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物业服务企业及项目负责人违法违规行为记分标准.doc

北京市物业服务企业及项目负责人违法违规行为记分标准.doc

ID:25524493

大小:110.00 KB

页数:6页

时间:2018-11-20

北京市物业服务企业及项目负责人违法违规行为记分标准.doc_第1页
北京市物业服务企业及项目负责人违法违规行为记分标准.doc_第2页
北京市物业服务企业及项目负责人违法违规行为记分标准.doc_第3页
北京市物业服务企业及项目负责人违法违规行为记分标准.doc_第4页
北京市物业服务企业及项目负责人违法违规行为记分标准.doc_第5页
资源描述:

《北京市物业服务企业及项目负责人违法违规行为记分标准.doc》由会员上传分享,免费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内容在行业资料-天天文库

1、附件:北京市物业服务企业及项目负责人违法违规行为记分标准行为类别不良行为代码违法违规行为认定依据处理处罚依据处理处罚记分标准企业项目负责人资质管理FWY101001超越资质等级承接物业管理业务《物业服务企业资质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164号)第四条《物业服务企业资质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164号)第十九条警告,责令改正,并处1-2万元罚款3分—警告,责令改正,并处2-3万元的罚款3分—资质管理FWY101002出租、出借、转让资质证书《物业服务企业资质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164号)第十三条第一款《物业服务企业资质管理办法》(建设部令

2、第164号)第二十条警告,责令改正,并处1-2万元罚款2分—警告,责令改正,并处2-3万元罚款5分—资质管理FWY101003未按时办理资质证书变更手续《物业服务企业资质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164号)第十五条《物业服务企业资质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164号)第二十一条责令改正2分—责令改正;处1-2万元罚款5分—资质管理FWY101004取得资质证书后,降低企业资质条件《物业服务企业资质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164号)第十七条第一款《物业服务企业资质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164号)第十七条责令改正5分—资质管理FWY101005聘用

3、未取得物业管理职业资格证书的人员从事物业管理活动《物业管理条例》第三十三条《物业管理条例》第六十一条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处5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2分—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处10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的罚款5分—资质管理FWY101006以欺骗手段取得物业管理资质证书《物业管理条例》第六十条第二款《物业管理条例》第六十条第二款没收违法所得,处5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并吊销资质证书——没收违法所得,处10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的罚款,并吊销资质证书——行为管理FWY102001未按照合同约定提供相应的服务《物业管理条例》第三十六条《物

4、业管理条例》第三十六条责令改正3分1分行为管理FWY102002未经业主大会同意,擅自改变物业管理用房的用途《物业管理条例》第三十八条《物业管理条例》第六十五条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3分1分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5万元以上10万元的罚款5分2分行为管理FWY102003物业服务企业将一个物业管理区域内的全部物业管理一并委托给他人《物业管理条例》第四十条《物业管理条例》第六十二条责令改正,处委托合同价款30%以上50%以下的罚款3分1分情节严重的,由颁发资质证书的部门吊销资质证书—2分行为管理FWY1020

5、04擅自改变物业管理区域内按照规划建设的公共建筑和共用设施用途《物业管理条例》第五十条第一款《物业管理条例》第六十六条第(一)项责令改正,给予警告,个人并处1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罚款,对单位并处5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3分1分责令改正,给予警告,个人并处50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罚款,对单位并处10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的罚款5分2分行为管理FWY102005擅自占用、挖掘物业管理区域内道路、场地,损害业主共同利益《物业管理条例》第五十一条第一款《物业管理条例》第第六十六条第(二)项责令改正,给予警告,个人并处1000元以

6、上5000元以下罚款,对单位并处5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3分1分责令改正,给予警告,个人并处50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罚款,对单位并处10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的罚款。5分2分行为管理FWY102006擅自利用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进行经营《物业管理条例》第五十五条《物业管理条例》第第六十六条第(三)项责令改正,给予警告,个人并处1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罚款,对单位并处5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3分1分责令改正,给予警告,个人并处50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罚款,对单位并处10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的罚款5分2分行为管

7、理FWY102007挪用专项维修资金《物业管理条例》第五十四条第二款《物业管理条例》第六十三条追回挪用的住宅专项维修资金,没收违法所得3分1分未追回挪用的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没收违法所得,并处挪用金额2倍以下的罚款5分3分情节严重的,由颁发资质证书的部门吊销资质证书—5分行为管理FWY102008未按规定如实向评估监理机构提供必要资料《北京市物业服务第三方评估监理管理办法》(京建发[2010]383号)第十一条《北京市物业服务第三方评估监理管理办法》(京建发[2010]383号)第十一条责令改正1分1分备案管理FWY103001未按时

8、将物业服务合同报送备案《北京市物业管理办法》(市政府令第219号)第二十条第二款《北京市物业管理办法》(市政府令第219号)第四十一条责令改正1分1分责令改正,处1万元罚款5分5分现场管理FWY104001未按照物业服务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此文档下载收益归作者所有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温馨提示:
1. 部分包含数学公式或PPT动画的文件,查看预览时可能会显示错乱或异常,文件下载后无此问题,请放心下载。
2. 本文档由用户上传,版权归属用户,天天文库负责整理代发布。如果您对本文档版权有争议请及时联系客服。
3. 下载前请仔细阅读文档内容,确认文档内容符合您的需求后进行下载,若出现内容与标题不符可向本站投诉处理。
4. 下载文档时可能由于网络波动等原因无法下载或下载错误,付费完成后未能成功下载的用户请联系客服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