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社会保障卡使用管理暂行办法

北京市社会保障卡使用管理暂行办法

ID:26652756

大小:280.35 KB

页数:15页

时间:2018-11-28

北京市社会保障卡使用管理暂行办法_第1页
北京市社会保障卡使用管理暂行办法_第2页
北京市社会保障卡使用管理暂行办法_第3页
北京市社会保障卡使用管理暂行办法_第4页
北京市社会保障卡使用管理暂行办法_第5页
资源描述:

《北京市社会保障卡使用管理暂行办法》由会员上传分享,免费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内容在教育资源-天天文库

1、北京市社会保障卡使用管理暂行办法第一条[目的]为指导持卡人正确使用社会保障卡,便于社会保障卡的运行维护,结合本市实际情况,制定本暂行办法。第二条[应用范围]社会保障卡应用于本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与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第三条[就医凭证]持卡人在参保缴费期间或中断参保缴费期间,在本市定点医疗机构挂号、就医、交费时均须出示社会保障卡。第四条[信息变更]当持卡人符合医疗退休、转换险种、残疾军人、特殊病种审批等条件时,参保单位须携带持卡人的社会保障卡,到参保地区县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医疗保险信息变更业务。第五条[预挂失]持卡人的社

2、会保障卡遗失后,可拨打社会保障卡服务热线“96102”(24小时服务)进行电话预挂失。也可持本人的《居民身份证》到社会保障卡服务网点办理书面预挂失手续,或直接在社保卡服务网点所设置的自助终端机上进行预挂失。预挂失的有效时间为10天,超过有效时限自动解挂。第六条[撤销挂失]挂失人找回原卡后,在电话与书面预挂失的有效期限内,持本人的《居民身份证》到社会保障卡服务网点办理撤消挂失手续。第七条[正式挂失与补卡]挂失人确定遗失的社保卡无法找回,需持本人的《居民身份证》到社会保障卡服务网点进行正式挂失,同时办理补卡手续。15个工作日后,

3、申请补卡人持本人的《居民身份证》和《新发与补(换)社会保障卡证明》(简称:《领卡证明》,见附件一)到社会保障卡服务网点领取社会保障卡。办理正式挂失后,不能再办理撤销挂失。第八条[一般换卡]因个人基础信息变更、卡片污损、残缺无法辨认卡面信息及不能在读卡机具上使用的,持卡人需持原卡和本人的《居民身份证》到社会保障卡服务网点办理换卡手续。15个工作日后,申请换卡人持本人的《居民身份证》和《领卡证明》到社会保障卡服务网点领取社会保障卡。第九条[学生换卡]已参加学生儿童大病医疗保险且未满16周岁的持卡人,自初次发卡之月起,使用满8年后

4、须更换新的社会保障卡。第十条[补换卡收费]社会保障卡服务网点对申请补(换)卡的人员,按照有关部门批准的补(换)卡收费标准收取制卡工本费。第十一条[临时就医证明]对申请补(换)卡的人员,由社会保障卡服务网点为其签发《领卡证明》。该证明除作为领取新社会保障卡的凭证外,在标注的期限内,申请补(换)卡的人员,可凭此证明在本市定点医疗机构就医,医疗费用由个人现金负担,符合医疗保险门(急)诊和住院报销范围的可手工报销。第十二条[信息查询]为方便持卡人了解本人的医疗保险参保缴费、费用结算、个人账户等信息,可通过拨打社会保障卡服务热线“96

5、102”或登录社会保障卡服务网站()进行咨询或查询,持卡人也可到社会保障卡服务网点设置的自助服务终端上自行查询。第十三条[解释主体]本暂行办法由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第十四条[执行时间]本暂行办法自2009年6月1日起施行。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此文档下载收益归作者所有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温馨提示:
1. 部分包含数学公式或PPT动画的文件,查看预览时可能会显示错乱或异常,文件下载后无此问题,请放心下载。
2. 本文档由用户上传,版权归属用户,天天文库负责整理代发布。如果您对本文档版权有争议请及时联系客服。
3. 下载前请仔细阅读文档内容,确认文档内容符合您的需求后进行下载,若出现内容与标题不符可向本站投诉处理。
4. 下载文档时可能由于网络波动等原因无法下载或下载错误,付费完成后未能成功下载的用户请联系客服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