刍议对原告拒不到庭按撤诉处理的理解与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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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刍议对原告拒不到庭按撤诉处理的理解与适用[摘要]:我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九条规定:原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按撤诉处理;被告反诉的,可以缺席判决。这一规定为实践中对于原告拒不到庭时,适用裁定按撤诉处理提供了法律依据。但仅从这一规定来看,原则性太强、实践中难以操作。本文试通过对原告拒不到庭按撤诉处理这一规定适用的主体、理由、拒不到庭的时间界定等几个方面加以论述,以对目前法律的不足提出质疑。.L.编辑。  [关键词]:拒不到庭撤诉主体范围时间界定  民事诉讼法对于撤诉的规定有两种情形:

2、一是原告人自己申请撤诉,法院根据情况作处准予撤诉或不准予撤诉的处理;二是具备法定情形时法院按自动撤诉处理。民诉法规定了关于按自动撤诉处理法定情况有两种:一是在法定期内没交诉讼费,另一个是原告经传唤没有正当理由而未到庭后一种情形。前一种情形较好把握,而后一种情形则难以准确把握。这一规定有些笼统,像关于自动撤诉裁定适用的主体、按自动撤诉处理的理由、不到庭的时间把握等规定并不明确,以致审判中会产生许多误解。  一、按撤诉处理裁定适用主体的范围: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九条的规定:“原告以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

3、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按撤诉处理。”从该规定可以看出,适用拒不到庭按撤诉处理的主体是原告、也只有原告。也就是说只有原告不按时到庭而且没有正当理由时,法院才能以裁定的方式按原告自动撤诉结案。不过,实践中有许多参加诉讼享有原告权利义务的诉讼主体会有不按时到庭的情形,例如无民事行为能力的法定代理人、全权委托代理人等若不能按时到庭时,法院将如何处理呢?为此,笔者认为这里的“原告”除了指一般意义上的原告以外,还应包括以下几类诉讼主体,即原告人应是广义的原告人。  1、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  《民事诉讼法》第五十六条第一款规定:“

4、对当事人双方的诉讼标的,第三人认为有独立请求权的,有权提起诉讼。”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六十五条规定:“有独立请求权的篆三人有权向人民法院提出诉讼请求或事实、理由,成为当事人。”可见,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是以本诉的原、被告均作为被告提起诉讼的人,他在诉讼中享有原告的权利、负有原告的义务,其诉讼地位与原告相同。因此,若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时,亦应承担与原告相同的法律后果,即裁定将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的请求按撤诉处理。  2、无民事行为能力原告的法定代理人  我国《民法通则》

5、第十二条、第十三条规定,不满十周岁的未成年人、不能辨认自己行为的精神病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他们的民事行为由他们的法定代理人代理。可见,不满十周岁的未成年人及不能辨认自己行为的精神病人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他们只是名义上的原告,不能亲自作出任何诉讼行为,其诉讼权利义务必须由其法定代理人代为行使,代理人的行为表现就是原告人的真实的意思表示。因此,笔者认为在审理无民事行为的原告人的案件中,真正在诉讼中享受原告权利、承担原告义务的应是原告的法定代理人。结合《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九条的立法原意,如果无民事行为能力原告的法定代理人经传票传

6、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那么即使原告到庭,也可按撤诉处理。因为无民事行为能力的原告自身行为是无效民事行为,原告人参与诉讼时的表达行为是无效的,只有其法定代理人的行为才能代表其意思表示,所在法定代理人没有到庭就意味着原告没有到庭。  3、提起反诉的被告。  在被告提起反诉而被人民法院与本诉合并审理的案件中,被告的诉讼地位具有双重性,即在本诉中是被告,而以反诉中则外于原告的地位,而且就是真正意义上的原告。因此,在此类案件中,如果被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人民法院可以对本庭缺席判决,而对反诉则可以裁定按撤诉处理。  二、对原告

7、“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理解  对原告拒不到庭适用裁定按搪诉处理的前提是原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这里的“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包括两层含义,一是原告拒不到庭,二是原告拒不到庭没有正当理由。  1、原告拒不到庭  所谓到庭是拒到人民法院[指定的地点接受人民法院的询问或参加开庭审理客运。所谓“拒不到庭”是指导原告未按传票指定时间或地点参加庭审活动的行为。原告到达指定庭审地点但未按指定时间到达,抑或原告按时到达法院但未到达指定庭审地点的,均属拒不到庭。  2、原告拒不到庭无正当理由  所谓“无正当理由”是指原告拒不到庭没有合理

8、的原因。何为“正当理由”?通过对民诉法的学习并未发现立法对此有明确规定。笔者认为,这里的正当理由包括自然原因和人为原因两种。其中自然原因包括:⑴无法预见的自然灾害,如地震、水灾、严重积雪等,且足以影响到原告按时到庭的,对此理由可以归结为不可抗力;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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