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范刑法解释乃刑法正确适用首要题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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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规范刑法解释乃刑法正确适用首要题目近年来,随着刑事法治的推进以及立法解释、司法解释的不断出台,刑法解释开始进进人们的视野,并引起学界的广泛反思。10月9日至11日,在长沙市召开的2003年法学会刑法学会年会上,刑法解释题目成为学者们讨论的热门话题之一。与会学者以为——规范刑法解释乃刑法正确适用首要题目。  刑法解释题目既是一个重要的刑法基础题目,又是一个实践性很强的题目。从形而上的层面上说,它关系着刑事法治的建构,从形而下的层面说,它又关系着刑法的正确适用,是一个横跨刑法理论与实践、沟通法治理想与现实之间的命题。廓清深化

2、对刑法解释题目的熟悉,必将对立法和司法实践产生重要的。在这次会议上学者们围绕刑法解释的必要性、解释主体的多元性等题目进行了广泛深进的研讨,现将主要综述如下:  刑法规范是否需要解释  刑法规范是否需要解释?刑法解释价值何在?这是研讨刑法解释题目时首先面临的一个重要题目。有与会学者提出,从罪刑法定原则出发,逻辑上应当禁止对刑法进行解释。罪刑法定原则的内容是“法无明文规定不为罪,法无明文规定不处罚”,既然已有“明文”规定,法官要做的只是依照法律定罪处刑,无须对刑法进行解释。假如刑法规范需要解释,则意味着刑法规定的“文”不“明

3、”,即不清楚、不明确、有歧义,而这种刑法规定是不能作为定罪处刑的依据的。另外,假如答应对刑法规范进行解释,刑法规范必然因解释者的解释而被赋予新的内容,在一定意义上变成解释者所理解的规范,而不再是立法者最初所制定的规范,这样法的安全性就会失往保障。  但是大多数与会学者以为,从司法实践的层面看,刑法解释是尽对必要的,规定得再清楚的刑法规范,假如不加解释,也无法运用。其理由主要是:(1)刑法是普遍性的法律规范,只能以抽象标准的形式出现,这些抽象的标准只能运用刑法解释加以具体化;(2)刑法的表述形式是语言,语言的一个特征就是它

4、的多义性和模糊性,需要通过进一步的解释加以明确;(3)立法为了自身的完整,必然会使用一些“不确定的一般性概念”(如“情节严重”、“其他”等)或空缺性概念(如黑性质组织),这些不确定性或空缺性概念都需要通过刑法解释来加以充实和填补;(4)立法总是静态的、滞后的,而社会生活始终是的、多变的,刑法只有通过解释才能适应不断变化的要求。  固然与会学者一致以为刑法解释有其必要性,但也有部分与会学者主张应当赋予办案法官解释法律的权利,同时广泛采用判例解释,限制司法解释。而多数与会学者以为,由“两高”进行司法解释在当前我国具有现实的必

5、要性:一是我国司法官员的素质还不是很高,执法水平普遍较低,需要通过司法解释来保障同一、正确执法;二是判例法作为英美法的一种法律制度,至少在不适合中国现实的国情。  谁有权解释刑法  刑法解释的主体题目是有关刑法解释另一个应当解决的重要题目。其中,立法解释的主体为全国人大常委会,对此学界均无异议,有争议的是司法解释的主体题目。多数与会学者以为,司法解释的主体是特定的,只能是最高人民法院和最高人民***,不包括公安部、***等国家行政机关,因而最高人民法院和最高人民***与其他行政机关、人民团体联合发布司法解释的做法是不妥当

6、的。还有与会学者以为,在我国,法定的解释主体只能是全国人大常委会,而最高人民法院和最高人民***是授权解释主体,并称其为“一主两翼”的刑法解释体制。  不过,对于“两高”司法解释权的正当性,有与会学者从《立法法》的角度提出质疑。其理由是,《立法法》设专节对解释作了规定,其中并未授权最高司法机关对法律的适用作出解释。固然“两高”此前发布司法解释具有相关的法律依据(《法院组织法》和1981年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的《关于加强司法解释的决议》),但在《立法法》通过后,“两高”已经不具有发布司法解释的正当基础。  对此观点,多数与会

7、学者并不赞同。他们以为,《立法法》只是对立法活动所作的规范,并没有规范和限制“两高”的司法解释权,《立法法》也并未取代《法院组织法》和1981年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的决议,因此“两高”的司法解释权仍然是公道和正当的。  如何对待扩张解释  关于刑法解释的具体的争论,主要集中于对扩张解释的态度上。有与会学者果断反对扩张解释,并以为其明显与罪刑法定原则不一致,也与法律的指引功能相悖。也有与会学者以为,扩张解释不仅对弥补刑法的缺陷、实现刑法的功能具有重要意义,而且也是正确适用刑法、维护刑法稳定的需要。扩张解释固然已经超越了刑法文

8、本的立法原意,但这种超越是法律文本生命的延续,它不仅没有破坏法的安定性从而违反罪刑法定原则,相反它保证了刑法的稳定性,使得刑法不会随着生活的变化而朝令夕改。至于如何适用扩张解释,应符合特定条件,即:第一,对刑法条文作扩张解释必须符合立法精神意图;第二,对于刑法条文的解释不能超出条文所“可能具有的含义”。  如何把握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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