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4号)奖扶制度管理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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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安徽省人口计生委文件安徽省财政厅(皖人口发〔2009〕4号)关于印发安徽省农村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制度管理规范的通知各市、县人口计生委、财政局:为进一步规范对农村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制度的管理,根据《全国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制度信息管理规范》(人口厅发〔2008〕24号),结合我省实施民生工程的有关要求,省人口计生委、省财政厅重新修订了安徽省农村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制度管理规范,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二○○九年一月二十日36安徽省农村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制度管理规范(2007年1月印

2、发,2009年1月修订)根据国家人口计生委、财政部关于印发《全国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制度管理规范》的通知(人口厅发〔2006〕122号)和国家人口计生委办公厅关于印发《全国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制度信息管理规范》的通知(人口厅发〔2008〕24号),结合我省实施民生工程有关要求,制定本规范。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农村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制度(以下简称“奖励扶助制度”),是我国在各地现行计划生育奖励优惠政策基础上,针对农村只有一个子女或两个女孩的计划生育家庭,夫妇年满60周岁以后,由中

3、央或地方财政安排专项资金给予奖励扶助的一项基本的计划生育奖励制度。奖励扶助对象从60周岁起领取奖励扶助金,直到亡故为止。已超过60周岁的,从其奖励扶助资格被确认年度起发放奖励扶助金。2009年起,国家统一奖励扶助金标准从每人每年600元提高到每人每年720元。其中,只生育一个独生女的对象继续由省财政出资每人每年另增发120元,子女死亡且现无子女的对象每人每年另增发600元。36同时符合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制度的对象纳入特别扶助制度范围。按照国家规定标准发放的奖励扶助金,由中央、省与市、县(市、区

4、)按5:3:2比例负担。2009年起,市、县(市、区)承担部分,市级承担的对61个县(市)和15个县改区的配套资金,由省财政承担。省提标部分,由省财政承担。第二条实施奖励扶助制度的基本原则:统一政策,严格控制。制定奖励扶助对象的确认条件和奖励扶助的最低标准,确保政策的一致性。公开透明,公平公正。通过张榜公布、逐级审核、群众举报、社会监督等措施,确保政策执行的公平性。直接补助,到户到人。依托现有渠道直接发放奖励扶助金,尽量减少中间环节。健全机制,逐步完善。建立健全确保奖励扶助制度落实的管理、服务和

5、监督机制,完善相关政策措施,逐步形成政府为主、社会补充的人口和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政策体系。第三条奖励扶助制度实行资格确认、资金管理、资金发放、社会监督“四权分离”的运行机制。人口计生部门负责资格确认和组织管理,财政部门负责资金管理,代理发放机构负责资金发放,监察、审计等部门负责监督检查。相关部门密切合作,相互衔接、相互制约,做到政策透明、程序规范、结果公开、一卡发放、到户到人。第四条36国家人口计生委和财政部负责制定奖励扶助制度的基本政策。省人口计生委依据国家有关政策,结合我省相关政策法规,制定配

6、套政策措施和确认奖励扶助对象的具体规定。第五条奖励扶助专项资金,由中央和地方财政按比例负担,纳入同级财政预算。地方财政负担的资金以省财政为主。第六条奖励扶助专项资金由省财政补贴农民资金代理发放机构统一发放,以“直通车”方式直接发放到户到人。第七条按照客观、公正、公开、透明的原则,采取多种有效形式,对奖励扶助制度实施全过程监督。实行奖励扶助对象公示制度,接受群众监督。第八条奖励扶助制度在各级党委政府统一领导下,由各职能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具体组织实施。第二章 资格确认第九条资格确认由乡镇人民政府(街道

7、办事处)和县级人口计生委具体组织实施,实行终身问责制,主要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参与调查审核的人员为直接责任人。严格把握政策,规范操作程序,务求相关材料和手续齐全,真实可靠,确认有据。对生育史、婚姻史复杂的人群严格查证,审慎把握。第十条奖励扶助对象的确认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一)本人及配偶均为农业户口或界定为农村居民户口36,且户口在本乡(镇);(二)1973年至2001年期间没有违反计划生育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生育;(三)现存一个子女或现存两个女孩或子女死亡现无子女;(四)1933年1月1日以后出

8、生,年满60周岁。奖励扶助条件的具体政策由省人口计生委负责解释。第十一条奖励扶助对象的资格确认须履行以下程序:(一)本人申报;(二)村(居)民委员会评议并张榜公示;(三)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初审并张榜公示;(四)县(市、区)人口计生委复查审核、确认并公布;(五)省、市人口计生委抽查、逻辑审核、备案;(六)对经审核不符合资格确认条件的对象进行回访。第十二条资格确认的基本程序、进度和要求:新增对象资格确认、往年确认对象年审和达到50周岁目标人群摸底调查登记同步进行。(一)摸底调查(每年1月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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