认罪从宽制度缺陷及其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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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18-11-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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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认罪从宽制度缺陷及其完善[摘要]我们的刑法理论没有从一个统一视角全面地认识不同形式的认罪现象。对于不同形式但本质相同的认罪现象,我们没有一个统一的刑法评价标准。其弊端主要表现在:罪中认罪和罪后认罪没有严格区分,诉前认罪、诉中认罪和诉后认罪没有严格区分,主动认罪和被动认罪没有严格区分,彻底认罪和不彻底认罪没有严格区分。对认罪从宽制度研究工作的着眼点就应该放在这几个重点部位,在研讨中指出相应的改进对策。[关键词]认罪认罪从宽改进对策一、认罪从宽的刑法缺陷我国刑法中规定了一系列的认罪从宽制度,这些制度牵涉到刑法的方方isni»它既包括了刑法总则的规定,也包括了刑法分则

2、的规定,既包括了量刑的规定,也包括了行刑的规定。但是,从总体上看,这些制度还比较零散,星星点点,彼此不相统属,没有一根线串连起来,因而总显得杂乱无章,前后不相承接。1.视角不统一。当前刑法没有从一个统一视角全面地认识不同形式的认罪现象。在传统刑法理论中,我们认为中止犯是因为犯罪人自动终止了犯罪行为,因而可以宽恕。除此之外,至于中止犯与主动交代的行为人、与自首犯罪人、与立功犯罪人等之间存在着什么关系,我们没有考虑。在我们直觉里,这都是些互不相同的制度,并不需要放在一个层面是考虑,不需要放在一个层面上比较。在刑法上,这些制度的确是一些各自独立的制度,但是,这些制度并

3、非是彼此之间毫无关联。这些制度之间存在着一个极为明显的共同点,那就是犯罪人出于悔改或认错的心理,明示或默示地承认了自己已经做出某种带有犯罪性的行为。也即是在这些犯罪人之间存在着一种共同的倾向,那就是认罪服法。认罪的方式各不相同,有的明示以认罪,有的是默示以认罪;认罪的时间各不相同,有的是罪中认罪,有的是罪后认罪,有的是诉前认罪,有的是诉中认罪,还有的是诉后认罪;认罪的积极性不同,有的是主动认罪,有的是被动认罪;认罪的态度不同,有的是彻底认罪,有的是不彻底认罪;认罪的动机也不同,有的是迫于环境压力而认罪,有的是心甘情愿幡然悔悟。但是,在这些形形色色的认罪制度中,隐

4、含着一个共同点,那就是都是犯罪人的认罪。就认罪这一点而言,不同的刑法制度找到了一致的本质特征。对于中止犯、主动交代犯、自首犯、立功犯、缓刑犯、减刑犯、假释犯等类似的犯罪分子,我们应该找出他们之间的共性,站在同一个基点上认识这些不同社会现象。就认罪服法而言,他们具有共同的属性,具有共同值得宽恕的考量点。现行刑法理论上将这些分散的制度看成是各自为政的刑法制度,缺乏了一种高屋建瓴的视角,阻碍了我们对这些制度共同本质的认识。2.评价标准不统一。在现行刑法上,由于没有从一个统一视角来认识形式各异的认罪现象,本质相同的认罪制度被人为瓦解分割为各个分支。由于没有立足于同一个基

5、点,也就无法对形式各异的认罪现象得出一个统一评价。因为我们没有看到形式各异的认罪的共同本质,我们就不可能比较分辨出行为人认罪的不同程度,因而我们也就无法在这种比较中安排对待之的不同力度。认罪现象不同的表现形式表明了不同的认罪程度。在分辨认罪程度从而得出不同刑法评价的过程中,我们应该始终遵循以下几个基本规诫:第一,罪中认罪优于罪后认罪。在犯罪过程中即认识到了自己行为的错误,从而停止犯罪行为,相比在犯罪后才认识到自己行为错误的犯罪人而言,这表明了行为人更强的悔罪意识,更容易改造,更容易去除其人身危险性。所以,对于罪中认罪的犯罪人,相比罪后认罪的犯罪人而言,其认罪程度

6、更深,下次再犯罪的可能性更小,所需要的刑法预防力度也更小。所以,对于罪中认罪,它理应得到比罪后认罪更加优越的刑法评价。第二,诉前认罪优于诉中和诉后认罪,诉中认罪优于诉后认罪。诉前,也即诉讼之前,是指国家侦查、起诉机制尚未启动之时。诉中,也即诉讼之中,它是指国家的侦查、起诉机制已经启动直至审判结束的整个时段。诉后,也即诉讼之后,它是指诉讼结束之后直至刑罚执行完毕为止的整个过程。当国家强力尚未介入之时,犯罪人已经认识到自己犯罪行为的错误,这就明显表明诉前认罪的犯罪人相比诉中认罪和诉后认罪的犯罪人而言,具有更低的人身危险性和更小的刑法预防需要。同理,诉中认罪的犯罪人相

7、比诉后认罪的犯罪人而言,具有更低的人身危险性和更小的刑法预防需要。由此结论,在刑法评价中,诉前认罪应当优于诉中认罪和诉后认罪,而诉中认罪应当优于诉后认罪。第三,主动认罪优于被动认罪。主动认罪,是行为在没有受到任何外界强力因素作用的情况下,由于自己完全意识到了自己行为的失当,由于自己的真心悔悟,而诚心实意地承认了自己的行为错误。被动认罪,则是行为人在外界因素的作用,被强迫而认识到了自己行为的错误,不得已而承认了自己犯罪的过错。所以,相较被动认罪而言,主动认罪应该得到更为优越的刑法评价。第四,彻底认罪优于不彻底认罪。彻底认罪是真心真意的彻底悔悟,它反映了行为人极深的

8、认识境界,这是一种完全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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