儒学:自由主义与社群主义之间

儒学:自由主义与社群主义之间

ID:25620550

大小:50.50 KB

页数:5页

时间:2018-11-21

儒学:自由主义与社群主义之间_第1页
儒学:自由主义与社群主义之间_第2页
儒学:自由主义与社群主义之间_第3页
儒学:自由主义与社群主义之间_第4页
儒学:自由主义与社群主义之间_第5页
资源描述:

《儒学:自由主义与社群主义之间》由会员上传分享,免费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内容在工程资料-天天文库

1、儒学:自由主义与社群主义之间如果说儒学是中国传统文化的主干,自由主义则是近代以降西方文化中最具影响力的主流思潮。但奇怪的是,在近代以来中西文化冲突与融合的背景下,中国学界对儒学传统与自由主义相关性的探讨,较之该问题的重要性而言,却几乎是微不足道的。较之儒学与自由主义在当代东亚社会已经取得相当程度结合的现实形态,我们似乎更缺乏应有的理论反省。不过,尽管对这一极为重要的课题的研究目前仍远远滞后于其需要,但毕竟已经进入了当代学者的视域。北京三联书店最近出版的《儒家与自由主义》(2001年10月版),便是探讨这一历史与理论课题的重要成果之一。该书是一部文集,既包括象杜维明、白鲁恂(Lucian

2、Pye)、狄百瑞(unro)、罗斯文(HenryRosemontJr.)等海外儒学研究大家在儒学与自由主义这一论域之内的相关论说,也包括当今自由主义大师罗尔斯(JohnRareading),显然能够对儒学与当代自由主义各自的纲领与彼此的交涉得其津要。该文集编辑者将此两篇作为一栏置于首位,或许正是将其视为了解儒学与当代自由主义的入门导论。该文集的第二栏包括白鲁恂的“儒学与民主”、狄百瑞的“《大学》作为自由传统”、孟旦的“一种证明论理规则的现代方式:约翰·斯图亚特·穆勒、孟子和当代生物学”、罗斯文的“谁的民主?何种权利?——一个儒家对当代自由主义的批评”、DavidB.ichaelJ.Sa

3、ndel)、麦金太尔(AlasdairMacIntyre)等人对罗尔斯的批判中,这三方面得到了不同形式和程度的表现。以当代自由主义和社群主义的对立为参照,在自我观、政治理论和伦理取向这三个方面,儒家具有非常特殊的表现形态。在政治理论方面,儒家相对淡化行为主体的权利意识而比较重视责任与义务,这与社群主义较为一致。而在伦理取向方面,儒家的“义利之辨”强调“义”优先于“利”,且指出义之为义不在于其能否产生或促进利,则基本上接近自由主义“正确优先于善”(thepriorityoftherightoverthegood)的义务论立场。至于作为政治理论和伦理取向哲学基础的自我观,情况较为复杂。约略

4、而言,儒家的自我不是单子式的个体,而是一个由家庭到社会再到天下万事万物的公共关系网络中的结点。只有在与他人、自然之间横向的彼此感通中,以及在与天、地之间纵向的三参一体中,自我才能够获得其本真的规定性。社群主义对当代自由主义最根本的批判就是认为后者的自我是一种“先行个体化的主体”(antecedentlyindividuatedsubject)或“无牵无挂的自我”(unencumberedself),而这种主体或自我不过是一种先验的虚构。就此而言,儒家的自我观显然接近社群主义的思路,但是,儒家的自我也决非淹没于纭纭众生之中而丧失个性的Dasman,不是那种牺牲个体的集体主义。强调人格独立

5、与主体自由是儒家从孔、孟到陈寅恪一以贯之的共识。儒家既肯定个体与社群的密不可分,同时又突显独立人格,在深入社群的同时成就鲜明的自我,自我对社会构成一种既内在又超越的关系。余英时与狄百瑞曾经不约而同地以personalism而非individualism一词来指称儒家对于个体性的重视,就是看到了儒家这种独特的自我观与自由主义的自我观相似而又有所不同。由于儒学历来被视为与自由主义势同水火,在当今自由主义受到社群主义强烈挑战的情况下,许多学者便试图寻觅儒学与社群主义的公分母。而由我们以上简略的说明可见,儒学固然与社群主义有诸多不谋而合之处,与自由主义却也同样有着可以互相支持的接榫点。在中国现

6、代思想史上,新儒家与自由主义者的关系演变,也在经验的层面上论证了儒学与自由主义其实是“合则两美,离则两伤”。在自由主义与社群主义的二元对立中将儒学做非此即彼的通约,只能是既不谙熟当代的自由主义与社群主义又不精通儒学传统的结果。事实上,就象自由主义与社群主义参照之下的儒学一样,在西方很多二元对立的范畴面前,包括儒学在内的中国传统思想在许多方面都体现出某种非此非彼而亦此亦彼的“之间”或“居间”特征。《儒家与自由主义》中“儒家的社群主义如何可能?”一文批评狄百瑞教授“儒家社群主义”的说法不能成立,殊不知西方学者中指出儒家有自由主义传统的也恰恰是狄百瑞。而这只能说明,不论狄百瑞教授本人是否自觉

7、如此,当我们无论有“儒家社群主义”之说还是有“儒家自由主义”之论时,只要是着眼于儒学与社群主义和自由主义的两头相通,而并非在munitarianism和liberalism彼此相斥情况下的单一求同,那么“儒家社群主义”和“儒家自由主义”这两种表述都未必没有其合法性以及自身特殊的涵义。事实上,正如将儒家注重个体性的特征称为personalism而非individualism那样,我相信狄百瑞教授所谓的“儒家社群主义”也并非将儒家传统简单地纳入到m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此文档下载收益归作者所有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温馨提示:
1. 部分包含数学公式或PPT动画的文件,查看预览时可能会显示错乱或异常,文件下载后无此问题,请放心下载。
2. 本文档由用户上传,版权归属用户,天天文库负责整理代发布。如果您对本文档版权有争议请及时联系客服。
3. 下载前请仔细阅读文档内容,确认文档内容符合您的需求后进行下载,若出现内容与标题不符可向本站投诉处理。
4. 下载文档时可能由于网络波动等原因无法下载或下载错误,付费完成后未能成功下载的用户请联系客服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