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公司法律制度

第二章公司法律制度

ID:26554422

大小:57.50 KB

页数:6页

时间:2018-11-27

第二章公司法律制度_第1页
第二章公司法律制度_第2页
第二章公司法律制度_第3页
第二章公司法律制度_第4页
第二章公司法律制度_第5页
资源描述:

《第二章公司法律制度》由会员上传分享,免费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内容在工程资料-天天文库

1、第二章公司法律制度第一节公司法概述一、公司的概念和种类(了解)公司是指依照公司法设立的、由法定数额的股东所组成的企业法人。公司的特征有:1、公司是依照公司法设立的经济组织。2、公司是由法定数额的股东共同出资组成的营利性经济组织。3、公司是具有法人资格的经济组织。(二)公司的种类1、无限公司。2、有限公司,3、两合公司。4、股份有限公司,5、股份两合公司。我国法律只规定了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这两种类型的公司。二、公司法的概念公司法就是调整公司的设立、变更、终止和其在经营管理过程中发生的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三、公司法的

2、适用范围《公司法》是我国第一部系统规范公司制度的基本法,它的适用范围主要有:我国规定中外合资经营企业、中外合作经营企业、外资企业的法律主要是《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法》和《外资企业法》。如果公司法对外商投资有限责任公司的规定与这三个法律不一致的话,则以这三个法律为准。第二节有限责任公司一、有限责任公司的概念和特征有限责任公司具有以下特征:1、有限责任公司具备公司的一般特征,它由法定数额的股东共同出资组织。2、最主要的特征是其股东均负有限责任。3、有限责任公司的资本不分为等额股份,证明股东出资股份的权利凭证是出

3、资证明书(或股单),而不是股票。有限责任公司具有人合与资合公司的双重性质,而股份有限公司具有典型的资合公司性质。二、有限责任公司的设立(掌握)(一)设立的条件1、股东符合法定人数。除国有独资有限责任公司以外,应由两个以上50个以下股东共同出资设立。2、股东出资达到法定资本最低限额。(1)以生产经营为主的公司或以商品批发为主的公司为50万元;(2)以商业零售为主的公司为30万元;(3)科技开发、咨询、服务性公司为10万元。3、公司章程。4、有公司的名称,组织机构。5、有固定场所和生产经营条件。(二)股东的出资以工业产权、非专利技

4、术作价出资的金额不得超过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的20%,以高新技术成果出资入股,作价总金额可以超过公司注册资本的20%,但不得超过35%。股东不按规定缴纳所认缴的出资额,应当向已足额缴纳出资的股东承担违约责任。股东在公司登记后,不得抽回出资。有限责任公司成立后,发现作为出资的实物、工业产权、非专利技术、土地使用权的实际价额显著低于公司章程所定价额的,应当由交付该出资的股东补交其差额,公司设立时的其他股东对其承担连带责任。(三)设立的程序采取登记设立的方式。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设立公司必须报经审批的,采取批准设立的方式。具体程序如

5、下:1、制定公司章程。2、审批。3、股东缴纳出资。4、申请设立登记。5、签发出资证明书。三、有限责任公司的组织机构(掌握)(一)股东会股东会是公司的权力机构,职权: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选举和更换董事和由股东代表出任的监事,决定有关董事、监事的报酬事项;审议批准董事会、监事会或者监事的报告;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发行公司债券、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出资作出决议;对公司合并、分立、变更公司形式、解散和清算等事项作出决议;修改公司章程等。股东会对公

6、司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分立、合并、解散、变更公司形式、修改公司章程作出的决议,必须经2/3以上有表决权的股东通过。股东会会议由股东按照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出席会议的股东应在会议记录上签名。(二)董事会董事会是股东会的执行机构,董事会成员为3至13人,设董事长1人,可设副董事长1至2人。董事每届任期不得超过3年,但可连选连任。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出席的董事应在记录上签名。(三)经理(四)监事会或监事监事会。其成员不得少于3人。职工代表由公司职工民主选举产生。董事、经理及财务负责人不得兼任监事。监事的任期每届3年,公司的董事

7、、监事、经理的人选作了限制性的规定。凡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担任前列职务:1、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2、因经济犯罪被判处刑罚,执行期满未逾5年,或者因犯罪被剥夺政治权利,执行期满未逾5年;3、担任过破产清算企业的董事、厂长、经理,并对其破产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企业破产清算完结之日起未逾3年;4、担任因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的企业法定代表人,并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企业被吊销营业执照之日起未逾3年;5、个人所负数额较大的债务到期未清偿。(6、国家公务员)四、国有独资公司(三)国有独资公司的组织机构公司设董事会。董事会成

8、员为3至9人,其中应当有公司职工代表。董事会每届任期为3年。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公司设监事会。由公司职工代表参加。监事会的成员不得少于3人。董事、经理及财务负责人不得兼任监事。(新书删除了这句话,为什么?)第三节股份有限公司(掌握)一、股份有限公司的特征1、资本划分为等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此文档下载收益归作者所有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温馨提示:
1. 部分包含数学公式或PPT动画的文件,查看预览时可能会显示错乱或异常,文件下载后无此问题,请放心下载。
2. 本文档由用户上传,版权归属用户,天天文库负责整理代发布。如果您对本文档版权有争议请及时联系客服。
3. 下载前请仔细阅读文档内容,确认文档内容符合您的需求后进行下载,若出现内容与标题不符可向本站投诉处理。
4. 下载文档时可能由于网络波动等原因无法下载或下载错误,付费完成后未能成功下载的用户请联系客服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