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市国有建设用地配建人才安置房.doc

中山市国有建设用地配建人才安置房.doc

ID:26209893

大小:45.50 KB

页数:11页

时间:2018-11-25

中山市国有建设用地配建人才安置房.doc_第1页
中山市国有建设用地配建人才安置房.doc_第2页
中山市国有建设用地配建人才安置房.doc_第3页
中山市国有建设用地配建人才安置房.doc_第4页
中山市国有建设用地配建人才安置房.doc_第5页
资源描述:

《中山市国有建设用地配建人才安置房.doc》由会员上传分享,免费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内容在学术论文-天天文库

1、中山市国有建设用地配建人才安置房管理暂行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落实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公开出让竞配建人才安置房要求,明确人才安置房规划建设和移交管理等工作,根据《物权法》、《土地管理法》、《房地产管理法》等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人才安置房产权归属政府所有。房地产开发企业(以下简称开发企业)按照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公告,参与我市商业住宅或商品住宅用地公开出让竞价,在达到土地出让最高限价后所竞配建的人才安置房,应当按本办法进行规划建设和无偿移交给政府。第三条配建的人才安置房应当符合以下要求:(一)单套建筑面积不小于90平方米、不

2、大于144平方米,不得少于公开出让约定的面积要求;(二)户型、设计、质量、配套设施须与所在楼盘建筑标准(指标)一致;(三)人才安置房的建设须与地块工程整体设计、整体开发、整体施工;(四)原则上不集中建设,不得将人才安置房的建设独立于地块整体工程以外。第四条经市政府同意,人才安置房配建要求可根据我市人才工作实际需求进行调整。第五条市国土、规划、住建、财政等行政主管部门及属地镇政府(区管委会、办事处)应当分工协作、密切配合做好配建人才安置房的用地出让、规划、建设、接收及后续管理工作。(一)市国土部门负责组织土地出让工作,明确配建要求并在土地出让

3、的招标文件及出让成交后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中落实;配合落实人才安置房的权属登记办证等。(二)市规划部门按照出让合同的配建要求,负责落实项目方案审查和规划报建审批、验收等。(三)市住建部门负责人才安置房的施工报建、质量监督、安全生产监督、综合验收备案等,办理项目商品房的预售许可审批等。(四)市财政部门负责人才安置房的统筹接收工作,协调落实人才安置房具体权利人,并在本暂行办法出台后尽快明确后续分配、使用和处置办法等。(五)市其他部门及属地镇政府(区管委会、办事处)应根据职能做好人才安置房各项有关工作。第二章土地出让第六条对需在公开出

4、让达到最高限价后竞配建人才安置房的用地,在出让前,市国土部门应在出让方案中明确配建人才安置房单套建筑面积、套数、建设标准以及竞配建面积增幅等要求,并在土地出让招标文件中予以落实。第七条对需配建人才安置房的用地,在出让成交后,市国土部门在《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中应明确开发企业应承担的人才安置房的建设和移交等责任和义务,并在签订出让合同后将出让用地位置、面积等情况及人才安置房的配建面积、套数要求、用地开竣工时间等信息书面函告市规划部门、市住建部门及市财政部门(以下称统筹接收部门)、市委组织部人才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第三章报建审查

5、第八条人才安置房原则上不得作价补偿,不得抵减须配套公建设施、配套车位等建筑面积。第九条对需配建人才安置房的项目,满足单套人才安置房建筑面积要求的住宅总建筑面积应当不小于用地成交配建总建筑面积要求,且不小于相应的套数要求。小区修建性详细规划或建设工程设计方案总平面图中应单独标明满足单套人才安置房面积要求的住宅总建筑面积数、总套数、在各幢楼分布情况以及建设分期安排等。第十条市规划部门按照规划条件和土地出让合同的要求,在审批小区修建性详细规划,或者建设工程设计方案总平面阶段后,应通报人才安置房统筹接收部门。第十一条在建设过程中,开发企业申办涉及人

6、才安置房规划变更的,市规划部门应将涉及人才安置房的规划变更批复通报人才安置房统筹接收部门。规划变更原则上不得调整满足单套人才安置房面积要求的住宅在小区内原审定的总体分布情况。对确需调整的分期建设项目,原审定的小区修建性详细规划或建设工程设计方案总平面图将满足单套人才安置房建筑面积要求的住宅集中放在第一期或前面若干期的,统筹接收部门抽取选定人才安置房后,开发企业通过规划变更将后面若干期的住宅套型面积调整为满足单套人才安置房建筑面积要求的,统筹接收部门有权在后面若干期满足单套人才安置房面积要求的住宅中,重新抽取选定人才安置房。第四章抽取选定第十

7、二条人才安置房应当通过人工摇珠或电脑程序等随机方式进行抽取选定,基本原则如下:(一)全面抽取原则,应在符合单套人才安置房建筑面积要求的所有住宅中抽取。(二)均衡抽取原则,应按项目建设均衡进度抽取,即分期开发的项目分期进行抽取,第一期抽取:①人才安置房建筑面积不少于[(第一期符合单套人才安置房面积要求的住宅总建筑面积/整宗地规划建设的符合单套人才安置房面积要求的所有住宅总建筑面积)*总配建面积],②人才安置房套数(取整数套)不少于[第一期人才安置房建筑面积/120];第二期及后续分期以此类推。(三)规模数量与抽取单位相匹配原则,当以人工摇珠方

8、式抽取时,应根据当期配建规模和抽取数量(套数),确定一次抽取的单位,即确定以套、层为单位的具体结合方式。1.当期抽取套数(当期抽取的配建建筑面积/单套人才安置房的下限建筑面积)少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此文档下载收益归作者所有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温馨提示:
1. 部分包含数学公式或PPT动画的文件,查看预览时可能会显示错乱或异常,文件下载后无此问题,请放心下载。
2. 本文档由用户上传,版权归属用户,天天文库负责整理代发布。如果您对本文档版权有争议请及时联系客服。
3. 下载前请仔细阅读文档内容,确认文档内容符合您的需求后进行下载,若出现内容与标题不符可向本站投诉处理。
4. 下载文档时可能由于网络波动等原因无法下载或下载错误,付费完成后未能成功下载的用户请联系客服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