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于水环境保护的财税政策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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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基于水环境保护的财税政策研究  21世纪的水资源问题已不仅仅是资源问题,更成为关系到国家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重大战略问题,下面是小编搜集整理的一篇探究我国水资源现状的论文范文,欢迎阅读借鉴。  面对资源约束趋紧、环境污染形势尚未得到根本性扭转、生态系统退化的严峻形势,中共中央在《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的建议》中,明确提出坚持把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作为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重要着力点作为今后长期坚持的基本国策。随着十八大报告提出建设美丽中国的战略要求,浙江省将五水共治列入五年规划

2、,即治污水、防洪水、排涝水、保供水、抓节水,并明确提出,要以治水为突破口推进转型升级。  一、我国水资源现状及工业造成水环境的危机  我国的水存在两大主要问题:一是水资源短缺;二是水污染严重。我国水资源人均占有量为2240立方米,约为世界人均的1/4,按国际公认标准,人均水资源低于3000立方米为轻度缺水。随着经济持续增长,工业废水种类和数量迅猛增加。据监测,全国废污水排放量由1980年的315亿吨增加2013年的775亿吨。日趋严重的水污染不仅降低了水体的使用功能,进一步加剧了水资源短缺的矛盾,而且还严重威

3、胁到城市居民的饮水安全和健康。  水资源危机所带来的生态系统恶化、生物多样性遭破坏等一系列问题,严重地威胁人类的生存。政府和公众对生态保护的意识越来越强烈,而水资源环境的保护除了需要全民的自觉参与和监督外,更离不开政府干预和财税政策规范。  二、现行关于五水共治财税政策实施情况  1.增值税方面政策  (1)一般纳税人销售自产的自来水可选择按简易征收办法  根据《关于简并增值税征收率政策的通知》和《关于部分货物适用增值税低税率和简易办法征收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规定一般纳税人销售自来水可选择按照简易办法依照3%征

4、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  (2)政府部门委托自来水厂随水费收取的污水处理费免征增值税。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污水处理费有关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规定,各地自来水厂(公司)接受政府及主管部门委托随水费收取的污水处理费,免征增值税。  (3)污水处理劳务及对污水处理之后产生的污泥进行处理的劳务免征增值税免征增值税  根据《关于资源综合利用及其他产品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规定对污水处理劳务免征增值税;根据《关于调整完善资源综合利用产品及劳务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规定对垃圾处理、污泥处理处置劳务免征增值税。  (4)销售

5、再生水免征增值税  根据《关于资源综合利用及其他产品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规定对销再生水实行免征增值税政策。  (5)以垃圾为燃料生产的电力或者热力实行增值税即征即退  根据《关于资源综合利用及其他产品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规定对销售以垃圾为燃料生产的电力或者热力实行增值税即征即退的政策。  (6)利用污泥生产的污泥微生物蛋白实行增值税即征即退50%  根据《关于调整完善资源综合利用产品及劳务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规定对销售利用污泥生产的污泥微生物蛋白实行增值税即征即退50%的政策。  2.企业所得税方面政策  (1)建

6、设防洪、排涝水利工程等基础设施可免征、减征企业所得税  根据《企业所得税法》规定企业从事国家重点扶持的公共基础设施项目投资经营的所得,自项目取得第一笔生产经营收入所属纳税年度起实行三免三减半的政策。  2.企业从事节能节水、环境保护项目可以免征、减征企业所得税  根据《企业所得税法》规定从事符合条件的环境保护、节能节水项目的所得,自项目取得第一笔生产经营收入所属纳税年度起实行三免三减半的政策。  3.企业购置的节能节水设备可按一定比例实行税额抵免  根据《企业所得税法》规定企业购置用于环境保护、节能节水、安全

7、生产等专用设备的投资额的10%可以从企业当年的应纳税额中抵免;当年不足抵免的,可以在以后5个纳税年度结转抵免。  3.财政补助  污水处理厂收取污水处理费,主要有两种类型:一种是各级政府及主管部门委托自来水厂(公司)随水费收取的污水处理费。另一种是一些企业和个人集中处理生产或生活污水而交纳的污水处理费,这部分污水处理费,国家将从财政上给予补贴。  4.收费情况  (1)向企业征收水利建设基金  《水利建设基金筹集和使用管理办法》规定水利建设基金是用于水利建设的专项资金,经财政部批准,各省(区、市)可向企事业单

8、位和个体经营者征收水利建设基金,但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征收标准有所不同。  (2)污水处理收费  《关于制定和调整污水处理收费标准等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2016年底前,设市城市污水处理收费标准原则上每吨应调整至居民不低于0.95元,非居民不低于1.4元;县城、重点建制镇原则上每吨应调整至居民不低于0.85元,非居民不低于1.2元。  (3)水资源费征收  《关于水资源费征收标准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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