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天天文库
浏览记录
ID:26957328
大小:44.00 KB
页数:4页
时间:2018-11-30
《国立高雄大学通识教育中心教师升等审查要点》由会员上传分享,免费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内容在学术论文-天天文库。
1、國立高雄大學通識教育中心教師升等審查要點民國100年1月12日第67次校教評會議通過民國102年6月25日中心102學年度第1次中心會議修正通過民國102年9月25日本校第85次校教評會議通過民國104年4月10日第144次行政會議格式修正通過。民國104年10月15日104學年度第2次中心會議修正第二、五、六、七點、民國104年12月3日104學年度第1次中心教師評審委員會修正第二、五、六、七點。民國104年12月23日本校第99次教師評審委員會修正第二、五、六、七點。民國104年12月31日校長核定。民國106年12月18日106學年度第4
2、次中心會議修正第七點、十一點。民國107年5月29日中心106學年度第3次中心教師評審委員會議修正通過。民國107年6月13日本校第116次教師評審委員會修正第七、十一點。民國107年8月6日校長核定。一、國立高雄大學(以下簡稱本校)通識教育中心(以下簡稱本中心)依據本校組織規程第三十九條、本校教師評審委員會設置辦法第二條、及本校教師升等辦法第三條,訂定「國立高雄大學通識教育中心教師升等審查要點」(以下簡稱本要點)。二、本中心教師之升等,除法令另有規定外,悉依本要點辦理。三、本中心教師升等審查分初審及決審二級,分別由本中心教師評審委員會(以下簡
3、稱中心教評會)、本校教師評審委員會(以下簡稱校教評會)辦理之。四、本中心各級教師之升等應具下列資格之一:(一)講師1.具碩士學位或其同等學歷證書,成績優良者。2.取得學士學位後,曾任助教擔任協助教學或研究工作四年以上,成績優良,並有專門著作者。3.取得學士學位後,從事與所習學科有關之研究工作、專門職業或職務六年以上,成績優良,並有專門著作者。(二)助理教授:1.具博士學位並有專門著作者。2.取得碩士學位後,曾從事與所習學科有關之研究工作、專門職業或職務四年以上,成績優良,並有專門著作者。3.曾任講師三年以上,成績優良,並有專門著作者。(三)副教
4、授:1.取得博士學位後,曾從事與所習學科有關之研究工作、專門職業或職務四年以上,成績優良,並有專門著作者。2.任助理教授三年以上,成績優良,並有專門著作者。(四)教授:1.取得博士學位後,曾從事與所習學科有關之研究工作、專門職業或職務八年以上,有創作或發明,在學術上有重要貢獻或重要專門著作者。2.任副教授三年以上,成績優良,並有重要專門著作者。四之一、教育人員任用條例修正公佈(八十六年三月十九日)施行前已取得講師、助教證書之人員,如繼續任教而未中斷,得逕依原升等辦法送審,不受大學法第二十九條之限制。四之二、藝術類科教師,得以作品及成就證明代替專
5、門著作送審。體育類科教師本人或受其指導之運動員參加重要國際運動賽會,獲有名次者,該教師得以成就證明代替專門著作送審。四之三、送審之專門著作、作品及成就證明依教育部訂頒「專科以上學校教師資格送審辦法」及其他相關規定辦理。四之四、專業技術人員之升等辦法另訂之。一、本中心教師申請升等,除應具有本要點第四條所列資格外,並應符合下列條款:(一)升等年資之計算需符合本要點第四條之規定辦理,以教育部所頒現職證書內記載之起資年月推算至申請升等當年7月31日止(當年8月1日為教師升等生效日)滿3年以上,或擬升等職級年資起算年月往前推算滿3年以上。(二)本中心教師
6、需於本校任教服務滿一年以上,始得向本中心提出升等之申請。(三)教師年資依教育部頒教師證書記載年資起算年月計算。專任教師經核准全時進修、研究者,其全時進修、研究期間年資最多採計一年,經核准借調者,其借調期間年資最多採計二年。(四)申請升等之教師應於規定期限內向本中心提出申請,逾期不予受理。二、本中心專任教師升等程序及相關規定如下:(一)擬申請升等之教師,應檢具以下資料,送請所屬組別進行初步審閱,於每年6月15日(擬於當年8月1日生效)或12月15日(擬於次年2月1日生效)前,送中心辦公室進行著作外審。1.本校教師升等評分表、擬升等教師資料表各乙份
7、。2.擬升等教師履歷資料(含學經歷、研究專長、著作目錄)、重要學經歷證件影本(國外學經歷證件須經我國駐外單位驗證、教師證書影本、現職聘書影本,各五份。3.升等前一等級教師資格後及送審前五年內(期間曾懷孕或生產者,得申請延長七年內)代表著作一篇(若有合著者,需附教育部專科以上學校教師資格審查代表著作合著人證明表)、及升等前一等級教師資格後及送審前七年內(期間曾懷孕或生產者,得申請延長九年內)之參考著作(如為專門著作最多三冊,如於期刊發表者,不受前述之限制),各乙式四份。4.其他有助審查之資料,各四份。(二)依本校教師資格審查著作外審作業辦法辦理,
8、將升等專門著作、作品及成就證明送請校外學者專家三人審查(作品審查四位),至少二位外審成績達70分以上者(作品至少三位外審成績達70分以上),始得繼續升
此文档下载收益归作者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