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源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责任清单.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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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济源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责任清单职权类别:行政许可序号职权名称实施依据办理环节责任事项责任科室承诺时限法定时限收费情况及依据1建筑业施工企业三级资质初审及建筑工程监理企业三级资质审批《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主席令第46号)第十三条:“从事建筑活动的建筑施工企业、勘察单位、设计单位和工程监理单位,按照其拥有的注册资本、专业技术人员、技术装备和已完成的建筑工程业绩等资质条件,划分为不同的资质等级,经资质审查合格,取得相应等级的资质证书后,方可在其资质等级许可的范围内从事建筑活动。”受理1.受理责任:对申请人提交的材料进行初审;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材料内容;依法作

2、出受理或不予受理(不予受理的应当告知理由)的决定,并出具书面凭证。行政审批科不收费审核2.审核责任:材料审核(法律法规规定应当审核的文书)。建管处企业科10日20日决定3.决定责任:在承诺时限内依法作出行政许可决定,并及时通知申请人;不予许可的,应当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告知申请人享有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权利;同时对作出的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予以公示,方便公众查询。建管处企业科送达4.送达责任:准予许可的,送达或通知申请人领取证件。行政审批科监管5.监管责任:按照建筑业资质管理有关规定,规范市场行为,加强动态监管。建管处企业科6.其他法律法规规章以及规范

3、性文件规定应履行的责任。服务电话:0391-6633877投诉机构:纪检监察室投诉电话:0391-6633132受理地点:济源市市民之家住建局窗口职权类别:行政许可序号职权名称实施依据办理环节责任事项责任科室承诺时限法定时限收费情况及依据2建筑工程施工许可《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主席令第46号)第二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建筑活动,实施对建筑活动的监督管理,应当遵守本法。本法所称建筑活动,是指各类房屋建筑及其附属设施的建造和与其配套的线路、管道、设备的安装活动。”第七条:“建筑工程开工前,建设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向工程所在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

4、申请领取施工许可证;但是,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确定的限额以下的小型工程除外。按照国务院规定的权限和程序批准开工报告的建筑工程,不再领取施工许可证。”第八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十五日内,对符合条件的申请颁发施工许可证。”受理1.受理责任:对申请人提交的材料进行初审;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材料内容;依法作出受理或不予受理(不予受理的应当告知理由)的决定,并出具书面凭证。行政审批科不收费审核2.审核责任:材料审核(包括国土、规划、住建、节能等有关部门出具的证书,法律法规规定应当审核的文书)。行政审批科7日15日决定3.决定责任:在承诺时限内依法

5、作出行政许可决定,并及时通知申请人;不予许可的,应当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告知申请人享有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权利;同时对作出的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予以公示,方便公众查询。行政审批科送达4.送达责任:准予许可的,送达或通知申请人领取证件。行政审批科监管5.监管责任:规范市场行为,加强动态监管。建设工程管理处6.其他法律法规规章以及规范性文件规定应履行的责任。服务电话:0391-6633877投诉机构:纪检监察室投诉电话:0391-6633132受理地点:济源市市民之家住建局窗口职权类别:行政许可序号职权名称实施依据办理环节责任事项责任科室承诺时限法定时限收

6、费情况及依据3工程建设涉及城市绿地树木审批《城市绿化条例》(国务院令第100号)第二十条:“任何单位和个人都不得擅自占用城市绿化用地;占用的城市绿化用地,应当限期归还。因建设或其他特殊需要临时占用城市绿化用地,须经城市人民政府城市绿化行政主管部门同意,并按照有关规定办理临时用地手续。”第二十一条:“砍伐城市树木,必须经城市人民政府城市绿化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补植树木或者采取其他补救措施。”第二十四条:“为保证管线的安全使用需要修剪树木时,必须经城市人民政府城市绿化行政主管部门批准。”第二十五条:“严禁砍伐或者迁移古树名木。因特殊需要迁移古树名木,必须经

7、城市人民政府城市绿化行政主管部门审查同意,并报同级或者上级人民政府批准。”《河南省城市绿化实施办法》(省人民政府令第41号)第十七条:“临时占用城市绿地1000平方米以下的,由负责城市绿化的行政主管部门审批,1000平方米以上的报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审批。临时占用城市绿地应规定期限恢复原状。”受理1.受理责任:对申请人提交的材料进行初审;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材料内容;依法作出受理或不予受理(不予受理的应当告知理由)的决定,并出具书面凭证。行政审批科不收费审核2.审核责任:材料审核(包括规划部门出具的市政工程规划施工许可证,法律法规规定应当提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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