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天天文库
浏览记录
ID:25657467
大小:68.50 KB
页数:15页
时间:2018-11-21
《论国际法上的岩礁制度》由会员上传分享,免费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内容在学术论文-天天文库。
1、论国际法上的岩礁制度-->第一章岩礁制度概述“岩礁”这一概念无论是在法律上还是现实上都与“岛纟与”的概念有区别。在地理学上,岛均被认为是散布在海洋、江河或湖泊中的四面环水、高潮时露出水面、自然形成的陆地;面积大小不一,小的不足1平方公里,称“均”;大的达几百万平方公里,称为“岛”。按成因可分为大陆岛、海洋岛或火山岛、珊瑚岛和冲积岛‘。《公约》第121条第1款将岛均定义为“四面环水并在高潮时高于水面的自然形成的陆地区域(学理上将这种定义称之为“高潮高地”,与之相对的定义为“低潮高地”,是指“低潮时
2、四面围水,但露出水面于高潮时掩没的自然形成的一片陆地。”这显然己经缩小了岛均的范围。而从第121条的立法体例来看,将“岩礁”规定在了本条的第款就足以说明这两个概念之间是有联系的。第121条第3款规定除第3款规定的岩礁之外,岛均与其他陆地领土享有相同的完整法律地位这就已经暗含了《公约》将岩礁的概念包容于岛的概念之中的倾向。因此,应当将岩礁理解为岛均的一种特殊形态,这也就意味着无论是从现实上还是法律上这两个概念都应当放在一起讨论的。(一)国际法上对“岩礁”的定义“岩礁”的概念首先应当要满足“岛崎”的
3、基本属性。目前国际上对“岛均”概念的理解一般采用《公约》第121条第1款的规定,即“岛均是四面环水并在高潮时高于水面的自然形成的陆地区域”。从这一规定来看,判定一块陆地区域是否为岛均需要满足三个条件:首先,这片陆地区域是四面环水的;其次,在高潮时(也就是四周的水面在水位达到最高点时)这片陆地区域应当是高于水面的;最后,这片区域是自然形成的,也就是说其成因中是不含有人力作用的。就散布在世界各地海域的万千岛均来说,它们的成因不尽相同,其地形地貌特征也百态万千,但要将它们判定为具有《公约》承认的法律效
4、力的岛岭就要满足上述三个条件。由于“岩礁”的概念包含于“岛均”,那么在不能确定岩礁的具体要求的情形下下,其起码应满足上述“自然形成的高潮高地”的条件。在地理学上,“岩礁”被定义为“位于或近于水面的石块”,也就是说,地理学上岩礁的概念涵盖了那些位于水面之下或接近于水面的碟石,显然,这种位于水面之下或接近于水面的岩礁并不是《公约》第121条中所规定的岩礁。(二)岩礁的概念《公约》第121条规定:1.“岛均是四面环水并在高潮时高于水面的自然形成的陆地区域。2.除第3款另有规定外,岛均的领海、批连区、专
5、属经济区和大陆架应按照本公约适用于其他陆地领土的规定加以确定。不能维持人类居住或其本身的经济生活的岩礁,不应有专属经济区或大陆架。”1.岩礁制度的确立在现代海洋法发展史上,《公约》第121条第3款的规定是岩礁的概念首次明确出现在成文国际法律文件中。但在《公约》颁布之前,围绕着岛均和岩礁的争论一直伴随着各国对海域控制权的追求而存在。早在18世纪各国就对岩礁问题展幵了探宄。18世纪,对于小岛、礁和滩是否拥有领海曾引起过争论,如1805年的Anna号案,1852年英国与西班牙岛归属争端等。这些案件判决
6、的争议主要在于这些小岛或礁能否拥有领海%直到年海牙国际法会议幵始,各国开始寻求以制定相关海洋法的方式对岛与岩礁的概念进行定义。英国政府在此次会议上提出了岛的定义,那就是:“一个岛均是一块能有效占领和利用的领土”:。虽然这一提议最终没有被会议所认可,但从英国政府提出的“有效占领和利用”这一内容来看,其已经试图在社会经济属性上对岛崎与岩礁进行区分,即海洋法上的岛均的概念不仅仅要满足“高潮高地”的概念,还应当满足其能够维持人类居住(占领)或经济活动(利用)的条件,而岩礁就是不能满足前述条件的岛崎的一种
7、分类。这显然已经与《公约》的规定有着相似的内涵。在第三次海洋法会议召开后,现行的岛均与岩礁制度最终才确立。在此次会议中,对是否要明确的区分岛均种类,明确岩礁的定义这一问题出现了两种不同观点。第一种观点认为,应根据一定的标准将岛均分类,并赋予其不同的法律地位,应依照岛均的形状、大小、人口的多少等诸多因素的不同将它们分为岛购与岩確。第二观点认为,对岛均不需要设立有关标准,所有的岛与在法律上都有相同的地位。显然这两种观点的争论所基于的立场是截然不同的,其背后所代表的也是不同的利益团体。而最后,《公约》
8、的成型文本中采用了对上述两种观点的妥协意见,没有用确定的概念来规定岩礁,而仅是从不同岩礁所享有的效力不同出发来做一个划分,即第条第款的内容“不能维持人类居住或其本身的经济生活的岩碟,不应有专属经济区或大陆架。”从这一条款来看,岩礁与岛均的概念是有所重叠的,也就是说部分的岩礁是具有岛山与的法律地位的,只有不能维持人类居住或其本身的经济生活的岩礁才无法享有完全的岛山与的地位但其还能拥有领海)。虽然这次会议并未能提出有关于岩礁的完整定义,但考虑到广阔的海洋中诸多岛均本身的自然因素以及相关的社会、经济因
此文档下载收益归作者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