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试行办法实施细则

沈阳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试行办法实施细则

ID:258863

大小:54.50 KB

页数:9页

时间:2017-07-15

沈阳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试行办法实施细则_第1页
沈阳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试行办法实施细则_第2页
沈阳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试行办法实施细则_第3页
沈阳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试行办法实施细则_第4页
沈阳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试行办法实施细则_第5页
资源描述:

《沈阳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试行办法实施细则》由会员上传分享,免费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内容在应用文档-天天文库

1、关于印发《沈阳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试行办法实施细则》的通知沈劳社发〔2007〕44号各区县(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财政局、卫生局、教育局、民政局、地税局、残疾人联合会:现将《沈阳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试行办法实施细则》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二〇〇七年八月二十八日沈阳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试行办法实施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根据《沈阳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试行办法》(沈劳社发〔2007〕43号)制定本实施细则。第二条本实施细则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不在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覆盖范围内的,城镇非从业居民。第三条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应坚持以下原则:一、坚持低水平起

2、步,从市情出发,综合考虑居民医疗需求和家庭承受能力,合理确定筹资水平、保障水平的原则;二、坚持重点保障城镇居民大病医疗需求的原则;三、坚持个人(家庭)缴费和政府补助相结合,对困难群体重点补助的原则;四、坚持以收定支、收支平衡、略有节余的原则;五、坚持政府组织、政策引导、参保自愿、逐步推进的原则;六、坚持统筹安排,做好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与其他人群各类医疗保险制度之间基本政策、标准和管理措施平衡衔接的原则。第二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范围第四条下列各类人员属于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范围:一、本市范围内的全日制中等专业学校、技工学校、职业高中、普通高中、

3、初中、小学在校学生,包括:1、具有本市城镇户籍的全日制中等专业学校、技工学校、职业高中、普通高中、初中、小学就读的在校学生;2、非本市城镇户籍的全日制中等专业学校、技工学校职业高中就读并取得学籍的在校学生;3、非本市城镇户籍,在本市范围内的全日制普通高中、初中、小学就读,且具有本市居住证或在本市取得学籍的在校学生(含在沈务工农民工子女)。二、具有本市城镇户籍的学龄前儿童及未满18周岁的非在校城镇居民,包括:1、低保人员;2、低保边缘户人员;3、非低保或非低保边缘户的二级以上重度残疾人员;4、其他非在校少年儿童(含新生儿)。三、具有本市城镇户籍的18周岁以上(

4、含18周岁,下同)劳动年龄段内未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非从业城镇居民,包括:1、低保人员;2、低保边缘户人员;3、未就业且未被认定为低保或低保边缘户的二级以上智力障碍残疾人员、二级以上精神障碍残疾人员、二级以上肢体残疾人员、二级以上视力残疾人员、二级以上聋哑残疾人员;4、男46周岁以上、女36周岁以上,距离法定退休年龄不足15年且未参加养老保险的非从业城镇居民。四、具有本市城镇户籍的男60周岁以上(含60周岁,下同)、女50周岁以上(含50周岁,下同)不属于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覆盖范围的城镇老年居民。包括:1、低保人员;2、低保边缘户人员;3、非低保或非低保边缘

5、户的二级以上重度残疾人员;4、其他未享受养老金或退休金待遇的老年居民。第五条下列人员不属于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范围:一、已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各类人员,不得同时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二、尚未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用人单位及其职工,均应按照《沈阳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规定》,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三、尚未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国有、集体(含厂办集体、专制)破产、困难企业的退休人员,均应按照《关于解决国有破产、困难企业参加医疗保险问题的补充通知》(沈劳社发〔2005〕38号)和《关于解决集体破产、困难企业参加医疗保险问题的通知》(沈劳社

6、发〔2006〕28号)规定,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四、凡经劳动、财政等有关部门认定的国有或集体困难企业中尚未解除劳动关系、且已参加养老保险的在职职工,均应按照《关于参加基本医疗保险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沈劳社发〔2006〕号)规定,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五、已参加养老保险但未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个体商户人员、灵活就业人员和失业人员,均应按照《关于印发<沈阳市城镇灵活就业等人员参加基本医疗保险办法>的通知》(沈劳社发〔2003〕41号)和《关于沈阳城镇灵活就业等人员参加基本医疗保险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沈劳社发〔2003〕54号

7、)规定,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六、劳动年龄段内既未参加养老保险又未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但有劳动能力的人员,均应按照《关于印发<沈阳市城镇灵活就业等人员参加基本医疗保险办法>的通知》(沈劳社发〔2003〕41号)规定,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七、进城务工农民,按照《关于实施农民工医疗保险有关问题的通知》(沈劳社发〔2007〕9号)规定,参加本市农民工医疗保险。八、其他在沈务工的外地人员,已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的,应随用人单位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以灵活就业形式在沈务工的外地人员,不在我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和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政策覆盖范围之

8、内。九、在异地享受养老金或退休金待遇,退休后户籍迁入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此文档下载收益归作者所有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温馨提示:
1. 部分包含数学公式或PPT动画的文件,查看预览时可能会显示错乱或异常,文件下载后无此问题,请放心下载。
2. 本文档由用户上传,版权归属用户,天天文库负责整理代发布。如果您对本文档版权有争议请及时联系客服。
3. 下载前请仔细阅读文档内容,确认文档内容符合您的需求后进行下载,若出现内容与标题不符可向本站投诉处理。
4. 下载文档时可能由于网络波动等原因无法下载或下载错误,付费完成后未能成功下载的用户请联系客服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