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医疗侵权纠纷中患者举证的现实困境探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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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我国医疗侵权纠纷中患者举证的现实困境探析  摘要:在医疗侵权纠纷中,患者处于举证的弱势地位。由于医疗行为的伦理专业性和风险性,患者对医疗行为的举证困难;我国医疗鉴定制度的不完善主要包括医疗鉴定和医疗赔偿的双轨制,鉴定机制采信制度缺失也造成患者对医疗鉴定的信任危机,因此应当通过规范医方的医疗行为,引进专家证人等途径来破解患者举证困境,保障当事人的武器平等。  关键词:举证难;双轨制;医疗鉴定  依照我国《民事诉讼法》和《证据规定》中规定的举证责任分配原则,病患主张医方有侵权行为或违约行为并造成损害的,必须承担举证责任,举证不力要承担败诉的风险。现代医疗技

2、术的高度专业性,医患地位的不平等,医疗资讯获得的不对等以及医医相护等都可能造成病患或者家属的举证困难。按照民事诉讼双方武器平等原则,这些成为解决病患举证难的核心问题。医师是否具有过失,医疗行为与损害行为之间是否具有因果关系是医疗举证中的关键[1]。患者在举证过程中所遇到的现实困难主要包括对医疗行为举证难和医疗鉴定制度不完善两个方面。  一、医疗行为举证难的原因  医疗行为的特殊性包括伦理性、专业性和风险性,普通患者想要证明医方存在过失非常困难。具体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原告对于医疗行为的整体流程处于不了解的状态。在病患本人欠缺意识的情况下,如手术

3、中的全身麻醉,本人并不了解手术是怎样进行的,除非参与手术的医护人员予以告知;如病患在治疗中或治疗后死亡,此时病患的家属作为原告,对其治疗过程并不熟悉,由此可能出现了解上的真空地带[2]。  2、现代医疗过程多数都是团队协作完成的,如果出现医疗事故或医疗侵权,团队成员之间利益相关,医医相护的现象在所难免,如果要承认诊疗过程中有医疗瑕疵或者举证存在医疗瑕疵更是难上加难[3]。  3、医疗行为的专业性,由于国家对医务人员准入的限制和资格认证,现在医院的医护人员都要经过专业的医学教育,而一般民众无法了解其医疗行为的原理和过程。医疗行为面对的是复杂的生物组织,病

4、患不确定的心理状态,患者医学认识的缺乏也会造成举证困难。  4、病情资讯获得的不对等。病历或者医院的诊疗记录在医疗纠纷中具有无可替代的证据作用,但这些资料均保存在医师或医院手中,病患在诉讼中常常陷入难以收集相关资讯的窘境,所以病患对于医师的活动仅能存在有限认识。相对而言,医师或医院则有充裕的时间补强证据从容应对诉讼,甚至将不利的证据予以消除。  5、医疗效果的滞后性,医疗行为的不利作用通常在诊疗结束后一段时间才显现出来,这时候提起诉讼,当事人对相关的医疗细节都很难一一回忆起,也很难通过诊疗记录的文件找出重要的线索,对于医师的过失或者病患伤害或死亡结果与

5、医疗行为之间的因果关系更是很难举证。  二、我国医疗鉴定制度不完善  医疗鉴定是指法律规定的鉴定机关对特定的医疗纠纷做出的技术上的审定。医学具有很强的科学性和技术性,当纠纷发生时,普通人很难判断,因此需要有专业的人员来帮助判断,分析医疗事故发生的原因,从而可以从法律上明确责任者以及责任的承担,在很大程度上,医疗案件的审理都要依靠医疗鉴定意见。但是目前我国医疗鉴定体系存在许多问题,这也在一定程度上增加了举证的难度。  (一)医疗鉴定双轨制  我国的医疗鉴定分为行政鉴定和司法鉴定。根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的规定,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由各级医学会组织进行。设区的

6、市级和省、自治区、直辖市直接管辖的县(市)级地方医学会负责组织专家鉴定组进行首次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省、自治区、直辖市地方医学会负责组织医疗事故争议的再次鉴定工作。鉴定结论作为医疗行政部门对发生医疗事故的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做出行政处理以及对民事赔偿的调解依据。根据《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司法鉴定管理问题的决定》,司法鉴定是指在诉讼活动中鉴定人运用科学技术或者专门知识对诉讼涉及的专门性问题进行鉴别和判断并提供鉴定意见的活动。行政鉴定与司法鉴定最大的不同在于前者是鉴定是否为医疗事故,后者则是为了明确医疗机构是否有过失,与患者的伤害之间是否有因果关系,司法鉴定

7、的目的是为了满足医疗纠纷案件中责任归属。我国医疗损害责任鉴定的双轨制造成了医疗纠纷处理的混乱,重复鉴定浪费了社会资源,加重了医患双方的负担。  (二)医疗赔偿双轨制  医疗损害责任鉴定的双轨制造成了医疗赔偿的标准有所不同。《医疗事故处理条例》规定,医疗事故,是指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中,违反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过失造成患者人身损害的事故。当患者遭受医疗损害时,可以申请卫生行政部门处理,也可以双方协商处理或者向法院起诉,如果需要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可以由卫生行政部门委托鉴定,也可以由双方当事人申请鉴定。医疗

8、事故确定具体赔偿数额时应考虑医疗事故等级,医疗过失行为在医疗事故损害后果中的责任程度,医疗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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