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粮食企业自然灾害损失统计报告暂行办法

[农业]粮食企业自然灾害损失统计报告暂行办法

ID:26105816

大小:79.68 KB

页数:3页

时间:2018-11-24

[农业]粮食企业自然灾害损失统计报告暂行办法_第1页
[农业]粮食企业自然灾害损失统计报告暂行办法_第2页
[农业]粮食企业自然灾害损失统计报告暂行办法_第3页
资源描述:

《[农业]粮食企业自然灾害损失统计报告暂行办法》由会员上传分享,免费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内容在应用文档-天天文库

1、转发国家粮食局关于印发《粮食企业自然灾害损失统计报告暂行办法》的通知皖粮仓〔2011〕107号发布时间:2011年7月14日    浏览次数:438次  【关闭】各市粮食局:   现将国家粮食局《粮食企业自然灾害损失统计报告暂行办法》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今年的灾损情况请各地按《办法》要求和附表格式于七月二十五日前上报省局,以便汇总上报。   电子邮箱:    联系人:戴春牛、白侠峰   联系电话:0551—2889716,2870502。安徽省粮食局二○一一年七月十三日主题词:转发自然灾害统计△办法通知信息公

2、开选项:主动公开 附件: 国家粮食局关于印发《粮食企业自然灾害损失统计报告暂行办法》的通知国粮展〔2011〕102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粮食局,中国储备粮管理总公司、中粮集团有限公司、中国华粮物流集团公司、中国中纺集团公司:  为规范粮食企业自然灾害损失统计报告工作,保证统计数据的及时性、全面性、准确性,提高各级粮食行政管理部门应对自然灾害的能力,我局制订了《粮食企业自然灾害损失统计报告暂行办法》,现予以印发。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实施。安徽省粮食局二〇一一年六月十四日粮食企业自然灾害损失统计报告暂行办法  

3、第一条为科学、有效地组织粮食企业自然灾害损失统计报告工作,保障统计资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和及时性,发挥统计在掌握灾情损失、提高应急能力、服务灾后重建中的作用,根据《粮食流通管理条例》和《粮油仓储管理办法》,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自然灾害是指由各类自然因素引起的,并对粮食企业造成损失或危害的突发性事件。自然灾害报告分期间性灾害报告和瞬时性灾害报告。期间性灾害一般持续时间较长,灾害期间损失情况不断变化;瞬时性灾害一般在较短时间内发生,损失情况相对稳定。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各类粮油仓储单位,以及参与地方粮食应急

4、保障供应体系的加工企业、军供企业和供应网点等,以下统称“粮食企业”。  第四条粮食企业遭受自然灾害后,应及时处置灾情,避免损失扩大,同时尽快清点损失情况。因灾损失粮食10吨以上或油脂2吨以上,或造成其他财产直接损失10万元以上,应及时报告。清点损失应在保证安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进行,特别要注意易燃、易爆、有毒等化学品处理安全和用电安全,避免发生次生灾害。  第五条地方粮食企业要按照粮食流通统计制度规定的报送渠道向地方粮食行政管理部门报告情况,加工企业、军供企业和供应网点还应同时抄报对其授权定点的粮食行政管理部门。统计报告应

5、讲求时效和实事求是,不得迟报、虚报、瞒报和谎报。  第六条报告内容主要包括人员伤亡情况及库存粮油、仓房(油罐)、厂房、供应网点、附属设施、生产用车辆、设备仪器等的直接损失。有条件的企业可附加电子图片。涉及中央事权粮(油)受损的受损企业还应将中央事权粮(油)的损失情况抄送中国储备粮管理总公司相关直属企业。  第七条瞬时性自然灾害发生后,受损企业应立即向所在地粮食行政管理部门报告,并在灾后1日内报告损失情况。县、市(地)级粮食行政管理部门在灾后2日内逐级汇总上报至省级粮食行政管理部门,省级粮食行政管理部门在灾后3日内报至国家粮

6、食行政管理部门。社会影响特别重大的瞬时性灾害,省级粮食行政管理部门应在灾后24小时内报至国家粮食行政管理部门。如统计的受损情况有变化,应及时更新上报。因特殊情况不能按时统计上报,应说明原因。  第八条期间性自然灾害的报告应在灾害持续期间以不定期更新方式连续进行,前后两次报告的间隔最长不超过3个工作日。受损企业第一次报告所在地粮食行政管理部门的时间最迟不超过灾后3个工作日,县、市(地)级粮食行政管理部门第一次上报省级粮食行政管理部门的时间最迟不超过灾后4个工作日,省级粮食行政管理部门第一次上报国家粮食行政管理部门的时间最迟不

7、超过灾后5个工作日。  第九条中国储备粮管理总公司、中粮集团有限公司、中国华粮物流集团公司、中国中纺集团公司等中央企业所属企业遭受自然灾害,不纳入地方粮食部门统计范围,由总公司或集团公司直接将灾害损失情况报送国家粮食行政管理部门,同时将相关情况抄送有关省省级粮食行政管理部门备案。  第十条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附件:1.粮食企业自然灾害损失统计报告基础表     2.粮食企业自然灾害损失统计报告汇总表     3.填表说明 附件3填表说明1.粮食企业自然灾害损失统计报表分基础表(附件1)和汇总表(附件2)。基础表由企

8、业填报,汇总表由各地粮食行政管理部门逐级汇总上报。2.灾害类型填写属于哪种类型的自然灾害,主要包括:洪涝、风灾、雨雪冰冻、地震、泥石流、雷电等。灾害性质填写瞬时性灾害或期间性灾害。3.固定资产是指使用期限超过1年,单位价值在2000元以上的各类设施、设备、工具和仪器等。固定资产损失金额按灾害发生前固定资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此文档下载收益归作者所有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温馨提示:
1. 部分包含数学公式或PPT动画的文件,查看预览时可能会显示错乱或异常,文件下载后无此问题,请放心下载。
2. 本文档由用户上传,版权归属用户,天天文库负责整理代发布。如果您对本文档版权有争议请及时联系客服。
3. 下载前请仔细阅读文档内容,确认文档内容符合您的需求后进行下载,若出现内容与标题不符可向本站投诉处理。
4. 下载文档时可能由于网络波动等原因无法下载或下载错误,付费完成后未能成功下载的用户请联系客服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