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服务企业违法违规行为记分标准

物业服务企业违法违规行为记分标准

ID:23937115

大小:84.50 KB

页数:3页

时间:2018-11-11

物业服务企业违法违规行为记分标准_第1页
物业服务企业违法违规行为记分标准_第2页
物业服务企业违法违规行为记分标准_第3页
资源描述:

《物业服务企业违法违规行为记分标准》由会员上传分享,免费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内容在工程资料-天天文库

1、物业服务企业违法违规行为记分标准行为类别不良行为代码违法违规行为认定依据处理处罚依据处理处罚分值资质管理FWY101001超越资质等级承接物业管理业务《物业服务企业资质管理办法》第四条《物业服务企业资质管理办法》第十九条警告,责令限期改正,并处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2分资质管理FWY101002出租、出借、转让资质证书《物业服务企业资质管理办法》第十三条第一款《物业服务企业资质管理办法》第二十条-6分资质管理FWY101003不按规定及时办理资质变更手续《物业服务企业资质管理办法》第十五条《物业服务企业资质

2、管理办法》第二十一条责令限期改正,可处2万元以下的罚款-1分资质管理FWY101004以欺骗手段取得物业管理资质证书《物业管理条例》第三十二条《物业管理条例》第六十条第二款没收违法所得,处5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的罚款,并吊销资质证书-12分资质管理FWY101005聘用未取得物业管理职业资格证书的人员从事物业管理活动《物业管理条例》第三十三条《物业管理条例》第六十一条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处5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的罚款-1分行为管理FWY102001前期物业管理招投标中,物业服务企业未依法通过招投标方式接管住宅物业项

3、目或者未经批准擅自采用协议方式接管住宅物业项目《物业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物业管理条例》第五十七条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可以并处10万元以下的罚款-2分行为管理FWY102002未经业主大会同意,擅自改变物业管理用房的用途《物业管理条例》第三十八条《物业管理条例》第六十五条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并处1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10分-3分行为管理FWY102003《物业管理条例》第三十九条第一款《物业管理条例》第五十九条不移交有关材料的,责令限期改正-1分87物业服务合同终止时,物业服务企业不移交物业管理用房

4、和有关材料逾期仍不移交的,予以通报,并处1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3分行为管理FWY102004物业服务企业将一个物业管理区域内的全部物业管理一并委托给他人《物业管理条例》第四十条《物业管理条例》第六十二条责令限期改正,处委托合同价款30%以上50%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吊销资质证书-6分行为管理FWY102005擅自改变物业管理区域内按照规划建设的公共建筑和共用设施用途《物业管理条例》第五十条《物业管理条例》第六十六条第(一)项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并处5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的罚款。-3分行为管理FWY

5、102006擅自占用、挖掘物业管理区域内道路、场地,损害业主共同利益《物业管理条例》第五十一条《物业管理条例》第六十六条第(二)项-2分行为管理FWY102007擅自利用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进行经营《物业管理条例》第五十五条《物业管理条例》第六十六条第(三)项-2分行为管理FWY102008挪用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物业管理条例》第五十四条第二款《物业管理条例》第六十三条追回挪用的住宅专项维修资金,没收违法所得,可以并处挪用金额2倍以下的罚款-6分行为管理FWY102009不履行物业服务合同,业主投诉较多,经查

6、证属实的《物业服务企业资质管理办法》第四条《物业服务企业资质管理办法》第十一条一年内不予核定资质等级-1行为管理FWY102010擅自停水、停电《物业服务企业资质管理办法》第四条《物业服务企业资质管理办法》第十一条-3分行为管理FWY102011物业服务过程中,发生重大责任事故的《物业服务企业资质管理办法》第四条《物业服务企业资质管理办法》第十一条-3分行为管理FWY102012发现装修人或者装修企业违反有关装饰装修规定的行为不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办法》第十七条《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办法》第四

7、十二条给予警告,可处装饰装修管理服务协议约定的装饰装修管理服务费2至3倍的罚款-1分87行为管理FWY202001前期物业管理招投标中,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前期物业管理招投标管理暂行办法》第二十五条第二款《前期物业管理招投标管理暂行办法》第二十五条第二款该项目不记入企业在管项目总面积,不得承接新项目-3分行为管理FWY202002前期物业管理招投标中,向投标人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等不正当手段谋取中标《前期物业管理招投标管理暂行办法》第二十五条第四款《前期物业管理招投标管理暂行办法》第

8、二十五条第四款-3分行为管理FWY202003未按服务合同约定进行房屋防汛管理工作《北京市城镇房屋防汛管理办法》第十二条《北京市城镇房屋防汛管理办法》第二十六条责令改正-1行为管理FWY202004物业项目交接过程中,拒不撤出或强行接管,造成物业管理状况混乱、出现重大事故、社会影响恶劣《关于住宅物业项目交接有关问题的指导意见》第十二条第二款《关于住宅物业项目交接有关问题的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此文档下载收益归作者所有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温馨提示:
1. 部分包含数学公式或PPT动画的文件,查看预览时可能会显示错乱或异常,文件下载后无此问题,请放心下载。
2. 本文档由用户上传,版权归属用户,天天文库负责整理代发布。如果您对本文档版权有争议请及时联系客服。
3. 下载前请仔细阅读文档内容,确认文档内容符合您的需求后进行下载,若出现内容与标题不符可向本站投诉处理。
4. 下载文档时可能由于网络波动等原因无法下载或下载错误,付费完成后未能成功下载的用户请联系客服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