病历在医院诉讼中的举证作用

病历在医院诉讼中的举证作用

ID:26803133

大小:49.50 KB

页数:5页

时间:2018-11-29

病历在医院诉讼中的举证作用  _第1页
病历在医院诉讼中的举证作用  _第2页
病历在医院诉讼中的举证作用  _第3页
病历在医院诉讼中的举证作用  _第4页
病历在医院诉讼中的举证作用  _第5页
资源描述:

《病历在医院诉讼中的举证作用 》由会员上传分享,免费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内容在工程资料-天天文库

1、病历在医院诉讼中的举证作用【摘要】病历是医疗过程中形成的医疗文书,能客观、真实地反映医院对患者疾病的诊断、治疗、分析和预后判断,同时也记录了在医疗过程中医院所履行的告知义务和患者的知情同意、选择权。特别是在处理医疗纠纷案件中,病历就是医院举证的重要证据之一。因此,重视病历书写规范性和强化医务人员的法律意识,是医院在诉讼中规避风险的关键。  【关键词】病历;证据举证责任倒置是一项特别的法律制度,2001年12月6日最高人民法院颁布了《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以下简称《若干规定》),其中新增加了因为医

2、疗行为引起的侵权诉讼的倒置情形。该《若干规定》第四条第8款的规定:“因医疗行为引起的侵权诉讼,由医疗机构就医疗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不存在因果关系及不存在医疗过错承担举证责任。”从2002年9月1日实施的《医疗事故处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规定患者有权复印或复制病历资料,从而增加了病历资料的透明度和患者获取证据的权利〔1〕。  根据《若干规定》第四条第8款明确规定“  病历在医院诉讼中的举证作用【摘要】病历是医疗过程中形成的医疗文书,能客观、真实地反映医院对患者疾病的诊断、治疗、分析和预后判断,同时也记

3、录了在医疗过程中医院所履行的告知义务和患者的知情同意、选择权。特别是在处理医疗纠纷案件中,病历就是医院举证的重要证据之一。因此,重视病历书写规范性和强化医务人员的法律意识,是医院在诉讼中规避风险的关键。  【关键词】病历;证据举证责任倒置是一项特别的法律制度,2001年12月6日最高人民法院颁布了《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以下简称《若干规定》),其中新增加了因为医疗行为引起的侵权诉讼的倒置情形。该《若干规定》第四条第8款的规定:“因医疗行为引起的侵权诉讼,由医疗机构就医疗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不存在因

4、果关系及不存在医疗过错承担举证责任。”从2002年9月1日实施的《医疗事故处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规定患者有权复印或复制病历资料,从而增加了病历资料的透明度和患者获取证据的权利〔1〕。  根据《若干规定》第四条第8款明确规定“因医疗行为引起的侵权诉讼,由医疗机构就医疗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不存在因果关系及不存在医疗过错承担举证责任。”这一举证责任是复杂的、有一定难度,待证明事实是整个医院纠纷案件中最重要的事实。医疗机构的举证责任关系到案件的审判结果。从中也可以看出医疗机构是医疗纠纷证据的主要收集者,病

5、历就是医院举证的重要证据之一。在实际工作中往往由于我们临床医生的法律意识比较淡漠,具体表现在最能作为法律依据的病历书写不全面、不及时,从而造成在为自己辩护过程中的被动。  1病历在诉讼中作用    根据《若干规定》医疗机构在法律上要承担两种责任,一种是因果关系推定责任,另一种是过错推定责任。(1)因果关系推定责任就是在案件中只要原告(患者)能够证明自己受到医疗行为的侵害,则医疗机构须能够科学地证明自己的医疗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无必然的因果关系。医院在这种认定关系中,主要是运用医学专业知识对医疗行为与损害结

6、果之间进行科学的论证,以明确因果关系是否存在。而此时最具说服力的就是病历资料,病历是医疗过程中形成的医疗文书,不但能客观地反映医院对患者疾病的诊断、治疗、病情转归分析和判断,也记录了在医疗过程中医院所履行的告知义务和患者的知情同意、选择权,同时病历是经医务人员、医疗信息管理人员收集、整理、加工后形成的具有科学性、逻辑性、真实性的医疗档案〔2〕。病历作为记录医疗活动的原始资料就是最明确的证据。(2)过错推定责任就是原告(患者)能够证明自己确实受到医疗行为侵害的事实,医疗机构则必须证明自己的医疗行为的正当性

7、、合法性和自己的医务人员的无主观过错。即构成医疗过错的两个要件:违法、违规行为和主观过错。医院只要证明医方在给患者的诊治过程,严格遵守了法律、法规和卫生部颁发的部门规章及操作规范,其医疗行为是正当的和合法的,则医务人员没有医疗过错,在诉讼过程中就会处于不败之地〔3〕。此时病历资料是最能说明这一点。因此,处于医疗活动中主导地位的医方,在执行医疗行为时,特别是实施有创治疗和检查时,经治医生应向病人或家属告知这种检查、治疗的相关情况及声明这些危害(医方的告知义务)并征求意见(即患方知情权),患方在有关医疗文件

8、上签署明确意见(即患方选择权),一经病人或病人委托人签字的文书就有了法律效应,相当于医生(由于医生在工作期间是在实施职务行为,故是代表医院)和病人之间签订合同关系,因此不得擅自修改〔4〕。如需增加内容,必须向患方说明,由患方再次履行签字手续。这里特别要强调是手术病人的手术问题,如在手术中发现新的问题或根据手术情况需实行与手术前不同的手术方式,需征求病人委托人意见,及时履行签字手续,医务人员也应及时在病程中记录和说明。另外,尤应注意是医方的各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此文档下载收益归作者所有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温馨提示:
1. 部分包含数学公式或PPT动画的文件,查看预览时可能会显示错乱或异常,文件下载后无此问题,请放心下载。
2. 本文档由用户上传,版权归属用户,天天文库负责整理代发布。如果您对本文档版权有争议请及时联系客服。
3. 下载前请仔细阅读文档内容,确认文档内容符合您的需求后进行下载,若出现内容与标题不符可向本站投诉处理。
4. 下载文档时可能由于网络波动等原因无法下载或下载错误,付费完成后未能成功下载的用户请联系客服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