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辆外修实施细则

车辆外修实施细则

ID:25710867

大小:57.18 KB

页数:8页

时间:2018-11-22

车辆外修实施细则_第1页
车辆外修实施细则_第2页
车辆外修实施细则_第3页
车辆外修实施细则_第4页
车辆外修实施细则_第5页
资源描述:

《车辆外修实施细则》由会员上传分享,免费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内容在工程资料-天天文库

1、车辆外修实施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蟠龙采油厂(简称“厂”或“采油厂”)车辆外修管理工作,确保修理质量,合理使用外修费用,根据《延长油田股份有限公司设备管理制度》、采油厂《设备管理制度》和实际情况,制定本实施细则。第二条本实施细则适用于厂属各单位(以下简称“各单位”)及厂定点车辆维修外协企业。第三条车辆外修是指厂属各单位车辆出现故障时,在厂内无法承修而由外部协作企业完成车辆承修的过程。车辆包括修井机、汽车起重机、施工机械及其它各种车辆。第四条车辆修理坚持“内修为主,外修为辅”的原则,机修车间能够承修的车辆不送

2、车辆维修外协企业修理。第二章机构与职责第五条采油厂车辆外修实行统一管理(一)动力装备科是对车辆外修实施管理的归口部门,全面负责车辆外修管理工作。(二)厂属各单位负责车辆外修的配合及监督检查工作。第六条动力装备科职责:(一)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和上级主管部门有关设备维修管理的方针、政策,在主管厂长的领导下开展工作,确保厂车辆外修工作的顺利进行。(二)负责考察、定点车辆维修外协企业,并且进行相关管理。(三)负责车辆维修外协企业维修质量、价格以及服务情况的监督检查。(四)负责全厂的车辆维修管理工作,合理编制车辆维修计划,监

3、督车辆维修质量,审核车辆维修费用,开展车辆维修综合分析。第七条各单位负责车辆外修的内部鉴定、申请审批、进出厂检验及项目、费用审核、信息反馈等管理。第三章车辆维修第八条各单位应加强对车辆外修的管理,并给予大力支持和配合,共同抓好外修管理工作。第九条各单位外修车辆,须在厂定点车辆维修外协企业进行维修。第十条车辆维修外协企业负责厂指派车辆的维修及服务等工作。第十一条车辆正常外修请修工作流程(一)各单位车辆需要修理时,首先打印车辆请修单,请修单要求修理项目详细清楚;(二)经单位领导组织检验确认修理项目审核签字;(三)派送

4、机修车间进行修理,若机修车间无力承修,机修车间领导签字同意外修,上报动力装备科;(四)动力装备科负责安排在厂招标车辆维修外协企业范围内指定修理厂进行外修;(五)经主管厂长审批同意后外出进行维修。第十二条车辆外出故障请修工作流程机动车辆因出差路途发生故障,必须及时上报动力装备科,内容包括故障情况、时间、地点、修理内容、修理厂家。无法在厂招标范围内的修理厂到现场救急的情况下,原则上要求在该车服务站或正规国营修理单位修理,对于所换零件必须交回旧件,发票报销时需本单位领导及出差同行人签字证明,方可报销,绝不允许借此扩大修

5、理范围或购买与故障无关的配件。第十三条事故车辆修理工作流程对于事故车辆的修理,由动力装备科指定定点修理厂进行维修,由厂交警队、动力装备科及保险公司相关人员确定车辆损失程度和修理项目,不允许未经动力装备科鉴定进行事故以外的修理,确需对事故以外部分进行修理时,须经动力装备科技术人员鉴定确认后方可修理,否则动力装备科不给予审核。第十四条大修车辆修理工作要求(一)车辆大修包括发动机大修、底盘大修、特种车辆上部大修、整车大修。不包括更换轮胎、电瓶、随车工具。(二)大修应和修理厂签订车辆维修协议书,并严格按照协议执行。第十五

6、条车辆修理过程中的有关规定(一)车辆在修理过程中,必须严格按照请修单所列项目修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私自超出修理范围。确需追加项目时,必须经动力装备科、车辆所在单位、修理厂三方确认修理项目后,重新补办请修单方可修理。若未办理手续,超出修理范围的项目,一律拒付费用。(二)车辆在解体后,修理厂必须通知厂动力装备科、车辆所在单位办理车辆鉴定手续,需要更换价值在200元以上的总成、零部件必须经动力装备科技术人员鉴定确认签字后,方可进行更换,否则动力装备科不予承认,发生的费用一律拒付。(三)车辆所更换的配件,在验收接车时必

7、须随车带回,上交本单位废旧配件库,以备修旧利废工作。如不能上交,将根据配件的价值进行估值赔偿。(四)在车辆修理过程中,送修人员必须现场进行监督检验,并记录所换配件和修理中的相关数据及主要过程,作为结帐的依据。同时,如有不符合规定的情况要及时上报动力装备科,以便及时解决问题。(五)车辆在修理过程中,必须按国家或行业规定的修理程序严格执行。(六)未经批准,车辆不得装配录音机、电风扇、座垫、空调、导航仪等。第十六条出厂交接验收(一)修理厂在交接车辆的前一天必须通知动力装备科技术检验人员和送修单位,经三方共同检验合格后,

8、同在检验单上签字,方可交接。(二)车辆出厂后,修理厂必须在两个星期内将车辆请修单、修理清单、检验单及车辆维修协议书等资料送动力装备科。第十七条保修期及回修规定(一)凡在定点修理厂修理的车辆,严格按照采油厂与修理厂所签订的协议执行。(二)保修期遵照协议执行,若在车辆正常使用出现保修期内所修项目故障时,由修理厂进行解决,所产生的费用由修理厂全部承担。(三)回修车辆如不增加新项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此文档下载收益归作者所有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温馨提示:
1. 部分包含数学公式或PPT动画的文件,查看预览时可能会显示错乱或异常,文件下载后无此问题,请放心下载。
2. 本文档由用户上传,版权归属用户,天天文库负责整理代发布。如果您对本文档版权有争议请及时联系客服。
3. 下载前请仔细阅读文档内容,确认文档内容符合您的需求后进行下载,若出现内容与标题不符可向本站投诉处理。
4. 下载文档时可能由于网络波动等原因无法下载或下载错误,付费完成后未能成功下载的用户请联系客服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