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注册会计师-冲刺串讲班讲义

2017注册会计师-冲刺串讲班讲义

ID:26216067

大小:3.83 MB

页数:146页

时间:2018-11-25

2017注册会计师-冲刺串讲班讲义_第1页
2017注册会计师-冲刺串讲班讲义_第2页
2017注册会计师-冲刺串讲班讲义_第3页
2017注册会计师-冲刺串讲班讲义_第4页
2017注册会计师-冲刺串讲班讲义_第5页
资源描述:

《2017注册会计师-冲刺串讲班讲义》由会员上传分享,免费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内容在学术论文-天天文库

1、2017年CPA《经济法》串讲班策略1.先商后民2.先主观后客观3.坚持全面复习4.讲义比题更重要5.历年考题比模拟试题更重要6.关键词比原文更重要第一章本章考情分析【提示】本课件提供下载版预习讲义,如有需要可自行下载。1~2个客观题。分值为3分左右。考点1法的特征(P3)1.法是由一定物质生活条件所决定的统治阶级意志的体现;(2017年新增)2.法是由国家制定或认可的行为规范;3.法律规范VS技术规范:人与社会VS人与自然法律规范VS道德规范:权利义务VS责任义务;国家强制力VS社会舆论考点2法律渊源(P7)1.基本规定:种类、制定机关与效力层级种类制定机关效力层级宪法全国人

2、民代表大会具有最高效力的根本大法法律基本法律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效力仅次于宪法一般法律全国人大常委会法规行政法规国务院效力仅次于宪法和法律地方性法规有地方立法权的地方人大及其常委会不得与宪法、法律和行政法规相抵触,仅在本辖区内适用146规章地方政府规章有地方立法权的地方人民政府依据法律、行政法规和本级及上级地方性法规制定部门规章国务院各部、委员会、中国人民银行、审计署和具有行政管理职能的直属机构——司法解释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最高人民法院和最高人民检察院的解释如果有原则性的分歧,报请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解释或决定国际条约和协定————2.有关法律的细化规定制定权修改权

3、解释权基本法律全国人大(1)全国人大(2)在全国人大闭会期间,全国人大常委会可对基本法律进行部分补充和修改,但不得同该法律的基本原则相抵触全国人大常委会负责解释法律,其作出的法律解释同法律具有同等效力一般法律全国人大常委会全国人大常委会3.有关地方立法权(2017年新增)(1)设区市的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人民政府依法享有一定的地方立法权。(2)设区市的地方立法权限于城乡建设与管理、环境保护、历史文化保护等方面的事项。4.严格限制行政权侵害公民权(1)没有法律或国务院的行政法规、决定、命令的依据,部门规章不得设定减损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权利或增加其义务的规范,不得增加本部门的

4、权力或减少本部门的法定职责。(2)没有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的依据,地方政府规章不得设定减损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权利或增加其义务的规范。考点3法律关系(P12)146(1)法人包括机关法人、事业单位法人、社会团体法人和企业法人。(2)法人的民事权利能力、民事行为能力在法人成立时同时产生,到法人终止时同时消灭。(3)其他组织是指不具有法人地位,但是可以以自己名义从事法律活动的主体,例如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第二章本章考情分析1~3个客观题,个别考点可以在主观题中涉及。分值1~5分。考点1民事行为效力的判定(一)行为能力146(二)意思表示(P24)(三)合法性1.恶意串通损

5、害他人利益民事行为:无效2.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的民事行为:无效3.违反法律、社会公共利益或者公序良俗的民事行为:无效(四)其他1.因重大误解而为的民事行为:可撤销(P26)2.订立合同时显失公平的民事行为:可撤销1463.无权代理人订立的合同(P31-32)(1)构成表见代理:善意第三人有权主张合同有效(2)不构成表见代理:效力待定4.无权处分人(P45)(1)所为的物权行为:效力待定(2)所为的债权行为:效力不受影响5.按照法律规定应当经批准后生效的合同,未经批准:未生效(P496)6.附生效条件/期限的合同,条件未成就/期限未届至:未生效(P27)考点2附条件和附期限的

6、法律行为(P27)1.一定会届至的是“期限”,不一定会成就的是“条件”。2.当事人可以附延缓(生效)条件/期限,也可以附解除条件/期限。【提示】在延缓条件成就之前,法律行为已经成立,但是效力却处于一种停止状态。条件成就之后,法律行为发生法律效力。3.当事人为自己的利益不正当地阻止条件成就的,视为条件已成就;不正当地促成条件成就的,视为条件不成就。考点3代理关系的判定(P29)考点4代理权的滥用(P31)1.自己代理与双方代理自己代理和双方代理原则上发生无权代理的效果,即无权代理人所为的单方民事行为无效;无权代理人所为的多方民事行为效力待定。2.恶意串通代理人和第三人恶意串通,损

7、害被代理人利益的,代理人应当承担民事责任,第三人和代理人负连带责任。考点5无权代理与表见代理(P31)146考点6诉讼时效的基本理论(P33)考点7诉讼时效的确定(P34)1.基本规定起算点长度适用情形普通诉讼时效知道或应当知道之日起2年除适用短期、长期诉讼时效以外的其他纠纷最长诉讼时效权利被侵害时起20年所有纠纷短期诉讼时效知道或应当知道之日起1年(1)身体受到伤害要求赔偿的(2)出售质量不合格的商品未声明的(3)延付或拒付(经营租赁)租金的(4)寄存财物被丢失或毁损的长期诉讼时效4年(1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此文档下载收益归作者所有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温馨提示:
1. 部分包含数学公式或PPT动画的文件,查看预览时可能会显示错乱或异常,文件下载后无此问题,请放心下载。
2. 本文档由用户上传,版权归属用户,天天文库负责整理代发布。如果您对本文档版权有争议请及时联系客服。
3. 下载前请仔细阅读文档内容,确认文档内容符合您的需求后进行下载,若出现内容与标题不符可向本站投诉处理。
4. 下载文档时可能由于网络波动等原因无法下载或下载错误,付费完成后未能成功下载的用户请联系客服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