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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18-11-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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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天津医科大学2014年普通本科高职招生章程天津医科大学2014年普通本科高职招生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我校招生工作,维护考生合法权益,保证学校依法招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关于做好2014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有关规定,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制定本章程。第二条本章程是天津医科大学向社会公布有关招生政策、规定及相关信息的基本方式,也是天津医科大学开展招生工作和录取新生的基本依据。第三条学校概况一、学校名称:天津医科大学二、办学类型: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三、办学层次
2、:博士、硕士、本科、高职四、学校代码:10062五、学校地址:主校区:天津市和平区气象台路22号广东路校区:天津市河西区广东路1号六、学校基本概况:天津医科大学的前身天津医学院创建于1951年,是新中国成立后国家政务院批准新建的第一所高等医学院校,著名内分泌学家、医学教育家朱宪彝教授为首任校长。1994年天津医学院与天津第二医学院合并组建天津医科大学。学校现任党委书记为姚智教授,校长为中国科学院院士尚永丰教授。学校为国家“211工程”重点建设院校。学校是国家最早批准试办八年制的医学院校,也是首批试办七年制的15所院校之
3、一。现有全日制在校生9697人,其中本科生5353人,博士生434人,硕士生2845人,学历留学生1062人。现有博士后流动站5个,博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7个、二级学科37个;硕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11个、二级学科68个。博士生导师229人,硕士生导师737人。2002年和2008年,学校均以优秀成绩通过教育部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学校现有教职工8683人,其中各类专业技术人员8161人,包括正高级专业技术人员563人,副高级专业技术人员987人。现有中国科学院院士1人,中国工程院院士2人,“长江学者”讲座、特聘教授9人,
4、国家“千人计划”4人,国家“万人计划”领军人才2人,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获得者4人,人事部新世纪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4人,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17人,国家人事部、卫生部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11人,享受国务院政府特贴专家164人。学校现有国家级重点学科5个:中西医结合临床、肿瘤学、泌尿外科学、神经外科学、内分泌与代谢病。“211工程”重点建设学科10个:中西医结合临床、肿瘤学、泌尿外科学、神经外科学与神经病学、内分泌与代谢病、影像医学与核医学、病原生物学与免疫学、病理学与病理生理学、公共卫生与预防医学、药学。天津市
5、重点学科17个。省部级重点实验室13个、研究所13个。“十五”以来,学校共承担国家和各部委及天津市科研项目2041项,获省部级及其以上科技奖励258项,其中国家级科技奖励5项、省部级一等奖12项、二等奖67项。临床教学基地有6所大学医院、15所非直属临床学院,9所教学医院,1.5万余张教学床位。大学医院有:天津医科大学总医院、天津医科大学第二医院、天津医科大学附属肿瘤医院、天津医科大学口腔医院、天津医科大学代谢病医院和天津医科大学眼科医院;总医院获得全国“百佳医院”称号,肿瘤医院被评为“全国精神文明单位”、首批国家临床
6、医学研究中心。13个专科入选国家临床重点专科建设项目。学校聘请了112位世界知名医学专家、教授担任我校各学科的名誉教授和客座教授。学校先后与20个国家的91所大学和科研机构建立了学术交流与合作关系,成立了“外国专家顾问委员会”。与瑞典卡洛琳斯卡大学分子医学研究中心合作共建CMM-Tianjin,与英国邓迪大学、美国费切伯格大学、美国M.D.安德森肿瘤中心建立实质性合作关系。第二章组织机构与监督机制第四条学校设有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学校的招生工作,制定招生政策、招生计划,决定有关招生的重大事宜。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7、下设招生办公室,为组织和实施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负责日常工作。第五条学校成立以校纪检监察部门负责人为组长,有关部门领导参加的招生工作监察小组,负责监察招生录取全过程,并接受社会监督。第三章招生计划及收费标准第六条学校根据发展规模、办学条件、学科发展、生源状况和社会需求,按照教育部核准下达的具体招生专业、招生人数,面向全国27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2014年招生计划,按照教育部核准下达的招生计划在规定时间内寄送到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委员会。通过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向考生公布,同时我校还将通过媒体及其它方
8、式向社会公布。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以有关省级招办公布的招生计划为准。在录取过程中我校根据各招生省、自治区、直辖市的生源及招生计划执行情况,按教育部相关文件精神,经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批准,招生计划在总计划内可作适当的调整。在录取过程中我校根据各招生省、自治区、直辖市的生源及招生计划执行情况,按教育部相关文件精神,经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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