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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18-11-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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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保险法律制度[保险法律制度](1)是可保危险的存在,保险法律制度。(2)以多数人参加保险并建立基金为基矗(3)以损失赔付为目的。保险的分类(1)根据保险责任发生的效力依据划分,保险可分为强制保险和自愿保险。(2)根据保险设立是否以营利为目的划分,保险可分为商业保险和社会保险。(3)根据保险标的的不同,保险可分为财产保险与人身保险。(4)根据保险人是否转移保险责任划分,保险可分为原保险和再保险。(5)根据保险人的人数划分,保险可分为单保险和复保险。保险公司的设立设立保险公司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主要股东净资产不低于人民币2亿元;注册资本的最低限额为人民币2
2、亿元。保险公司及其分支机构自取得经营许可证之日起6个月内,无正当理由未办理工商登记的,其经营业务许可证失效。保险公司分支机构不具有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保险公司承担。保险代理人保险代理人接受保险人的委托,代表保险人的利益,以保险人的名义,在保险人授权范围内代理保险人进行保险业务。保险代理人的保险代理活动所产生的法律后果,由保险人承担保险经纪人保险经纪人是指基于投保人的利益,为投保人与保险人订立保险合同提供中介服务,并依法收取佣金的机构,管理制度《保险法律制度》(..)。无效条款釆用保险人提供的格式条款订立的保险合同中的下列条款无效:①免除保险人依法应
3、承担的义务或者加重投保人、被保险人责任的;②排除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依法享有的权利的。当事人保险合同的当事人是指投保人和保险人,即订立保险合同的双方当事人。关系人被保险人是指其财产或者人身受保险合同保障,享有保险金请求权的人。受益人是指人身保险合同中由被保险人或者投保人指定的享有保险金请求权的人。保险合同的形式保险单;保险凭证;暂保单;投保单;其他书面形式保险合同的履行合同约定分期支付保险费,投保人支付首期保险费后,除合同另有约定外,投保人自保险人催告之日起超过30日未支付当期保险费,或者超过约定的期限60日未支付当期保险费的,合同效力中止,或
4、者由保险人按照合同约定的条件减少保险金额。保险人收到被保险人或受益人的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请求后,应当及时作出核定;情形复杂的,应当在30日内作出核定,但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①人寿保险的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向保险人请求给付保险金的诉讼时效期间为5年,自其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保险事故发生之日起计算。②人寿保险以外的其他保险的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向保险人请求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诉讼时效期间为2年,自其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保险事故发生之日起计算。保险合同的变更保险合同的变更包括主体变更、内容变更和效力变更。保险合同的解除除保险法另有规定或者保险合同另有约定外,保险合
5、同成立后,投保人可以解除合同,保险人不得解除合同。投保人故意或者因重大过失未履行如实告知义务,足以影响保险人决定是否同意承保或者提高保险费率的,保险人有权解除合同。代位求偿制度(1)保险事故的发生是由第三者的行为引起的;(2)被保险人未放弃向第三者的赔偿请求权。(3)代位权的产生须在保险人支付保险金之后。保险法律制度2 第2篇保险公司督导岗位职责 〖预览〗保险公司督导岗位职责(一)1、协助业务单位经营目标的达成,并提供业务推动的建议,作为业务主管经营的参考。2、协助单位拟定增员教育及训练的计划。3、参与业务单位培训课程的规执行和授课。4、协调业务
6、主管与业务员间的沟通与辅导5、参与策划业务单位竞赛活动及各项会议汇报活动6、参与业务单位各项业务活动管理及绩效分析7、协助业务单位各项行政管理工作8、协助落实与报行公司领导交给的任务9、协助业务主管作好内部管理工作10、其他临时事务保险公司督导岗位职责(二)1、针对公司各项政令进行有效宣导,加强团队文化的传播;2、通过对相关材料的宣导和辅助工具的使用,推动产品特别是新产品的销售;3、对竞赛方案、目标的达成、考核进度等以相关报表、短信、关报表、短信、邮件等形式传达给各相关负责人;4、根据市场调研情况,在各层级例会上传达同行业的情况、策略、动态,为部经理
7、和各层级业务人员提供参考、决策的基本法考核预警等。上一篇:急诊科护士岗位职责下一篇:沐足楼面主管工作职责……保险法律制度3 第3篇基本养老保险最新制度 〖预览〗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和社会公共安全,加强燃气安全管理,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条例。第二条本市行政区域内燃气经营、使用及燃气设施的安全管理适用本条例。第三条市市政公用事业局负责本市燃气安全工作的统一管理和监督。县(市、区)建设(公用事业)行政管理部门具体负责本辖区的燃气安全管理工作。安全生产监督、质量技术监督、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公安消防、规划、环境保护等
8、部门应当按照各自职责,依法做好燃气安全管理工作。第四条本市燃气安全管理,应当遵循安全第一、预防为主、方便用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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