句容市人民医院异地新建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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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句容市人民医院异地新建项目医用气体系统采购项目招标文件编号:ZJZCFS-(2018)公字第0310号采购人:句容市城市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句容市人民医院采购代理机构:江苏省设备成套有限公司2018年11月总目录第一册第一章投标人须知第二章投标文件格式第二册第三章招标公告第四章技术规格、参数及其他要求第五章评标标准和方法第六章合同主要条款第七章其他说明招标文件(第一册)第一章投标人须知一、总则1、适用法律本次招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2、采购

2、人、供应商、采购代理机构、投标人采购人是指依法进行政府采购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供应商是指向采购人提供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采购代理机构是指集中采购机构和集中采购机构以外的采购代理机构,集中采购机构以外的采购代理机构,是从事采购代理业务的社会中介机构。投标人是参加政府采购货物服务投标活动的供应商。3、投标人的资格条件(资格要求)3.1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应当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详见本招标文件第三章。3.2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的特定条件:详见本招标文件第三章。3.3第3.1(5)条所称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供应商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因违法经营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限届满的,可以参加政府采购活动。3

4、.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3.5拒绝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参与政府采购活动。采购代理机构在供应商购买采购文件时,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诚信江苏”网站(www.jiangsu.gov.

5、cn/jsxy/index.htm)等渠道查询供应商在采购公告发布之日前的信用记录并保存。3.6提供相同品牌产品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按照财政部令第87号第三十一条规定执行。3.7除在招标文件第二册另有规定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对于接受供应商以联合体形式参加采购活动的项目:(1)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共同参加政府采购。(2)以联合体形式进行政府采购的,参加联合体的供应商均应当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并应当向采购人提交联合协议,载明联合体各方承担的

6、工作和义务。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就采购合同约定的事项对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3)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供应商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供应商确定资质等级。(4)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供应商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5)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3.8供应商应当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合法获得招标项目的招标文件。4、政府采购政策4.1中小企业政策(1)中小企业(含中型、小型、微型企业

7、)应当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第二条的规定。(2)对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或小型、微型企业的项目,只面向中小企业或小型、微型企业采购。对于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项目,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3)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中小企业应当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和企业所在地的县级以上中小企业主管部门认定文件。(4)对于接受供应商以联合体形式参加采购活动的项目,小型、微型企业联合体应当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第六条

8、的规定。联合协议中约定,小型、微型企业的协议合同金额占到联合体协议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给予联合体2%的价格扣除。(5)中小企业依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规定的政策获取政府采购合同后,小型、微型企业不得分包或转包给大型、中型企业,中型企业不得分包或转包给大型企业。4.2节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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