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航法律法规(项目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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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18-11-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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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目录页掌握民用航空人员的含义及其法律责任01民用航空人员的含义民用航空人员的法律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航空法》第三十九条规定:“本法所称航空人员,是指下列从事民用航空活动的空勤人员和地面人员:包括驾驶员、领航员、飞行机械人员、飞行通信员、乘务员;①空勤人员包括民用航空器维修人员、空中交通管制员、飞行签派员、航空电台通信员。②地面人员行政责任。民航工作人员在工作中由于违反相关管理制度,要接受民航部门的行政处分,从而承担相应的行政责任。民事责任。航空公司由于航班延误或飞行事故,应当向乘客承担民事责

2、任。同样,民航人员在履行职务过程中,由于自身过错造成乘客人身财物损失的,要承担民事责任。刑事责任。航空人员违反规章制度,致使发生重大飞行事故,造成严重后果的,构成飞行重大安全事故罪,应当依法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3)(2)(1)民航人员的法律责任主要包括行政责任、民事责任和刑事责任。我国关于民用航空人员法律责任的具体规定如下。《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航空法》第一百九十九条规定:“航空人员玩忽职守,或者违反规章制度,导致发生重大飞行事故,造成严重后果的,分别依照、比照刑法第一百八十七条或者第一百一十四

3、条的规定追究刑事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一条规定:“航空人员违反规章制度,致使发生重大飞行事故,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造成飞机坠毁或者人员死亡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对于未构成犯罪但需要追究行政责任的,也将给予相应的行政处罚。《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航空法》第二百零五条规定:“违反本法第四十条(参考第二节内容)的规定,未取得航空人员执照、体格检查合格证书而从事相应的民用航空活动的,由国务院民用航空主管部门责令停止民用航空活动,在国务院民用航空主管部门规

4、定的限期内不得申领有关执照和证书,对其所在单位处以二十万元以下的罚款。”《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航空法》第二百零六条规定:“有下列违法情形之一的,由国务院民用航空主管部门对民用航空器的机长给予警告或者吊扣执照一个月至六个月的处罚,情节较重的,可以给予吊销执照的处罚:机长违反本法第四十五条第一款的规定,未对民用航空器实施检查而起飞的;民用航空器违反本法第七十五条的规定,未按照空中交通管制单位指定的航路和飞行高度飞行,或者违反本法第七十九条的规定飞越城市上空的。②①①在执行飞行任务时,不按照本法第四十一

5、条的规定携带执照和体格检查合格证书的;②民用航空器遇险时,违反本法第四十八条的规定离开民用航空器的;③违反本法第七十七条第二款的规定执行飞行任务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航空法》第二百零八条规定:“民用航空器的机长或者机组其他人员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国务院民用航空主管部门给予警告或者吊扣执照一个月至六个月的处罚;有第②项或者第③项所列行为的,可以给予吊销执照的处罚:任务实施“8·24黑龙江伊春坠机事故”(详见引导案例)发生后,经事故调查组调查,事故发生的直接原因如下。(1)机长违反河南航空《飞行运

6、行总手册》的有关规定,在低于公司最低运行标准(根据河南航空有关规定,机长首次执行伊春机场飞行任务时能见度最低标准为3600米,事发前伊春机场管制员向飞行机组通报的能见度为2800米)的情况下,仍然实施进近。(2)飞行机组违反民用航空局《大型飞机公共航空运输承运人运行合格审定规则》的有关规定,在飞机进入辐射雾,未看见机场跑道、没有建立着陆所必须的目视参考的情况下,仍然穿越最低下降高度实施着陆。任务实施(3)飞行机组在飞机撞地前出现无线电高度语音提示,且未看见机场跑道的情况下,仍未采取复飞措施,继续

7、盲目实施着陆,导致飞机撞地。此外,在事故发生后,机长没有组织指挥旅客撤离,没有救助受伤人员,而是擅自撤离飞机。请分析,此案例中机长应承担哪些法律责任?请撰写一份对机长的处理建议。如果需要追究机长的刑事责任,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该如何判?掌握民用航空人员管理制度02民用航空人员执照的取得与丧失民用航空人员的工作时限与体检规定为统一国际标准,使各国在本国的立法中有所参照,国际民用航空组织在《国际民用航空公约》附件一中就人员执照问题做了较为详细的规定。(2)规定了认可执照的方法(1)规定了担任飞行组成员的

8、授权问题(一)航空人员执照概述(3)对体检合格、执照的有效性、体检合格条件下降及批准的训练等方面作了具体规定。(二)航空人员执照的取得1.飞行人员执照的取得资格我国《民用航空器驾驶员和飞行教员合格审定规则》第六十七条就飞行人员执照的取得资格做了具体的要求。(1)至少年满21周岁,最大不超过60周岁。(2)有良好的道德品质。(3)能读、说和听懂汉语。(4)大学专科或大学本科飞行驾驶专业毕业。(5)持有中国民用航空局颁发的有效体格检查合格证。(6)符合适用于所申请等级的本规则各条款。(7)执行国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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