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天天文库
浏览记录
ID:26665474
大小:48.00 KB
页数:9页
时间:2018-11-28
《福建农林大学学生委员会章程.doc》由会员上传分享,免费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内容在应用文档-天天文库。
1、福建农林大学学生委员会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福建农林大学学生委员会是福建农林大学学生的群众性组织,接受校党委的领导和校团委的指导帮助。第二条本会承认《中华全国学生联合会章程》和《福建省学生联合会章程》,本会作为团体会员参加中华全国学生联合会和福建省学生联合会。第三条本会的宗旨是: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十七大精神为指引,践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弘扬我校“五种品格”的精神内涵,代表和维护广大同学的正当利益,全心全意为同学服务,充分发挥桥梁和纽带作用,参与学校的民主
2、管理与建设,引导广大同学拓展自身素质,全面成长成才。第四条本会的主要任务是:1、遵循党的教育方针坚持以培养社会主义合格建设人才为根本任务,团结和引导全体同学,以学习为中心建设良好的学风校风。2、协助学校各级党组织对同学进行爱国主义、社会主义和集体主义的宣传教育,积极引导同学在实践中提高思想政治素养和道德修养。3、沟通学校有关部门与同学的联系,加强学校有关部门与学生的沟通联系,促进师生间的交流,发挥桥梁和纽带作用,积极参与学校民主管理与建设,及时反映同学意见、建议和要求,维护同学的正当利益。4、以建设“学习型、
3、服务型、廉洁型、民主型、高效型”学生会为目标,以“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9为原则,领导和团结各学院学生会,广泛开展健康有益的校园文化活动,活跃第二素质课堂,优化美化育人环境,提高同学综合素质,使学生会成为“学生之家”。5、围绕学校中心工作营造和谐安定团结的校园氛围,创造良好的教育秩序和学习生活环境。6、加强并促进与兄弟院校和社会各界的联系和交往,拓宽知识视野,树立农林大学学生在社会上的良好形象。第五条本会遵守国家的法律和法规,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开展活动。第二章会员第六条凡取得福建农林大学学籍的全日制在
4、校本科生、高职生及预科生(留校察看处分期间者除外),均为本会会员,并须承认本会章程。第七条会员的基本权利:1、享有平等的选举权与被选举权2、有权通过各种正当途径和方式对本会各级组织和学生干部及其工作进行监督、批评和提出建议。3、享有参加本会组织的各项活动,并合理利用本会提供的一切条件和设备的权利。4、受到不正当待遇时,有权请求本会帮助和保护;在学习、生活、工作等方面遇到困难时,有权向本会反映并请求帮助,或通过本会向学校有关部门反映并请求相应帮助。第八条会员的基本义务:1、遵守校纪和校规,遵守本章程,执行本会的
5、有关决定。2、支持本会各级组织的工作,积极参加本会组织的各项活动,努力完成本会委托的工作,维护本会的荣誉。93、各级学生会干部除履行会员义务外,必须做到作风正派,学习刻苦,服务热情。第三章校学生代表大会第九条福建农林大学学生代表大会是福建农林大学学生会的最高权力机构,组织原则是民主集中制。第十条校学生代表大会(简称“学代会”)每两年召开一次。在特殊情况下报请校党委批准可提前或推迟举行。学生代表大会应有五分之四以上当选代表参加方可召开。第十一条学代会代表名额及产生办法:1、由本会与校学生工作有关部门根据各院学生
6、人数按比例分配给各院学生会。2、各级推荐的学代会代表由各级学生会全体会员民主选举产生,报送学代会代表资格审查组审批,代表任期直至下一次学代会召开。3、兼顾男女比例和党员、团员、群众比例以及少数民族代表比例应具有广泛性和代表性。4、校学生会主要学生干部不占各学院学生代表名额,另列名额,但由学院提名产生。第十二条学代会代表的基本条件:1、热爱祖国、热爱人民、拥护中国共产党,坚持党的基本路线、方针、政策和四项基本原则,践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具备较高的思想政治素养,积极向上。2、学习努力刻苦,成绩优良,上一学
7、年学生综合素质测评成绩排名为专业前50%以内。3、有服务同学的强烈意识,能代表和维护广大同学的利益和要求,如实反映同学的意见、建议,有良好的群众基础。94、严格遵守各项规章制度,积极参加和组织各项活动。第十三条学代会职权1、审议学生会工作报告,审批大会形成的其它文件。2、讨论和决定本会今后的工作方针和任务。3、审议并通过学生会章程。4、讨论并表决有关校学生会工作的各项决议。5、收集、整理代表提案,负责向学校领导及有关部门反映,及时向同学作出答复。6、选举新一届学生委员会。第十四条学代会进行选举和通过决议实行表
8、决制,表决的方式、程序、有效票数等具体事项由大会决定。第四章校学生委员会第十五条福建农林大学学生委员会(简称校学生会)是校学代会闭会期间的最高决策和执行机构,对学代会负责并实行主席团负责制。第十六条校学生会在学代会闭会期间执行大会的各项职权,认真落实大会提出的有关决议,受全体学生的监督,对外代表福建农林大学全体学生和学生委员会,可以签署有关重要协议。第十七条校学生会的构成:1、校学生委员会委员由学生
此文档下载收益归作者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