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海运单与提单的比较分析看海运单的适用论文

从海运单与提单的比较分析看海运单的适用论文

ID:25537270

大小:52.50 KB

页数:5页

时间:2018-11-20

从海运单与提单的比较分析看海运单的适用论文_第1页
从海运单与提单的比较分析看海运单的适用论文_第2页
从海运单与提单的比较分析看海运单的适用论文_第3页
从海运单与提单的比较分析看海运单的适用论文_第4页
从海运单与提单的比较分析看海运单的适用论文_第5页
资源描述:

《从海运单与提单的比较分析看海运单的适用论文》由会员上传分享,免费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内容在学术论文-天天文库

1、从海运单与提单的比较分析看海运单的适用论文..摘要在20世纪70年代被首次使用以来,越来越多的国家在海上运输中引入海运单。海运单与提单比较具有安全快捷的优势,可以弥补提单在使用中的缺陷,然而海运单的适用也会使各方当事人面临一定的风险。因此,海运单不能代替提单,在一定的范围内一定的条件下适用。关键词海运单风险适用海运单(SEAWAYBILL)是承运人向托运人或其代理人表明货物已收妥待装的单据。运单最初在陆运和空运中使用,因运输过程相对短暂,收货人再转让货物的可能性极小..,因此,运单是不可转让的。同时,承运人无需凭运单放货,只需收货人的身份

2、证明即可。海运单在海上运输中的使用,正是希望利用这一点,在海上集装箱运输中实现快速交货,在20世纪70年代被首次使用以来,越来越多的国家在海上运输中引入海运单。一、海运单的优势1.使用海运单可以弥补提单的缺陷(1)解决了近洋运输中的货物压港问题提单是物权凭证,提单的合法持有人凭正本提单提货,承运人凭正本提单放货。然而,随着船舶技术及集装箱运输的发展,在近洋运输中常常出现货等单的情况。如在上海到新加坡的海运中,货物只要一周左右的时间就会到达,但是提单却在银行之间流转,尚未到达收货人的手中,从而影响了收货人及时提货。而海运单在使用中不需要凭单

3、提货,只需要到货通知或收货人的身份证明即可提取货物,避免了货等单,从而解决了凭提单提货的货物压港问题。(2)减少了海运提单的流转风险提单的收货人可做成记名式、指示式、来人抬头三种情况,其中后面两种都是可以转让的,指示式提单凭背书转让,来人抬头提单仅凭交付即可转让,如果这两种提单在流转中遗失,货物则有被冒领的风险。而海运单的收货人只能做成记名式的,收货人凭身份证明可以提货,即使海运单遗失也不会产生不良后果。(3)有利于电子数据交换的发展在国际贸易的无纸化进程中,始终无法解决电子提单的传递问题。提单不仅是一种书面文件,同时还包含了持有人的某种

4、权利,这种权利是以占有提单本身为条件的,电子数据交换可以传递书面文件上的信息,但却无法传递提单本身。同时,提单是可以转让的,电子提单的转让如何实现也是迄待解决的问题。而海运单不是物权凭证,具有不可转让性,这些特点使得电子数据传输中可以顺利实现海运单信息的传递,从而有利于EDI的发展。二、使用海运单的风险分析1.出口商的风险在国际贸易的中,最常用的支付方式是T/T、D/P、L/C,在D/P方式中出口商装运货物后取得运输单据,通过代收行托收货款,出口商控制风险的关键在于代表物权的提单,进口商只有在支付货款的前提下才能获得单据提取货物;在L/C

5、方式中出口商控制风险的关键表面看在于单证是否一致,但实质上仍然是对物权的控制,即进口商只有付款才能提货。而使用海运单则不同,无论是D/P还是L/C都会使出口商面临无法收回货款的风险,因其无需正本单据只要证明收货人的身份即可提货,单据无论哪种支付方式中都无法约束买方的付款行为,即使在L/C方式下进口商亦可提货后与银行勾结,恶意挑剔单据从而拒绝付款。2.收货人的风险提单是物权凭证,托运人可以通过背书方式将提单转让给收货人。作为提单的合法持有人,收货人在货物发生损害或灭失的情况下,享有向承运人索赔的权利。而海运单则不同,海运单不能转让,收货人不

6、是海运单的合法持有人,与承运人之间没有直接的合同关系,在货物发生损害或灭失的情况下,向承运人主张权利是缺少法律依据的。另外,使用海运单,在货物到港被提取以前托运人都有权利变更收货人的名称,从而时收货人的权利无法得到保障。3.银行的风险在信用证业务流程中,开证行承担第一性付款责任,海运提单是开证行控制风险的砝码,在开证行履行了对出口商的付款义务后,如果进口商不能付款,银行则不会交单,在进口商倒闭的情况下,银行作为提单的受让人可以对货物进行处理以抵偿损失。而海运单的使用无疑会增加开证行的风险,在海运单的收货人一栏中往往写的进口商而不是银行,银

7、行不享有任何对货物的支配权,如果进口商不付款赎单,银行会遭受巨大损失。三、海运单的适用1.从规避风险看海运单的适用(1)适用于信用良好的进出口商之间的贸易选择信用良好的合作伙伴是规避风险的根源,使用海运单对进出口双方而言都存在着自身权益无法实现的疑虑,因此在互相不了解、第一次合作的贸易伙伴中并不适用。如果进出口双方经过多年合作,相互之间已经建立了良好的信用基础,则可以选用海运单,减少贸易程序。(2)适用于前T/T或赊销贸易在前T/T中,进口商已经在装运前付款,出口商的收汇没有任何风险,在这种情况下,无需控制货权;在赊销贸易中,进口商先提货

8、后付款,提单的物权功能也失去意义。因此,在上述两种情况下,可以选用海运单。2.从特点上看海运单的适用(1)适用于适用于货物无需转让的贸易海运单不能转让,只能适用于在海运途中货方不再转卖货物的情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此文档下载收益归作者所有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温馨提示:
1. 部分包含数学公式或PPT动画的文件,查看预览时可能会显示错乱或异常,文件下载后无此问题,请放心下载。
2. 本文档由用户上传,版权归属用户,天天文库负责整理代发布。如果您对本文档版权有争议请及时联系客服。
3. 下载前请仔细阅读文档内容,确认文档内容符合您的需求后进行下载,若出现内容与标题不符可向本站投诉处理。
4. 下载文档时可能由于网络波动等原因无法下载或下载错误,付费完成后未能成功下载的用户请联系客服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