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行消费税税目税率简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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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现行消费税税目税率简表序号税目税率/税额1烟 (1)卷烟甲类卷烟45%加0.003元/支乙类卷烟30%加0.003元/支(2)雪茄烟40%(3)烟丝30%自2009年5月1日起卷烟工业(生产环节)甲类卷烟((调拨价70元(不含增值税)/条以上(含70元)))56%加0.003元/支乙类卷烟(调拨价70元(不含增值税)/条以下)36%加0.003元/支商业批发 (批发环节)5%雪茄(生产环节)36% 烟丝(生产环节)30% 2酒及酒精 (1) 白酒20%加0.5元/500克(或者500毫升)序号税目税率/税额(2)黄酒240元/吨(4

2、)   啤酒甲类啤酒250元/吨乙类啤酒220元/吨(5)其他酒10%(6)酒精5%3化妆品30%4贵重首饰及珠宝玉石10%(1)金银首饰、铂金首饰和钻石及钻石饰品5%(2)其他贵重首饰和珠宝玉石10%5鞭炮、焰火15%6成品油 (1)  汽油含铅汽油 1.0元/升无铅汽油1.4元/升(2)柴油0.8元/升(3)石脑油1.0元/升(4)溶剂油1.0元/升(5)润滑油1.0元/升(6)燃料油0.8元/升(7)航空煤油0.8元/升7汽车轮胎3%8摩托车 (1)气缸容量(排气量)≤250ml3%(2)气缸容量(排气量)>250ml10%9

3、小汽车 (1)乘用车 气缸容量(排气量)在1.0升以下(含1.0升)的1%气缸容量在1.0升以上至1.5升(含1.5升)的3%气缸容量在1.5升以上至2.0升(含2.0升)的5%气缸容量在2.0升以上至2.5升(含2.5升)的9%气缸容量在2.5升以上至3.0升(含3.0升)的12%气缸容量在3.0升以上至4.0升(含4.0升)的25%气缸容量在4.0升以上的40%(2)中轻型商用客车5%10高尔夫球及球具10%11高档手表20%12游艇10%13木制一次性筷子5%14实木地板5%消费税税目、税率的调整,由国务院决定。第三条 条例所

4、附《消费税税目税率表》中所列应税消费品的具体征税范围,由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确定注意:1、金银首饰的范围仅限于金、银和金基、银基合金首饰,以及金、银和金基、银基合金的镶嵌首饰不包括镀金(银)、包金(银)首饰,以及镀金(银)、包金(银)的镶嵌首饰2、汽车轮胎国税函【1994】303号汽车轮胎税目不包括农用拖拉机、收割机、手扶拖拉机的专用轮胎。3、高档手表高档手表是指销售价格(不含增值税)每只在10000元(含)以上的各类手表。4、小汽车自2006年4月1日起,在小汽车税目下分设乘用车、中轻型商用客车子目。财税【2006】33号电动汽车

5、不属于本税目征收范围。财税【2006】125号车身长度大于7米(含),并且座位在l0至23座(含)以下的商用客车,不属于中轻型商用客车征税范围,不征收消费税。 财税【2006】33号用排气量小于1.5升(含)的乘用车底盘(车架)改装、改制的车辆属于乘用车征收范围。用排气量大于1.5升的乘用车底盘(车架)或用中轻型商用客车底盘(车架)改装、改制的车辆属于中轻型商用客车征收范围。国税函【2006】772号财税【2006】33号中有关用车辆底盘(车架)改装、改制的车辆征收消费税的规定是为了解决用不同种类车辆的底盘(车架)改装、改制的车辆应

6、按照何种子目(乘用车或中轻型商用客车)征收消费税的问题,并非限定只对这类改装车辆征收消费税。对于购进乘用车和中轻型商用客车整车改装生产的汽车,应按规定征收消费税。国税函【2007】1071号沙滩车、雪地车、卡丁车、高尔夫车不属于消费税征收范围,不征收消费税。 国税函【2008】452号对于企业购进货车或厢式货车改装生产的商务车、卫星通讯车等专用汽车不属于消费税征税范围,不征收消费税。 5、木制一次性筷子包括各种规格的木制一次性筷子。未经打磨、倒角的木制一次性筷子属于本税目征税范围。6、成品油财税【2008】167号以汽油、汽油组分调

7、和生产的甲醇汽油、乙醇汽油也属于本税目征收范围。财税【2008】168号自2009年1月1日起,对用外购或委托加工收回的已税汽油生产的乙醇汽油免税。用自产汽油生产的乙醇汽油,按照生产乙醇汽油所耗用的汽油数量申报纳税。国税函【2008】1072号纳税人既生产销售汽油又生产销售乙醇汽油的,应分别核算,未分别核算的,生产销售的乙醇汽油不得按照生产乙醇汽油所耗用的汽油数量申报纳税,一律按照乙醇汽油的销售数量征收消费税。财税【2008】168号自2009年1月1日起,对用外购或委托加工收回的已税汽油生产的乙醇汽油免税。用自产汽油生产的乙醇汽油

8、,按照生产乙醇汽油所耗用的汽油数量申报纳税。国税函【2008】1072号纳税人既生产销售汽油又生产销售乙醇汽油的,应分别核算,未分别核算的,生产销售的乙醇汽油不得按照生产乙醇汽油所耗用的汽油数量申报纳税,一律按照乙醇汽油的销售数量征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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