是不会存在任何法律上的障碍的,这取决于受害人的选择权。在有限责任公司形式的会计师事务所,股东以出资额为限承担有限责任,但作为会计师,执业的民事责任仍然是个人责任,应当对其执业行为承担民事责任。即会计师因本人在职业上的过失行为引起赔偿而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的财产不足以偿付而破产时,会计师作为事务所股东的责任是有限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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