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天天文库
浏览记录
ID:26935757
大小:1.91 MB
页数:69页
时间:2018-11-30
《《应用行政法》ppt课件》由会员上传分享,免费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内容在教育资源-天天文库。
1、第八課應用行政法壹、社會秩序的維護貳、交通事故的處理参、校園規範與權利救濟肆、國家賠償與補償壹、社會秩序的維護一、社會秩序維護的重要推手:警察1.日治時期十九世紀末,從日本殖民臺灣開始,即仿效西方國家的例子,在臺灣設置了警察機構,由警察直接管控包括治安在內種種人民的日常生活。但是,在殖民社會的警察權限又不重視殖民地人民的權益。在缺乏適當行政法制來規制警察的情形下,人民的權利很容易就受到濫權的警察侵害。2.現今臺灣社會根據《警察法》的規定,舉凡依法維持公共秩序、保護社會安全、防止一切危害、促進人民福利,都是警察的任務。他們不僅必須查緝犯罪,更有維持交
2、通秩序、協助救災、維持集會遊行秩序等各式各樣的功能。警察執行勤務,依法行使各種職權的行為,當然屬於國家對人民的一種行政行為,在現代法治國家裡,自然必須受到《警察法》、《警察勤務條例》、《警察職權行使法》等相關法律,以及各種行政法原理原則的拘束。二、從違警罰法到社會秩序維護法(一)社會秩序維護法在日常生活中,有時會發生一些帶給社會公眾困擾的行為,例如:製造噪音、妨害交通秩序等。由於這些行為已經對社會秩序與他人權益造成一定程度的干擾,為了維護社會公眾的利益,政府不能坐視不管,必須加以規範。但是,這類行為對公眾的危害,還沒有嚴重到被視為犯罪行為,要用刑法
3、嚴加制裁的地步。因此,國家訂定了《社會秩序維護法》,來規範這些違反社會秩序較輕微的行為。社會秩序維護法處罰的行為態樣主要可分為妨害安寧秩序、妨害善良風俗、妨害公務與妨害他人身體財產四大類。據內政部警政署之統計,2006年警察機關處理違反社會秩序護法案件,高達一萬餘件,其中最多的是妨害善良風俗案件,超過半數;其次,則為妨害安寧秩序。1.妨害安寧秩序【案例】某甲的汽車警報器在深夜裡突然鳴叫不停,吵到鄰居,經民眾向警察舉發,被科處罰鍰。然而,某甲認為自己雖是車主,但因住在6樓無法聽到警報聲,不是故意不處理,且第二天一早下樓查看,發現車頂有凹痕與腳印,認為
4、是因為小偷攀爬車頂上樓行竊,才導致警報器鳴聲大作,因而不服警察處分,提出異議。處罰:因為某甲的汽車警報器不停鳴叫,發出噪音,造成他人困擾,因而被警察認為製造噪音、妨害公眾安寧秩序,未善盡保管責任,依社會秩序維護法第七十二條第三款,科處罰鍰。2.妨害善良風俗【案例】某乙於某次運動會比賽之游泳池內,以加裝具透視功能濾鏡之攝影機,拍攝場內著泳裝之女子,被人發現逮交警方,裁處罰鍰,並沒入用來窺視他人隱私之攝影機及錄影帶。處罰:某乙於游泳池內,故意以特殊設備窺視他人隱私,被逮獲送警。警察機關依社會秩序維護法第八十三條第一款之規定,以某乙故意窺視他人,足以妨害
5、其隱私,處以罰鍰,並依社會秩序維護法第二十二條第一項第一款規定,沒入他用來窺視他人隱私使用之整組攝影設備。3.妨害公務【案例】某丙於警察臨檢網咖時,拒絕提示身分證件、亦不願陳述,同時,還揚言自己認識的大官很多,有本事搞死值勤員警,並以手不當推開員警,被警方當場移送法院。處罰:某丙於警察值勤時,揚言對員警不利,並有徒手推開員警的不當動作。此種舉動,尚屬輕微,還沒達到刑法妨害公務罪裡使用強暴脅迫手段的程度,但是,確實對員警公務的進行造成妨害,因此,被警方依社會秩序維護法第八十五條第一款規定,以其於公務員依法執行職務時,以顯然不當之言詞或行動相加,移送法
6、院處以罰鍰。4.妨害他人身體財產【案例】某丁無正當理由,在路上尾隨心儀的B女達五十分鐘之久,該女不堪騷擾,報警處理。處罰:某丁的騷擾跟蹤行徑,已造成他人困擾。由於他並無正當理由、一路跟追,經勸阻不聽,而被警察機關依社會秩序維護法第八十九條第二款規定,裁處罰鍰。(二)社會秩序維護法的處罰機關與救濟途徑違反社會秩序維護法的處罰程序分為兩個類型:第一類是就當中涉及申誡、罰鍰等,屬於輕微又明確的案件,由警察機關處分。對警察機關的處分有所不服,可以依法定程序向普通法院簡易庭聲明異議,尋求救濟。第二類,則是涉及拘留、歇業、停止營業等情節較為重大的案件,此類的處
7、罰自始即必須由普通法院的簡易程序裁定。如有不服,則依照簡易程序規定進行抗告。三、臨檢的相關法律依據(一)大法官對臨檢的解釋臨檢是警察為維持公共秩序、防止危害發生,依法在公共場所、指定路段、處所,對不特定的一般人所為的盤查、檢查、取締等行為。◆釋字第五三五號解釋:警察對人民進行臨檢,限制了人民的行動自由與隱私權等。並進一步要求實施臨檢的要件、程序及違法臨檢行為應如何救濟,都應有法律的明確規定。◆這號解釋詳盡的說明了臨檢應如何進行,並要求相關機關應於解釋公布後兩年內,制定出相關法律,以確保人權。(二)警察臨檢的相關規定1.臨檢的地點:原則上,臨檢只能在
8、公共場所進行。所謂的「公共場所」,指的是不特定多數的民眾都可以自由出入的地方,例如:馬路邊、公園、百貨公司、餐廳、咖啡館等
此文档下载收益归作者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