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析宪法上的平等之内涵

浅析宪法上的平等之内涵

ID:26119345

大小:51.00 KB

页数:5页

时间:2018-11-24

浅析宪法上的平等之内涵  _第1页
浅析宪法上的平等之内涵  _第2页
浅析宪法上的平等之内涵  _第3页
浅析宪法上的平等之内涵  _第4页
浅析宪法上的平等之内涵  _第5页
资源描述:

《浅析宪法上的平等之内涵 》由会员上传分享,免费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内容在学术论文-天天文库

1、浅析宪法上的平等之内涵论文关键词:宪法平等 差别性  论文摘要:宪法上的平等是为了确证平等的平等和为了达致平等的不平等之矛盾体。宪法文本上的平等条款所确立的是为了确证平等的平等,即基于人格无差别性而由宪法确认的起点的绝对平等;而宪法精神上的平等条款所确立的是为了达致平等的不平等,即在尊重人的自由发展的基础上,承认人的有差别性,而给予自由发展结果上处于劣势者以优于优势者的不平等待遇。  一般认为,宪法上的平等是一个悖论:如果严格遵照宪法文本上的平等,只能产生严重的不平等,从而背离宪法精神上的平等;而如欲达成宪法精神上的平等,则又势必在一定程度土摒弃宪法文本的平等。但这只是一种形式

2、上的悖反。实质上,宪法上的平等是为了确证平等的平等和为了达致平等的不平等的矛盾体。为了确证平等的平等意指,宪法上的平等必须首先给所有人一种平等的起点,从而履行宪法文本上的平等承诺:而为了达致平等的不平等则是言,宪法上的平等必须给予虽然起点相同但因特定的障碍而在结果上处于明显不利者以优于他人的不平等待遇,从而实现宪法精神上的平等追求。一、为了确证平等的平等现实中的人是各异其趣的,但是如果将每个具体人的职业、地位、财富、机遇撇开,从而将它所有的外在因素撇开,那么它只是一个生物体;如柒进一步将其智力、体力、性别、肤色撇开,并进而将它的形体和精神优势撇开,那么所谓的“人”,只是一个有思

3、维能力的存在物。这个存在物既没有质的差异,因为它没有优劣:也没有量的差异,因为它仅仅代表着一个单位。这种完全无差别的特性就是“人格”。宪法是所有人意志合力的最高体现,而人拥有完全无差别的人格,所以宪法中所体现的每个人的意志应当被推定为是等量的,进而宪法项下的人在宪法是等分量的,因此宪法是盲目的,它并不去更区分在它面前的人是谁,它只知道它面前是一个无差别的人。所有的人都被置于平等的起点上。这是对人格无差别性直接描述的结果,而非宪法的创设。这种平等主要体现在两个方面:其一,身份平等。此处所言的身份,指的是宪法为一个人所设定的其在国家生活中的宪法地位。身份平等是最墓础的平等,它是其它

4、一切平等的逻辑前提。因为身份是人格在宪法上直接外化所体现的结果。宪法承认身份平等唯一途径是身份的惟一性,即宪法只设定一种身份,同时每一个人在宪法上只拥有单一单位的身份。宪法项下的身份一般仅只一种,即公民。任何一个与本国有国籍关系的个人都是木国宪法项下的公民,且任何一个人在任何情形下都只有一层公民身份。也就是说,它只在宪法项下享有与其它任何人同等的一份宪法权利,同样也只承担与其它任何人同等的一份宪法义务。一言以蔽之,公民的身份无贵贱之分。其二,机会平等。机会平等是身份平等的逻辑延伸。既然宪法项下的人只有公民一种平等的身份,那么,宪法有理由推定,所有公民在相同的情况下有能力获得相同

5、的结果。因此宪法在确认身份平等的同时还应当给予所有人同等的发展空间与条件。首先,政府的任何优惠与限制不得针对特定的个人和群体。政府的优惠旨在为公民的发展创设一定的外在环境,使公民获以发展的平台。所以如染政府的优惠只在某种特定的领域内实行,则在该领域内外的不同公民的机会将是不平等的。同理,政府的限制也应当具有一般效力。  其次,国家的所有职业和职位必须向所有公民开放。一种职业只能设定单一的准入制度,任何公民只要达到准入制度的要求并经其本人申请即当获得从事该种职业的资格。在职业内部,职位的开放表征着木职业内的任何从业人员都被给予了占有该职位的可能性。再次,机会平等禁止政府对任何公民

6、的选择和发展进行事前的强制性干预。充分的选择自由和发展自由是机会平等的题中之义。政府的强制性千预只能导致公民不能自由地做出选择判断和妨碍公民的自由发展进程,这等于间接剥夺了公民的某些机会。政府的强制性干预的例外是,公民不可能做出自由选择和进行自由发展。二、为了达致平等的不平等宪法根据人格的无差别性推定人的能力的无差别性,但这仅仅是宪法的一种推定。事实人格的无差别性并不能合理地推导出人的无差别性。当我们回复无差别人格以肉体和精神,从而使之成为一个具体的现实的人时,人与人之间的差别就儿乎毫无保留地显现出来了。人之不平等实际二是其可支配的资源之不平等。而可支配的资源的多寡在很大程度土

7、足以刘人的发展起决定性作用。因此,即使在起点是平等的人,在发展的过程中也可能是不平等的,自然地,其结果也会是不平等的。这种不平等所产生的结果无疑是对宪法所追求的平等的一种事实土的否定,若此,则政府所必需有所作为的就是矫正这种不平等。而矫正不平等的唯一方式就是以新的不平等冲抵旧的不平等,从而达致平等。首先,为了达致平等的不平等是政府的一种事后干预。既然宪法推定每个人能力的平等,那么在白由发展的结果未出现之前,并不能确定谁是处于劣势一方。所以它是一种对白由发展结果而非过程的干预。除非个人不可能有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此文档下载收益归作者所有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温馨提示:
1. 部分包含数学公式或PPT动画的文件,查看预览时可能会显示错乱或异常,文件下载后无此问题,请放心下载。
2. 本文档由用户上传,版权归属用户,天天文库负责整理代发布。如果您对本文档版权有争议请及时联系客服。
3. 下载前请仔细阅读文档内容,确认文档内容符合您的需求后进行下载,若出现内容与标题不符可向本站投诉处理。
4. 下载文档时可能由于网络波动等原因无法下载或下载错误,付费完成后未能成功下载的用户请联系客服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