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苏州大学博士后管理办法》的通知

关于印发《苏州大学博士后管理办法》的通知

ID:258603

大小:69.00 KB

页数:16页

时间:2017-07-15

关于印发《苏州大学博士后管理办法》的通知_第1页
关于印发《苏州大学博士后管理办法》的通知_第2页
关于印发《苏州大学博士后管理办法》的通知_第3页
关于印发《苏州大学博士后管理办法》的通知_第4页
关于印发《苏州大学博士后管理办法》的通知_第5页
资源描述:

《关于印发《苏州大学博士后管理办法》的通知》由会员上传分享,免费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内容在应用文档-天天文库

1、苏州大学苏大人〔2017〕124号关于印发《苏州大学博士后管理办法》的通知各学院(部)、部门、直属单位:《苏州大学博士后管理办法》业经学校2017年第8次校长办公会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特此通知。苏州大学2017年4月13日苏州大学博士后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博士后科研流动站(以下简称“流动站”)建设,做好博士后研究人员(以下简称“博士后”)的管理工作,根据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全国博士后管理委员会、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第二章管理架构和主要职能第二条人事处作为学校博士

2、后日常管理工作的职能部门,主要负责学校博士后工作的日常服务与管理工作:组织相关学院(部)参加博士后科研流动站建站申报及评估工作、博士后招收及进出站管理、与地方合作推动博士后工作为经济建设服务等。第三条设有流动站的学院(部)(以下简称“设站单位”),须组成由流动站负责人为组长的博士后工作小组,负责博士后进、出站的评审及相关考核工作,同时指定一位联系老师负责本流动站日常工作。尚未设有流动站的学院(部)(以下简称“导师单位”),根据需要成立相应工作小组,负责博士后进、出站的评审及相关考核工作。在站博士后的人事、组织关系及日常管理工作由合作导师所在单位负责

3、。第四条-16-博士后合作导师是博士后从事科学研究工作的指导者,为博士后提供必要的科研经费和科研工作条件,指导博士后开展创新性研究工作,参加博士后在站期间的各项考核。第三章博士后招收第五条博士后申请者一般应为获得博士学位不超过三年的博士毕业生,年龄应在35周岁以下,人文社会科学领域、人才紧缺基础薄弱的自然科学领域可适当放宽进站条件。在职博士后研究人员应以教学科研人员为主,并严格控制比例。第六条博士后招收类型:1.统招博士后:以统招博士毕业生的身份,或与原单位解除聘用关系,或在国(境)外获得博士学位,全时全职来我校从事博士后研究工作的人员(含外籍人员

4、)。2.在职博士后:以在职身份在我校从事博士后研究工作的人员。3.企业博士后:我校与企业博士后科研工作站,或与江苏省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联合招收的博士后研究人员。第七条-16-博士后招收程序:人事处根据需求发布招聘信息;博士后申请者与合作导师联系,达成初步招收意向;通过设站单位(导师单位)考核后上报学校批准;人事处协助博士后申请者登陆中国博士后网站进行网上申请,同时提交相应纸质材料;人事处办理相关进站手续。符合条件的博士后申请者可随时向有关流动站提出进站申请。第八条各流动站应广泛宣传,积极扩大对外影响,每年须招收一定数量的高水平博士进站。第九条博士后

5、招收坚持择优录用的原则,本校毕业的博士原则上不得申请进入学校同一学科的流动站。第十条批准进站的博士后应及时到人事处报到,无正当理由逾期一个月未报到者,将被取消进站资格。如有特殊情况,应在规定的进站日期前向流动站申请延期进站。进站报到时应校验博士学位证书原件。因故未提交博士学位证书的博士后研究人员,须在进站6个月之内到校人事处交验博士学位证书原件并提交复印件。6个月内不能交验博士学位证书的,将作退站处理。第十一条学校鼓励招收具有海外学术背景的博士来校从事博士后研究。第四章博士后在站管理第十二条博士后在站时间一般为三年,对进站后承担国家重大科技项目的,

6、应当根据项目资助期限和承担的任务及时调整在站时间,最长不超过六年。第十三条博士后在校期间由导师单位负责管理,同时导师单位应为博士后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第十四条-16-博士后进站后须与学校签订《苏州大学博士后研究人员工作协议书》,协议期一般为三年(承担国家重大、重点科技项目的除外),由博士后、合作导师、流动站共同拟定,协议中应明确在站期间的工作任务。第十五条各流动站应加强博士后在站期间的考核,重点做好开题报告、中期考核和出站考核工作,并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各单位的考核标准。1.博士后进站三个月内必须做开题报告。工作小组应按照考核办法的规定对开题报告进行考

7、核。开题报告的有关材料须报送人事处。2.博士后进站一年半内,工作小组应按考核办法的规定对博士后进站以来的研究工作情况及综合表现进行中期考核。中期考核结果及相关材料须报送人事处。3.博士后期满出站前,工作小组应按考核办法的规定对博士后进行出站考核。对出站考核合格及以上的博士后,由国家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部和全国博士后管理委员会颁发博士后证书。第十六条博士后在站期间,根据研究项目需要,经学校批准,可以到国(境)外开展合作研究、参加国际学术会议或进行学术交流。第十七条统招博士后在站期间可参加相应专业技术职务评审。若通过评审,出站后选留为我校教师的博士后,其

8、专业技术职务聘任时间从进校工作报到之日起算。第十八条-16-统招博士后在站工作期间可落常住户口,凭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的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此文档下载收益归作者所有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温馨提示:
1. 部分包含数学公式或PPT动画的文件,查看预览时可能会显示错乱或异常,文件下载后无此问题,请放心下载。
2. 本文档由用户上传,版权归属用户,天天文库负责整理代发布。如果您对本文档版权有争议请及时联系客服。
3. 下载前请仔细阅读文档内容,确认文档内容符合您的需求后进行下载,若出现内容与标题不符可向本站投诉处理。
4. 下载文档时可能由于网络波动等原因无法下载或下载错误,付费完成后未能成功下载的用户请联系客服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