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法课程教学改革的思考

行政法课程教学改革的思考

ID:26087865

大小:55.50 KB

页数:8页

时间:2018-11-24

行政法课程教学改革的思考_第1页
行政法课程教学改革的思考_第2页
行政法课程教学改革的思考_第3页
行政法课程教学改革的思考_第4页
行政法课程教学改革的思考_第5页
资源描述:

《行政法课程教学改革的思考》由会员上传分享,免费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内容在学术论文-天天文库

1、行政法课程教学改革的思考行政法课程教学改革的思考  一、行政法课程教学的现状  行政法课程在我国法学教育体系中居于重要的地位,该课程被教育部高等学校法学学  科教学指导委员会确定为本科法学专业必修的核心课程,随着我国行政立法速度的加快和行政法治建设的日益推进,该课程的重要性也与日俱增。然而依笔者多年教学实践观察,行政法课程的讲授正面临老师难教、学生难学的尴尬境地。仅仅从教学目标考察,学生能够通过行政法的学习达到知识和能力层面要求的为数尚少,而授课教师基于教学目标所做的不懈努力也不因此能够取得显著的教学成效,比如说在行政法

2、学期考试中,学生不及格的比例要高于其他学科,在司法考试中,考生普遍反映行政法复习难,得分更不易;而在研究生考试中,如今宪政专业属于相对冷门的专业,报考宪政专业的学生较少,各大院校录取的名额更是有限,所谓最难学的课程当然非行政法莫属,这个结论某种程度上在美国学者的言论中得到验证,如西德尼A夏皮罗在《法科学生不喜欢<行政法>的十大原因及其对策》一文中曾提到Ed.收集整理定位和功能,行政法教学承担着传播行政法理念、教授行政法基础理论及规则知识、培养行政法研究和应用型人才的重任,如何摆脱目前所面临的的困境,探索出适合

3、社会发展需要的途径是行政法教学亟需解决的问题。  二、导致行政法教学困境的因素  八、割据的理论阵地给教学带来困扰  从行政法的整个学科史来看,这门年轻的学科始终未能在实证和规范领域发展出一套在逻辑和意义上得到完全澄清的概念、命题、方法和学说。[2]对于一些基本的概念、范畴,理论界尚未有结论性的认识,甚至连一些基本的学术名词也没有统一的界定,比如说,关于行政法的本质就有平衡论、控权论、公共利益本位论、服务论等数十种理论学说,这些学说散见于各类学术刊物、高校教材;关于行政法的基本原则,不同版本的教材不仅内容不同,连同一内容

4、的学术表达也有不同,如依法行政原则就有合法行政原则、行政法治原则、行政合法性原则、行政法定原则等不同的称谓,而对于行政行为的概念、分类和效力等内容,不同的教材理论更是各自为战,这种百家争鸣的局面对于促进学科的发展和成熟固然有益,但给行政法教学带来无可避免的困扰,几乎每一种行政法理论都有其内在的缺陷性,学生所接触的知识带有极大的不确定性,这就为理论之间的真伪带来了难度,而习惯于知识灌输的学生在没有接受系统的学术训练的情况下对行政法的学习更容易产生困惑和畏难的情绪。  三、繁杂的知识体系增加教与学的难度  在行政法的教科书中

5、,知识内容主要包括两个部分:一是概念、特征、分类、要件以及原则和学说等,二是法律条文、解释与案例等,[3]我们可以简单地概括为理论性知识和规则性知识,行政法理论学习的复杂性上文已经提及,规则性知识的学习涉猎范围之广恐其他学科难以企及。教师在讲解每项法律制度的时候,都要详细介绍相关的立法背景、立法宗旨、基本原则以及重要的条文规范、司法解释并通过具体的案例分析引导学生熟练运用规则去分析解决问题。如何在有限的学时内完成上述教学任务,对教师和学生来说都是意志和精力的巨大考验。  四、传统的教学方式阻碍知识的应用  (一)重灌输轻

6、反思  所谓重灌输轻反思指的是知识的输出以单向路径为主,一味地向学生讲授是什么的知识,而对为什么的知识涉及较少,对学生而言,知识的接受以被动方式为主,对知识的掌握限于知识讲授的范围,且全盘接受概不主动思考知识的正当性、科学性,缺少质疑和思辨的主动性和勇气。一般来说,学生能够适应这种被动的学习方式,因为其十几年的应试教育经历概莫如此,然而灌输的教学方式对本科学生百害无一利,尤其在为数众多的理论面前,缺乏批判、辨识、和选择能力的学生会无所适从,对于具体的实务问题,学生会习惯于向老师求助,自己无法通过独立思考获得相应的解决方案

7、。  (二)重知识轻方法  授人以鱼不如授人以渔,就行政法的教学而言,传授知识是基础,培养学生的思维能力才是根本,如前文所言,大多数的知识讲解会以概念为源始,然后分析其特征、分类、意义,最后辅以相关的规范和案例来论证相关理论的正当性,在这样的知识生产中,论证充其量起到简单的自我证明作用,因为答案早已预设在论证当中,而对于如何把握案件的焦点、如何甄别、确定案件的主要事实、如何运用行政法理论厘清案件所涉及的不同的法律关系、如何取证和排除非法证据以及如何准确适用法律等等问题却是传统论证所不能及,上述问题的解决需要缜密的行政方法

8、的应用,而方法论的应用恰恰是行政法教学所忽略的。  (三)重理论轻实践  机械的理论讲解是行政法教学的又一弊端,学生对行政法的学习局限在课堂内,他们没有机会观察行政执法的程序,也不知道如何制作行政文书,至于行政救济的程序也靠死记硬背才有印象,行政法具有很强的实践性,行政法教学必须体现理论与实践相结合,只有让学生以不同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此文档下载收益归作者所有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温馨提示:
1. 部分包含数学公式或PPT动画的文件,查看预览时可能会显示错乱或异常,文件下载后无此问题,请放心下载。
2. 本文档由用户上传,版权归属用户,天天文库负责整理代发布。如果您对本文档版权有争议请及时联系客服。
3. 下载前请仔细阅读文档内容,确认文档内容符合您的需求后进行下载,若出现内容与标题不符可向本站投诉处理。
4. 下载文档时可能由于网络波动等原因无法下载或下载错误,付费完成后未能成功下载的用户请联系客服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