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做思想政治工作要善于掌握火候

论做思想政治工作要善于掌握火候

ID:26207559

大小:51.50 KB

页数:6页

时间:2018-11-25

论做思想政治工作要善于掌握火候_第1页
论做思想政治工作要善于掌握火候_第2页
论做思想政治工作要善于掌握火候_第3页
论做思想政治工作要善于掌握火候_第4页
论做思想政治工作要善于掌握火候_第5页
资源描述:

《论做思想政治工作要善于掌握火候》由会员上传分享,免费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内容在工程资料-天天文库

1、论做思想政治工作要善于掌握火候谈到做饭,可能很多人都会都会有这样的感觉:同样是鱼蛋肉菜,配汁调料,大厨就能做出色香味俱全、令人垂涎的的美味佳肴,而自己做的怎么看都是平淡无奇、有失本色、仅仅是果腹的食物。这其中到底是什么缘故?有经验的厨师会告诉两个字——火候。火候不到,不会香甜可口,味道怡人;火候过了,就会丧失原味,煮烂烧糊。如果火候恰到好处,自然就会香气四溢了。做思想政治工作,异曲同工,也要掌握火候,强调时机,讲究分寸。火候的恰到好处,在于时机的准确适宜。语言的“分量”随机而分轻重。有时候,一语中的,拨动心弦,记忆犹新,而有时,激不起任何涟漪,引不起任何反映

2、,留不下任何影响。究其原因,就要看所说的话语对听者切身关系的大小,听者对话语的精神准备程度,外界环境的情况等等。参加过长途行军的人都知道,人走累了就会变得步履维艰,体姿不整,面带倦容。突然,有人说了一个风趣的笑话——马上队伍里就响起一阵笑声,几秒钟的工夫大家的情绪都改变了。然后,有人又起头唱了一支歌,队伍就会步伐整齐,嘴角上洋溢着微笑,队伍立马就不一样了,疲劳一下子就无影无踪了。要问这是从哪里来的力量?这就是择机鼓动的作用,激发了人的积极因素。择机而发,是思想政治工作应有的弹性。有时应引而不发,有时就应一触即发。这就需要掌握火候了。引而不发,又可谓之“冷处理

3、”,一触即发,又可以称为“热处理”。对于懊丧、惶惑、郁闷等消极心理,适于“热处理”对于喜悦、愤怒等激愤心理,适于“冷处理”。掌握火候,择机而发,重在察言观色。lOcALhOst我们的青年官兵在接受教育时,心理状态是各不相同的。有的猜测原因,有的心怀疑虑,有的满不在乎,有的情绪紧张。善于体察年轻官兵的神情,态度、注意力和习惯动作的变化,着力探求其内在的心理因素,用心选择谈话的“契机”,随机应变、才能恰到好处收到成效。如果我们体察入微,及时发现和掌握他们的心情和行动,助其一臂之力,就能点燃其身上的发光点,促使其青春的火焰重新燃烧起来。掌握火候,则机而发,可以将一

4、时难以解决的问题暂时“挂”起来。人的一些思想火花、科学发现和艺术灵感,往往就是在紧张之后的松弛间涌现出来的。在做思想政治工作时,棘手的问题会很多,就可以先“挂”起来,经过学习、思考和实践,等待时机成熟后再去解决,不要急于去成,信口去讲,以免造成思想混乱,使问题更加棘手。诚然,“挂起来”,不是束之高阁,避而不谈,而是像战前的准备,不断积蓄力量,一旦时机成熟,就神兵突至,夺取胜利。给“挂起来”一个哲学的界定,就是钝化矛盾。是在矛盾一时无法解决的情况下,起着缓冲矛盾的作用。有的矛盾到了瓜熟蒂落阶段,即应顺势着手解决;有的矛盾比较复杂,造成的原因也是多方面的,一时还

5、不具备解决的条件,那么就可以先钝化一下,再待机处理。廉颇和蔺相如“将相和”的故事,钝化矛盾就起了关键作用。当然,掌握火候,择机而发,还需有个分寸。世界上的一切事物,都是质和量的统一,量变达到一定程度就要发生质变不能将任何问题都绝对化,世界上最好的字眼莫过于“恰如其分”这四个字。抢劫欠条能否构成抢劫罪。例如甲从乙处借得8000元现金并向乙出具了欠条,一段时间后甲产生赖帐念头,遂一天在路上对乙大打出手,逼其交出欠条,使其失去请求偿还8000元现金的依据。对甲的行为应如何处理?一种意见认为,甲的行为不构成抢劫罪。另一种意见认为,甲构成抢劫罪。因为,第一,行为人欠债

6、应当归还,故意使用上述手段,达到不归还的目的,是对他人财产权利的侵犯;第二,行为人虽未当场将他人财物非法转归己有,但其抢走欠条,使被害人可能因无法提供证据而丧失在法律上讨回债务的机会;第三,虽然行为人未当场取得财物,但实际以另一种方式增加了自己的财产,结果与当场抢到财物无异,故应构成抢劫罪。欠条(借据)是债权人与债务人之间以货币为标准的确认双方债权债务关系的凭证,欠条不是财物,抢劫欠条不等于抢劫财物,笔者认为不应构成抢劫罪。首先,要明确抢劫欠条从财产性质上侵犯了被害人的何种权利?在本案中,甲乙二人达成合意,甲向乙借8000元钱,并立有字据(欠条),乙向甲交付

7、8000元钱后,乙对这8000元即不再拥有所有权。所有权是指财产所有人依照自己的意志通过其所有物,进行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等方式,独占性支配其所有物,并排斥他人非法干涉的永久性权利。乙之所以能够有权向甲出借8000元,正是其行使收益(预期)、处分权利的表现。交付8000元后,甲取得了8000元钱的所有权,他可以对这8000元占有、使用、收益、处分,并不受乙的干涉。借款合同转移的是货币的所有权……否则对借款人就毫无意义。但在借贷关系中,乙并不是白白丧失了财产所有权,他是以所有权为代价,取得了向甲请求偿还债务的权利,这种权利应类属于债权。在民法理论中,所有权是

8、一种支配的权利,是物权完全、充分的惟一形式,是最典型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此文档下载收益归作者所有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温馨提示:
1. 部分包含数学公式或PPT动画的文件,查看预览时可能会显示错乱或异常,文件下载后无此问题,请放心下载。
2. 本文档由用户上传,版权归属用户,天天文库负责整理代发布。如果您对本文档版权有争议请及时联系客服。
3. 下载前请仔细阅读文档内容,确认文档内容符合您的需求后进行下载,若出现内容与标题不符可向本站投诉处理。
4. 下载文档时可能由于网络波动等原因无法下载或下载错误,付费完成后未能成功下载的用户请联系客服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