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国际法上的引渡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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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从本学科出发,应着重选对国民经济具有一定实用价值和理论意义的课题。课题具有先进性,便于研究生提出新见解,特别是博士生必须有创新性的成果论国际法上的引渡制度  一、引渡的概述  引渡,是指一国将处在该国境内而被他国追捕、通缉或判刑的人,根据他国的请求移交给请求国审判或处罚的行为。①近代国际法学之父奥本海则将引渡概述为“是一个被控诉或被判罪的人由他当时所在国的国家交给对他控告了犯了罪或判了罪的国家”。简言之,引渡是两个主权国家之间刑事管辖权的移交。课题份量和难易程度要恰当,博士生能在二年内作出结果,硕士生能在一年内作出结果,特别是对实验条件等要有恰当的估计。从本学

2、科出发,应着重选对国民经济具有一定实用价值和理论意义的课题。课题具有先进性,便于研究生提出新见解,特别是博士生必须有创新性的成果  引渡是一个古老的词汇,因为逃犯的引渡在过去被认为是一种非常规的救济手段,有学者认为引渡一词是从“extra-tradition”一词简化而来的,也有学者认为引渡一词更有可能是从拉丁文“extradere”演变而来,意思是联盟向主权国的强制遣返。②引渡作为一项古老的司法制度,其历史最早可以追溯到13世纪的埃及。早在公元1280年,埃及的拉麦塞二世和赫提族国王哈杜西里三世在结束叙利亚战争时就签订了一项和平条约,其中载有相互遣返逃到对方

3、境内的罪犯的规定。③但在当时,主要的引渡对象是政治犯罪、军事犯罪以及宗教犯罪且没有特定的引渡依据,全凭统治者的个人喜好。而现代意义上的引渡则起源于18世纪的欧洲。资产阶级革命的胜利,法制改革的不断推进,使得引渡制度也发生了重大变化。1794年英美签订了第一个双边引渡条约《杰伊条约》,1833年比利时制定了世界上第一部《引渡法》,明确规定了引渡程序。而我国在引渡方面的立法起步较晚,直至XX年才颁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引渡法》。二、引渡的原则  现代引渡制度的依据包括引渡原则、国际条约和国内法规范。④虽然格老秀斯曾提出“或引渡,或处罚”的原则,但当今的多数学者并不赞

4、同。被请求国在对于请求国的引渡要求是放弃其管辖权将罪犯引渡还是为其提供庇护,都是被请求国的自由选择,除非被请求国承担有条约或公约义务。因此各国在处理引渡事务时的方式主要有签订双边引渡条约和区域性公约;加入和签署相关的国际公约;制定相关的国内法。⑤而将罪犯引渡与否同时也受诸多原则约束。以下笔者将着重论述引渡的几个原则:双重犯罪原则  “双重犯罪原则”是指依照国际实践,构成引渡的理由必须是引渡请求方和被请求方双方的法律都认为是犯罪的行为,而且这种罪行必须能达到判处若干年有期徒刑以上的程度,反之则不能引渡。⑥这就意味着斯诺登在香港期间,美方请求香港引渡斯诺登必须满足

5、以下条件:  一、斯诺登的行为不仅在美国的刑法中为犯罪行为,并且在香港刑法中也有对应的罪名。  二、根据1996年香港与美国签订的《逃犯令》,该行为必须按照双方的法律可判一年以上有期徒刑。⑦政治犯不引渡原则课题份量和难易程度要恰当,博士生能在二年内作出结果,硕士生能在一年内作出结果,特别是对实验条件等要有恰当的估计。从本学科出发,应着重选对国民经济具有一定实用价值和理论意义的课题。课题具有先进性,便于研究生提出新见解,特别是博士生必须有创新性的成果  “政治犯不引渡原则”是指政治犯不能成为引渡对象,当请求国要求引渡政治犯时,被请求国可以拒绝引渡。⑧对于“政治犯

6、”在学术中并没有一个准确的定义,在实践中,对于某种行为是否属于政治犯罪的决定权,属于被请求引渡方⑨“政治犯不引渡原则”实际上类似于一个国家的防范手段,用来维护一个国家的政治主权独立,它像国际私法中的“公共秩序保留”原则一样,成为国际引渡活动中的“安全阀”。⑩鉴于此,斯诺登的揭露行为针对的是美国安全机关,具有鲜明的政治色彩,而其更被美国斥为“叛国者”,如果被香港或者其他国家认定其为政治犯,斯诺登的引渡将非常困难。因此,美国做出了一个聪明的选择,指控其罪名包括间谍活动、盗窃以及转换政府财产并未提及叛国罪而请求引渡。本国公民不引渡原则课题份量和难易程度要恰当,博士生

7、能在二年内作出结果,硕士生能在一年内作出结果,特别是对实验条件等要有恰当的估计。从本学科出发,应着重选对国民经济具有一定实用价值和理论意义的课题。课题具有先进性,便于研究生提出新见解,特别是博士生必须有创新性的成果  大陆法系的国家普遍接受该原则,即认为如果被请求国不予向请求国引渡本国的公民,这是大陆法系属人管辖的体现。而英美法系并不十分认同该原则,主张刑事管辖上的属地原则,在洛克比空难一案中,我们也可以理解为什么英国政府强烈要求利比亚政府引渡两名利比亚籍的犯罪嫌疑人。“本国公民不引渡原则”虽然体现了一个国家的属人管辖独立,但在实践中也为犯罪分子提供了温床,他

8、们通常在请求国取得了被请求国的国籍后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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