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陈夏影冤案背后:民警曾接到疑似真凶电话

福建陈夏影冤案背后:民警曾接到疑似真凶电话

ID:26168885

大小:61.50 KB

页数:7页

时间:2018-11-25

福建陈夏影冤案背后:民警曾接到疑似真凶电话_第1页
福建陈夏影冤案背后:民警曾接到疑似真凶电话_第2页
福建陈夏影冤案背后:民警曾接到疑似真凶电话_第3页
福建陈夏影冤案背后:民警曾接到疑似真凶电话_第4页
福建陈夏影冤案背后:民警曾接到疑似真凶电话_第5页
资源描述:

《福建陈夏影冤案背后:民警曾接到疑似真凶电话》由会员上传分享,免费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内容在工程资料-天天文库

1、好问律师APPwww.haoven.com福建陈夏影冤案背后:民警曾接到疑似真凶电话回溯此案,这起历经6次审判才定案的绑架案,曾有多次纠错机会被错过:案发之初出现的重要线索未能被有效追查;相互矛盾的证人证言通过了公检法的层层关卡,最终使得三名被告人蒙冤多年。澎湃新闻(www.thepaper.cn)曾多次刊发报道披露案件详情。需要指出的是,在案情的多次折转中,本案的出庭检察员也曾表示案件存疑,但后被忽略;福建省法学会及省人大指出该案缺陷,最终亦未能扭转局面。福建省法学会原秘书长、该案的二审辩护人之一赵国安认为,这起案件存在“未审先判”,这在一定程度上造成了有错难纠。如今,在监狱里服刑多年

2、的黄兴和陈夏影,已从20岁左右的小伙步入中年,而林立峰却已无缘等来清白:早于2008年1月,他因癌症死在了监狱医院。两个“基本”定罪1996年4月27日晨,家住福清市农械厂宿舍的唐国良回到家后发现,前一天晚上独自在家的儿子唐明失踪了,桌子上留下一张索要7万元的勒索字条,要求到“立交桥”赎人,落款为“福分堂主”。当晚,唐明的家属在警方安排下,拿钱到立交桥等候,绑匪没有出现。次日早上,唐家又在自家窗台外发现第二张勒索纸条,赎人地点改为“自来水厂门口”。当晚,绑匪依然没有出现。自此,再无唐明的任何音讯。直到当年的5月20日,一位村民在“福清市融西小学西南面一水池旁的芦苇丛中”发现一具尸骨。经鉴

3、定,死者就是唐明。当时正值“严打”,重大刑事案件须从快侦破。福清警方将此案命名为“426”绑架杀人案,并迅速成立“426”绑架杀人案专案组,以市局副局长为组长。据当地媒体报道,此案由福建省公安厅挂牌督办,限期破案。好问律师APPwww.haoven.com卷宗材料显示,唐明尸体被发现13天后,福清警方认为黄兴、林立峰、陈夏影有作案嫌疑,并将三人秘捕。理由是:三人毒瘾很大,经济拮据,且形迹可疑。三人被抓获之后,警方很快宣布案件告破。1996年7月22日,《福清时报》刊登题为《撩开迷雾见真凶》为题报道该案,称案件已“真相大白、真凶落网、水落石出”。此后,警方还曾就此案举行破案展览会。但实际上

4、,黄兴、林立峰、陈夏影当时并未被批捕。直到1996年8月5日,黄兴等三人被批捕。1年7个月之后,福州市检察院首次对三人提起公诉。据澎湃新闻梳理,本案而后经历6次审判,福建省高院曾两次发回重审,直至2006年,福建省高院作出终审裁定,认定绑架罪“基本事实清楚、基本证据确凿”,维持了一审判决:黄兴和林立峰死缓,陈夏影无期。神秘匿名电话显示真凶或为他人回溯本案的“侦破”过程,漏洞从侦查之初就已显现。澎湃新闻翻阅卷宗发现,唐明家属报案之后至唐明尸体被发现,除报案记录和笔录外,再无其他调查资料。警方对绑架现场和尸体现场的勘查笔录,亦是在发现尸体后作出,但这两份报告除对现场的描述,没有任何关于提取指

5、纹、脚印等线索的记录。警方对尸体现场的勘查笔录显示,勘查工作从1996年5月20日一直进行到6月5日,持续16天之久。然而,在勘查结束前,陈夏影等三人即已作出了有罪供述。在唐明尸体被发现前的20多天里,并非没有线索。福清市公安局音西派出所民警何建忠在一份证明材料中称,他于1996年5月16日接到一个匿名举报电话,对方用普通话称听说福清一个小孩遭绑架后,被抛尸在福清西门外一个变电站旁的草丛中。对方还称听到四个人谈到此事,“其中一个是香港人叫阿三,另外三个是福清人,其中一个名叫羊哥”。匿名电话所称的抛尸地点与警方的勘查笔录极其相似,尸体正是在融西小学南面一座变压器房附近的草丛中被发现,这里也

6、是所谓的“西门外”。好问律师APPwww.haoven.com然而,案卷里没有关于警方对神秘来电及人员的追查记录。在黄兴、林立峰和陈夏影的供述中,这个神秘的举报电话被说成是三被告“意图误导警方所打”。该案审理期间,本案律师曾要求接电话的民警出庭质证,但该民警始终没有出庭。福清警方在2000年1月21日出具的书面材料中称:“因派出所当时的民警包括领导均已调离其他岗位,无法查找值班民警”。关键证据“遗失”案卷资料显示,警方于1996年6月2日将黄兴、林立峰、陈夏影三人抓获,三人很快供述,他们于当年4月26日至28日期间策划并实施绑架。但1996年6月6日,检察院提前介入提审三人时,陈夏影和黄

7、兴均翻供称,他们于1996年4月14日即去了深圳,到5月3日才回到福清,没有作案时间。也确实有证据表明,黄兴和陈夏影的确在1996年4月14日同好友去了深圳。案卷资料显示,福清警方称曾派人到深圳实地调查。仔细梳理本案历次判决中列出的证据,福清警方在深圳取得的证据仅有一处。在福州中院对该案的第一次重审判决中,有一项是一个深圳房东的笔录,但这项证据只是证明黄、陈二人曾在该房东处租住过。1996年7月22日,《福清时报》以《撩开迷雾见真凶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此文档下载收益归作者所有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温馨提示:
1. 部分包含数学公式或PPT动画的文件,查看预览时可能会显示错乱或异常,文件下载后无此问题,请放心下载。
2. 本文档由用户上传,版权归属用户,天天文库负责整理代发布。如果您对本文档版权有争议请及时联系客服。
3. 下载前请仔细阅读文档内容,确认文档内容符合您的需求后进行下载,若出现内容与标题不符可向本站投诉处理。
4. 下载文档时可能由于网络波动等原因无法下载或下载错误,付费完成后未能成功下载的用户请联系客服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