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用证开立若干问题探讨

信用证开立若干问题探讨

ID:26455329

大小:54.00 KB

页数:8页

时间:2018-11-27

信用证开立若干问题探讨_第1页
信用证开立若干问题探讨_第2页
信用证开立若干问题探讨_第3页
信用证开立若干问题探讨_第4页
信用证开立若干问题探讨_第5页
资源描述:

《信用证开立若干问题探讨》由会员上传分享,免费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内容在学术论文-天天文库

1、信用证开立若干问题探讨信用证制度因能给国际贸易的买卖双方提供安全保障而成为国际贸易中的重要支付工具。而信用证之开立,则在信用证运作流程中起到承上启下之关键作用。由此,研究信用证开立问题具有重大实益。笔者以下拟从信用证开立时间、开立条款以及信用证生效时间三个方面进行探讨。一、信用证开立时间(一)买方应于约定期限或合理期限内开立信用证一般而已,买卖双方当事人应在买卖合同中明确规定买方开立信用证之时间。具体规定之方法,在实践中可有“预计装船日至少十日之前”、“每一装运期首日至少十五日之前”、“于2011年4月30日之前”、“买卖合同成立后十日之内”等等。一旦买卖合同有明确规定,

2、自然买方应于该规定之期限内开立信用证,否则便是构成违约。然而,从现实操作实践来看,买卖合同中未明确规定信用证开立时间反属常态。则此时买方应于何时开立信用证?从我国合同法的规定来看,应是卖方有权随时要求买方开立,但应给买方必要准备时间。从联合国国际货物买卖合同公约(以下简称cisg)的规定来看,应是买方应于合理时间内开立。至于何谓“合理时间”,应根据具体案情来判断。但是,国际货物买卖有其特殊性,一般情形下买卖都会采用特定贸易术语如cif、fob等,并会明确规定货物付运期限。因此,该合理期限之解释,应受特定贸易术语、付运期限之限制。如sinason-teicherinter-

3、americangraincorpv.oilcakesandoilseedstradingco.ltd[1954]1p;co.ltdv.cook(1953)1lloyd’srep.328)二、信用证开立条款(一)买方应按合同约定或交易惯例去确定信用证条款就信用证具体条款,如是否允许转船、是否允许分批装运、卖方需提交哪些单据、交单期限、信用证有效期、是否需要保兑等等,最佳便是由买卖双方当事人于买卖合同中具体约定。如果买卖合同有具体规定,自然买方申请开立之信用证应符合买卖合同之规定,否则构成买方违约。然而,从现实情况来看,买卖合同就信用证条款作出明确规定的,属于少数。大部分买

4、卖合同都是简略规定付款方式采取信用证而已。此时,买方究竟应如何开立信用证?根据我国合同法之规定(第61条),合同条款不明确时,原则上双方当事人可以协议补充,如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则应按照合同有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确定。cisg第9条也确立了双方当事人之间的交易惯例与习惯做法对双方当事人具有约束力。因此,在买卖合同就信用证付款方式之规定过于简略时,买卖双方可以事后协商,如因此而达成一致的,自然买卖双方当事人通过信用证条款而填补了买卖合同条款之不足。然而,如果双方当事人无法达成一致协议,则此时应根据买卖合同具体条款及双方当事人之间的交易惯例来确定,如信用证有效期应当包含买卖合同

5、所规定之付运期、卖方应提交商业发票、运输单据如提单、海运单等、cif合同下卖方必须提交保险单等等。当然,根据当事人之间交易惯例而确立之信用证条款,应是公平合理的,且不得与买卖合同已确立之条款相冲突。如买卖合同未明确约定信用证必须保兑,则卖方无权要求买方开立保兑信用证,fob合同下买方不得于信用证中要求卖方提交保险单或者要求提交之提单必须注明运费预付等。又如,买方于信用证中所要求之单据是卖方所能够获得的,如买方于信用证中要求卖方必须提交由某某机构签发之质检证书,如该机构根本不会或无权出具该证书的,则此单据之要求自是无理。(二)信用证条款与合同条款不一致效果原则上,如果买方严

6、格按照买卖合同条款或当事人交易惯例开立信用证,即属已按合同履行开证义务。然而,如买方开立之信用证与买卖合同条款不一致,或者违反了当事人之间的交易惯例,则此时卖方应是有权拒绝接受该“不符”信用证,并要求买方修改。如因此而导致最终卖方交货迟延的,卖方无需承担任何责任。至于卖方是否可因此而解除合同,根据我国合同法及cisg之规定,应取决于该不一致是否构成根本违约,或者在不一致不构成根本违约但如买方去修改因而迟延开立信用证,从而从根本上剥夺了卖方根据合同有权期待得到的东西,而就此严重后果买方已预知或能够预知,自然卖方可以解除合同。当然,卖方也可给予买方宽限期,限其于一合理期限内修

7、改信用证,否则即有权解除合同。而根据英国的法律,因买方未能开立相符信用证是对买卖合同条件条款之违反,卖方自是有权立即解除合同,这在国际货物市场价格急剧上涨时尤其如此。当然,卖方根据市场行情等而不要求买方对不符信用证及时进行修改的,则在法律上有可能认定为卖方已弃权或买卖合同因信用证条款而变更,卖方应严格按照信用证而非买卖合同去履行交货与交单义务。弃权与变更的区别在于,弃权一般是暂时性的,卖方可以通过给予买方合理的警告去恢复买卖合同下的权利。如在etablissementschainbauxsarlv.harbormasterlt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此文档下载收益归作者所有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温馨提示:
1. 部分包含数学公式或PPT动画的文件,查看预览时可能会显示错乱或异常,文件下载后无此问题,请放心下载。
2. 本文档由用户上传,版权归属用户,天天文库负责整理代发布。如果您对本文档版权有争议请及时联系客服。
3. 下载前请仔细阅读文档内容,确认文档内容符合您的需求后进行下载,若出现内容与标题不符可向本站投诉处理。
4. 下载文档时可能由于网络波动等原因无法下载或下载错误,付费完成后未能成功下载的用户请联系客服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