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人本质理论及其在我国公司法中的应用(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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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法人本质理论及其在我国公司法中的应用(上)  摘要:自个人主义昌兴以来,法人和公司都成为近现代调整团体的制度,划分个体与团体的权利边界。各国的具体做法有所不同,如英美的公司没有法人制度的约束,而包括我国在内的众多大陆法系国家,却把公司作为法人的下位阶概念。这都是法律制度的一种选择。但这些调整的根据都来自相同的生活中的原型——团体。本文正是以此为出发点,论述团体调整的必要性及调整手段的多元性。但所有的团体都具备可抽象的相同的特征——  法人本质理论及其在我国公司法中的应用(上)  摘要:自个人主义昌兴以来,法人和公

2、司都成为近现代调整团体的制度,划分个体与团体的权利边界。各国的具体做法有所不同,如英美的公司没有法人制度的约束,而包括我国在内的众多大陆法系国家,却把公司作为法人的下位阶概念。这都是法律制度的一种选择。但这些调整的根据都来自相同的生活中的原型——团体。本文正是以此为出发点,论述团体调整的必要性及调整手段的多元性。但所有的团体都具备可抽象的相同的特征——团体性,法律对团体进行规制就是从团体性出发的,发现团体性的标志并从法律上辨认,才可能进一步加以调整。团体性的标志是发展且可以变化的,其基点却始终不变,那就是从功效上

3、看,这些标志可以把团体和自然人个体区分开来。因为调整团体的初衷,认为团体与自然人是相同的存在,就是承认团体的独特价值,有不同于自然人的存在必要。由此,本文通过论述得出结论:与自然人相区分,每个团体都具有意思、财产和组织关系三个要素,而法律对团体调整的纷繁复杂的法规,也都是从这三个要素出发,最终达到与自然人分离的效果。我国公司法中的诸多规定,源头也是体现这三个要素,我们可以把意思、财产和组织关系作为团体性的标志。如societas、ordo、collegium和corpus,以及universitas等等,其中co

4、llegium、corpus和universitas最普遍。universitas具有“整体、全体”的意思,这个“整体”又是各个部分集合而成的。collegium的字面意思是指同行之间的组合。在法律上collegium是指“从一个按正当方式组成的权力当局那里,同时获得类似委任的一群人”。corpus意指一个单一的实体,该实体在吸收了所有合成单位之后而具有内在的“单一性”。这三个词经常在碑铭中互换,但universitas强调团体的集合性,collegium强调构成成员的同一性,而corpus似乎较为接近具有独立人

5、格的推断[7],此外表示自由城邦市镇和乡村(conciliabula、castella)以及僧侣等等这些词,都有团体的涵义[8].可见罗马人对团体的重视,同时亦反映了罗马人对团体所用各词抽象的程度并不相同[9].制度三个层次,在观念层面也是生活中对团体和个体的区分,与法人没什么不同,但发展成为一定的理论并演化为具体的制度时,差别就比较明显。国家和地区间的公司制度因法律的特性而各自相异,有的用法人制度加以约束,有的没有。这些差异是制度上的而不是观念上的,是形式上的而不是本质上的。其是以德国为始,确定法人之初就是借鉴

6、了英美的公司制度,而在自身公司发展之后,虽然另立商法典,形式上使公司和法人互不相关,但实质上,这种内在的联系是割不断的。传统民法法人理论把公司归属于社团法人的主要成员,并以社团法人的理论去解读公司,只是法律理论和制度对团体的一种安排。我们其实还有其它的选择,只要把握住公司团体性的特质,从团体性的角度出发,就能在制度层面对公司和法人作出正确的规制,摒弃一些体系上冲突矛盾的地方。联系,认为法人观念纯属思维上的产物。然而根据朴素的哲学思想我们知道,人的思想意识观念是来自于现实的物质生活的。生活中,法人观念意味着把个体和

7、团体的朴素区分,有这种区分是因为有团体的实在,实际的存在是观念上区分可能和必要的前提。这种区分的认识是人们发展中自然产生的,是生存的需要。团体依靠个体并先于个体产生,当最初为了生存的人类个体团结在一起采果猎食种植养殖,还没有认识到什么是个体,有了相当的产品剩余,产生了私有制时,人们便开始有了个体认识的需要,从而分离了个体与团体。个体一旦认识到自己,需求便没有止境,除非客观物质条件相对匮乏的限制。个体不断增加到一定规模,而物质条件又低于一定标准时,个体迫于形式,发挥天然的本性,结合起来组成团体,形成人合优势。或者让

8、财产聚集,也会产生规模优势。利用人、物形成的集合,创造更多的财富满足需求,于是人们自觉地认识了团体,这种自觉就是法人观念的形成。法人观念伴随个体观念出现,随个体认识的程度不同而逐步发展,直至法人理论、法人制度。除非人类达致一种绝对自由,物品极度丰富、人们再不需要联合就可以独立完成自己目标的境界,否则团体就永远存在。但个体观念和法人观念在人们思想中的比重并不总是一致,个体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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