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权威与公正司法综述2014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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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法律权威与公正司法综述2014年论文对绝大多数的朋友们来说是必不可少的,为了让朋友们都能顺利的编写出所需的论文,小编专门编辑了法律权威与公正司法综述2014年,希望可以助朋友们一臂之力!一、法律权威与公正司法但是,虽然法律权威的树立依赖于法律制度化实施,但在法律权威与公正司法之间,我们不能简单地划等号。法律权威是公正司法的必要条件而不是充分条件,欲要仰赖法律权威推进公正司法,还必须要澄清下述几个问题:(1)公正司法依赖于司法权威,但司法权威并不等同于法律权威。在大陆法系国家,法律权威一般来说意味着具有内在和谐同一性的法律

2、文本体系获得普遍的尊重与服从,而司法权威则是法律权威的具体表现形式和实践领域,司法能否赢得权威,法律权威只是一个基本前提,主要还得看人们对司法主体的信任程度、司法制度建构理性及其实践效果得到认可的程度。司法公正必然以司法权威为基础,得到社会认同的司法主体和有效的司法制度建构及其效果,必然意味着公正地司法。但是,司法实践中却存在着把司法权威等同于法律权威,试图仅通过国家赋予的外在强制力来撑持司法权威的不当做法,若如此公正地司法便无从实现。(2)公正司法不仅是一个制度化问题,也是一个具体实践问题。抽象的法律规范和公正司法理念

3、要落到实处,就必须要有一个适当的制度安排。好的司法制度安排能使好的司法者更好地公正司法,坏的司法者较少地破坏公正司法;而坏的司法制度安排会使好的司法者无法公正司法,坏的司法者更容易地破坏公正司法。(3)公正司法不仅是一个依法裁判问题,也是一个深层次文化问题。司法是一个以既有法律涵摄案件事实的过程,首先,公正司法要求司法者依法裁判,以公正的方式方法对待和解释法律。在一个追求并遵循法治的国度,法律一般都蕴含秩序、公平和自由等基本价值,司法者必须依法裁判才能体现并实践法律中蕴含的这些基本价值。其次,公正司法必须要考虑裁判的实际

4、效果和当代社会真实的规范状况。何谓公正?只有一个社会能够接受的,才能说是真正的公正。站在规范立场上来看,只有符合一个社会基本规范要求的裁判行为才能说是公正的。但是,虽然在现代社会,法律越来越成为主导型规范力量,但并不是所有法律都具有社会规范的获得广泛认可的特征,这就是说,依据法律作出的司法裁判,并不一定符合基本社会规范所要求的公正。因此,公正司法必须要考虑裁判的实际效果和当代社会真实的规范状况。一路陪伴考生编写大小论文,其中有开心也有失落。在此,小编又为朋友编辑了小议司法工职道之思考,希望朋友们可以用得着!一、谦虚谨慎,

5、戒骄戒躁,搞好司法队伍的团结司法工肩负着惩罚犯罪,保护人民的重担,因此,他们更应该时时具有谦虚谨慎、戒骄戒躁的优良作风。司法机关分工负责,互相配合、互相制约;司法工作人员相互尊重,加强团结,各司其职,各尽其责。只有这样,才能有利于司法工作的顺利进行。第五,刚正不阿,不畏权势。所谓刚正不阿,就是司法人员在执法时,要秉公而断,办事公道。不管是什么人,不论职位多高,权力多大,只要犯了法,就要依法处理。案件即使涉及到自己的顶头上司,也要有不怕丢乌纱帽的精神,该怎样判,毫不畏惧,做到在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没有理,有势也打不赢官司。第

6、六,调查研究,实事求是,反对主观主义的办案作风。司法工是代表国家执行法律保护人民利益的,因此,在与违法犯罪的复杂斗争中,要坚持实事求是,严格依法办案,保证办案质量,对于犯罪事实一定要搞清楚,要取得确实充分的证据。对犯罪事实,既不允许夸大,也不允许缩小。做到证据确凿,定罪准确,量刑适当。二、持续地推进司法公正上述多角度多层次地分析旨在呈现公正司法不同向度的本质规定性,为持续地推进司法公正提供一个综合考量的语境。但是,结合当代司法实践特点,持续地推进司法公正还必须要进一步合理建构司法制度和采取具体措施,切实将下述几点落到实处

7、:(1)遵循法治社会的基本准则。司法具有实践具体性的特点,一方面它既是针对具体案件的又总是处于特定社会语境中的。这就要求,司法必须针对具体案件而为裁判行为,并适时适当地回应特定时代对于司法实践的特殊要求。毫无疑问,回应时代发展特殊要求的司法实践必须大体上符合司法自身发展规律,并遵循建设法治社会的基本准则。只有如此,特定时代条件下具体的司法实践才既能呼应于特定时代公正司法要求,又能符应于建设法治社会这一长期目标提出地持续推进公正司法,长久实现司法公正的需求。但是,如果过度迎合特定时代特殊的正义性需求,司法实践就可能偏离法治

8、社会的基本准则及其自身发展规律,不利于长久司法公正目标的实现。(2)凸显司法者司法实践中的主体性功能。法律体系的形成意味着中国法治发展由立法中心向司法中心的转型。在任何真正司法中心的法治实践中,司法者(法官)无疑都会以某种有效方式发挥着重要作用。所谓司法,简单说来,就是法官将规范与事实有效结合产出合法正当而又具有社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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