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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18-11-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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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领导干部职务消费行为规范典型材料领导干部职务消费行为规范典型材料长期以来,大吃大喝、公车私用、公款旅游等不正之风屡禁不绝,导致各级政府行政费用连年攀升,无限膨胀。针对此种情形,淮安市区立足区情,注重制度创新,认真探索公务性支出监管的新途径、新方法,进一步增强公务性支出的规范性和透明度,加大从源头防治腐败工作力度,取得明显成效。一、创新理念,建章立制,有效规范公务性支出以来,该区先后出台了《关于加强公务性支出管理的暂行规定》、《关于严格控制公务宴请活动的规定》、《公务用车管理办法》、《关于严禁用公款旅游的若干规定》、
2、《关于进一步加强机关作风建设的若干规定》、《关于加强对乡科级党政主要负责人监督管理的若干规定》等一系列文件,指导和规范全区的公务性支出管理。一是改革公务招待行为。对招待费用实行“三定一征收”,即定人、定点、定额、征收解困金。具体要求是:所有来客实行对口陪客,限制陪客人数;乡镇来客一律在乡镇食堂就餐,区各部门来客接待安排在区内,确需在区外接待的,必须到区廉政办备案;实行招待费定额管理,限定各单位年招待费总额,对超过限额的,由廉政办组织进行重点审计;招待费按总额每季度由区财政部门以15%的幅度向各单位征收解困金。二是规
3、范公务用车管理。对公务用车实行“三控二定一公开”,即:控编,根据单位编制、工作性质、职能与工作任务等情况,严格核定公务用车,并由财政预算安排用于公务车辆的燃油、保险、维修等经费。控标,即禁止任何单位超标配备车辆,违者严格追究责任,并没收车辆,给予经济处罚。控换,即对编制内需要更换的车辆,需填写审批表,经财政局、廉政办审核,报区政府常务会议研究决定。二定,即定点维修、定点集中保险,对擅自到非定点单位进行维修和保险的,财政一律不予报销。一公开,即公务用车除执法执纪部门专门用于秘密侦查、暗访等工作外,一律在车辆挡风玻璃右
4、上角张贴公务车专用标识,接受群众监督。三是严控外出考察活动。除了规定严禁用公款组织、参加旅游外,还严格控制用公款外出参观考察活动。确需外出考察的,实行事前和事后的“二次审核”。即在外出考察前,将《参观学习考察培训活动审批表》连同活动计划报区廉政办审核,由区委、区政府有关领导审批。单位主要领导必须报区委、区政府主要领导审批,其他领导必须报区委、区政府分管领导审批。在考察回来后,所有费用支出明细及外出活动情况报区廉政办审核后方可报销入帐。四是精简各类会议。压缩会议次数和规模。凡需乡镇、机关党政主要领导参加的会议,必须经
5、区委、区政府主要领导批准。严格控制会议时间,一般性会议不超过一小时。严格控制发放会议材料,除党代会、人代会、经济工作会议等重要会议可发放材料外,一般性会议一律不发会议材料,参会人员需认真做好记录。二、拓宽渠道,强化监督,保证制度落到实处为保证制度落到实处,区纪委、监察局加大对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监察,着力提高制度执行力。(一)把好财务关,加强财务监督。一是“单列”,即实行财务单列。单位发生的招待费、会议费、交通费、差旅费、培训费等,必须纳入本单位财务进行管理,不得转移支付。单位财会部门将上述费用分别作为一个明细科目单
6、独列项,设立明细帐页,坚持一事一记。二是“限权”,即取消单位“一把手”财务审批权。为有效制约财务审批权,防止主要领导滥用“一支笔”,规定各单位明确一名领导班子成员,作为本单位财务审批人;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此项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加强对工作的领导和监督,切实解决多年来单位“一把手”独揽财务审批大权,自支自批,无法监督、无人监督的现象。三是“规范”,即规范会计科目。用公款支付经营性饭店(包括本单位食堂)就餐的费用,为接待来客购买的烟、酒、饮料、果品等费用,购买馈赠礼品的费用一律记入招待费;公交车费、出租车费、单位小汽车燃料
7、费、养路费、维修费、保险费、路桥费、停车费等一律记入交通费;根据上级安排或本单位组织的去市外参观、学习、考察、培训所支出的各项费用一律记入培训费。这样既便于定额管理,又便于政务公开和日常监督,为强化监管奠定基础。(二)把好公示关,加强群众监督。为加强群众监督,增强公务性支出的透明度,将公务性支出纳入各单位政务公开的重要内容。一是规定公开形式。公开的形式有两种,即:在单位全体人员会议上口头公开和在单位政务公开栏进行书面公示。采取在全体人员会议上口头公开的,参会人员必须达到本单位全体人员80%以上。采取在本单位政务公开
8、栏书面公示的,公示期不得少于7天。同时,将公务支出费用公示作为领导干部述职述廉的一项重要内容,纳入考核范围,接受群众的质询和提问。二是规范公开程序。规定公开程序为:(1)财会部门于每月10日前,将本单位上月公务性支出情况报单位分管领导审核;(2)分管领导安排相关人员于每月15日前,将本单位上月公务性支出情况,按区廉政办统一要求组织公开;(3)区廉政办按季度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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