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化刑事审判监督 维护司法公平正义─兼论审判监督权与公诉权的分立设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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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强化刑事审判监督 维护司法公平正义─兼论审判监督权与公诉权的分立设置[强化刑事审判监督 维护司法公平正义─兼论审判监督权与公诉权的分立设置]  在检察制度改革的大讨论中,检察机关对刑事审判的监督成为继检察权的性质、检警关系之后的又一个热点问题,强化刑事审判监督 维护司法公平正义─兼论审判监督权与公诉权的分立设置。所谓刑事审判监督,是指人民检察院为保障人民法院统一正确地行使国家刑事审判权,而依法对人民法院的刑事审判活动是否合法及所作的判决、裁定是否正确所进行的专门法律监督。检察机关通过行使审判监督权,有力地维护了司法公正。然而,当前检察实践中的

2、刑事审判监督仍处于一种薄弱和被动的状态,特别是《刑事诉讼法》对庭审方式及审判结构的调整,使审判监督的力度、难度进一步加大。因此,认真研究审判监督中存在的问题并予以加强和完善,对保障刑事诉讼公正而顺利地进行,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一、我国检察机关对刑事审判的监督  首先,我们要弄清楚我国检察机关到底享有哪些审判监督权及怎样行使这些权力。根据现行的法律规定,我国检察机关对刑事审判的监督,既包括对审判程序的监督(程序性监督),又包括对司法裁决的监督(实体性监督)。在对审判程序的监督中,人民检察院主要发现和纠正以下违法诉讼程序的审判活动:1、人民法

3、院对刑事案件的受理违反管辖规定的;2、人民法院审理案件违反法定审理和送达期限的;3、法庭组成人员不符合法律规定的;4、法庭审理案件违反法定程序的;5、侵犯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的诉讼权利和其他合法权利的;6、法庭审理时对有关程序问题所决定的违反法律规定的;7、其他违反法律规定的审理程序的行为。  在对司法的监督方面,地方各级人民检察院认为本级人民法院第一审的判决、裁定确有错误的时候,不论是否有利于被告人,都应当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出抗诉;检察机关发现生效的判决、裁定确有错误时,也不论是否有利于被告人,都应当按照审判监督程序提出抗诉。人民检察院按

4、照审判监督程序提出抗诉适用的情形主要有:1、认定事实不清,证据不足的;2、有罪而判无罪的,或者无罪而判有罪的;3、重罪轻判的,轻罪重判的,适用刑法不当的;4、认定罪名不正确,一罪判数罪、数罪判一罪,影响量刑或者造成严重社会影响的;5、免除刑事处罚或者适用缓刑错误的;6、人民法院在审理过程中严重违反法律规定的诉讼程序的,法学论文《强化刑事审判监督 维护司法公平正义─兼论审判监督权与公诉权的分立设置》(..)。  需要注意的是,检察机关对法院审判活动的监督只有事后监督这一种形式。刑诉法第169条规定:“人民检察院发现人民法院审理案件违反法律规定的

5、诉讼规定,有权向人民法院提出纠正意见。”按照立法意图和程序正义的要求,这本应当是“当庭监督”,但由于没有具体的程序性规定,1998年1月19日“六部委”颁布《关于刑事诉讼法实施中若干问题的规定》,在第43条将之修正为“由人民检察院在庭审后提出”,“这就意味着即使检察机关发现法院违反法定诉讼程序审判,也只能眼睁睁看着审判活动沿着错误的程序走下去。”  二、现行审判监督体系存在的问题  (一)审判监督权与公诉权应当分立设置  在检察机关刑事审判监督职能改革的问题上,一种观点认为应进一步完善;另一种观点则认为要予以削弱甚至废除。以上两种观点分歧的理

6、论焦点主要集中在如何认识审判监督权与公诉权的关系问题上。传统的中国检察学观点认为,公诉权本质上就是审判监督权,提起公诉是审判诉讼监督的必要途径。离开了公诉,要监督只能是一句空话。其实,这个观点是站不住脚的。首先,它在理论上是错误的。以公诉作为监督审判的途径,等于否认检察机关对于刑事自诉案件和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公诉案件的审判监督权。更重要的是,正是这样的思维定势,为民事行政诉讼检察的事前监督自我设置了禁区。其次,这种观点在实践中也是有害的。特别是在新的庭审方式设定的执法氛围中,控辩双方对抗性的增强,公诉人一身任二职造成了公诉职能与法律监督职能发

7、生一定程度上的冲突:其一,公诉人作为代表国家提起公诉的控诉一方,缺乏作为一般法律监督者所必须具有的那种超然性、中立性和独立性。因为法律监督的职责要求公诉人公正客观地判明法官的审判是否违法[1][2][3]强化刑事审判监督 维护司法公平正义─兼论审判监督权与公诉权的分立设置2  第2篇WTO与企业财务管理  〖预览〗一、入世后财务管理环境的变迁对财务管理的影响  任何企业的财务活动和财务管理都是在一定环境和条件下展开的,人世后企业财务管理环境的变迁必定会对企业财务管理产生极大的影响,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金融市场变化的影响。加入WT

8、O之后,根据《服务贸易总协定》的基本要求及与有关WTO成员国达成的双边协议,我国将逐步放松外资金融机构准人的范围和区域限制。越来越多的外资金融机构进入我国,必将使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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