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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18-11-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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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关于高校委派会计制有效性的思考【摘要】随着高校办学规模的不断扩大,多校区格局的形成,资金管理及筹集渠道的多元化,各项分配制度、奖惩制度的出台,高校会计的管理任务日益繁复,管理功能显得尤为重要。但随着时间的推移,委派会计这一形式在高校存在的必要性及有效性值得商榷思考。 【关键词】高校委派会计;有效性;思考 一、高校委派会计职权及实施办法 据笔者调查,某高校对独立核算的二级单位实施了会计委派制,对委派会计职责规定如下:对受派单位的会计事务、会计核算和财务收支活动进行监督;监督受派单位按照国家规定的费用标准和开支范围,合理使用资金,正确
2、核算成本提高经济效益;对受派单位国有资产运营、执行财经纪律情况进行监督;参与拟定受派单位的年度预决算方案、财务收支计划、生产经营计划、内部财务管理制度及规定;审核受派单位对外报送的财务报告,按时向学校提供准确、真实、可靠的会计资料;参与审核受派单位新项目投资的可行性报告和重大经济合同;遵守受派单位的管理制度,做到在监督中服务,在服务中监督。 针对委派会计的职权,对委派会计的管理实施办法为:委派会计人员的组织、行政、工资关系全部转入校财务处,由财务处对其建立规范的考察考核、学习培训、工作汇报、组织和行政例会、奖惩与管理制度;委派会计的工资、校内
3、津贴及其他福利待遇全部由校财务处统一管理、统一发放;委派会计不得接受受派单位任何形式的现金和实物;委派会计人员实行岗位聘任制度,聘用两年;实行回避制度,委派会计人员与受派单位领导有亲属关系的,不得在该受派单位担任委派会计职务。 二、高校委派会计现状及存在的问题 从上述实施办法所规定的委派会计职权中可以看出,委派会计必须参与受派单位会计运行的一切过程,责任十分重大,对委派会计的业务水平、政治素质、职业道德要求都比较高。据笔者对某高校委派会计人员状况进行的调查资料显示,实行会计委派制之初,有一半以上会计人员正规院校毕业,并有会计师以上职
4、称,随着这一岗位的局限性的显现,转岗调岗频繁,某些单位没人应聘只能由受派单位顶替。目前在委派会计岗位上基本是非正规财会学校毕业的工人,或者照顾进校的教工子女,所能胜任的只能是基本的财务核算工作,也就是通常意义上的做账记账,离管理会计还相差一定距离。 这种现状必然会使委派会计制度实施的效用递减。为什么会出现这种效用递减现象呢?笔者认为,这与夸大委派会计职责,弱化委派会计利益,委派会计这一特殊岗位的权责利分离有关。 委派会计在所属主管单位与工作单位分离的情况下,既不能享受受派单位的一切福利,评优评先也基本被排除在外,利益不挂勾。会计人员的工作积
5、极性及主动性主要是依靠个人的品格修养坚守职业道德准线。另一方面,委派会计为了取得更好的工作环境,势必在监督力度和广度方面有所取舍,太认真孤立自己,太放任无疑是虚设,服务和监督的矛盾很可能使委派会计沦为做账工具。委派会计每两年的轮岗制,使委派会计处于流动中,业绩难以体现,势必影响晋升。因此,在实施委派会计制度过程中,相对于委派会计实施办法的要求,有能力胜任的会计人员不会应聘这个岗位,勉强胜任这个岗位的,又无法完成实施办法中的条款,委派会计的真正作用受到限制,有关要求只能是一定层面的纸上目标。委派会计与财务处本部会计人员,在职务职称及评优评先方面,
6、显然不在同一线上。另外,高校通过委派会计这一形式,把监督管理这一重要性放在委派会计这一岗位一个具体的人身上,会产生一种不能承受之重的感觉。把矛盾集中在一个岗位上,过份强调某一岗位的监控性,显然回避了矛盾的实质,避重就轻。三、加强高校对下属单位财务管理的对策及建议 (一)取消高校会计委派制,制定高校独立核算单位财务管理监督体制 高校实行委派会计制,很容易导制委派了事,缺少跟踪管理,高校要加强对下属单位的财务监督,显然只靠委派会计这种单一的形式无济于事,应该在充分了解下属独立核算单位财务状况的情况下,从预算管理制度及预算执行中把关,科学合理
7、地制定财务体制,对独立核算单位的资金运营情况,由校财务会同校审计部门实行定期不定期的审计,这比让一个委派会计坐镇的效果更明显。 (二)完善高校委派会计制,实行委派会计与高校审计的结合 1.实行定期考核及轮换制。委派会计上岗后,由委派部门和所在单位进行双重考核。考核内容从“德、能、勤、绩”四方面进行;会计轮换方面,应本着“稳定、衔接、有利于工作”的原则,采取灵活多样的方式,最大限度地调动他们的积极性,不搞一刀切。如果频繁地更换势必造成人力资本的浪费,影响会计核算的内在联系。 2.实行委派会计与高校审计的结合。委派会计并不能包医财务核算及监督
8、方面的所有病根,委派会计制的最后执行人是单个的会计人,是人总有弱点,或因主观或因客观因素的影响,至使会计在行使会计职能时产生误差。因此,实行委派会计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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