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选定技术经济指标,提出建筑空间处理要求,确定各项用地的控制性座标、建筑物位置与标高等。 城市分区规划 ( City district planning ) 在中国,指根据已编制的城市总体规划所做的市内各局部地区的规划。各区按不同的功能和性质,有各自的规划。 功能规划 ( Functional planning ) 对某些领域[如运输、住房和水质]的需要或活动定出目标,政策和工作程序的规划,通常由政府制订。 住房建设规划 ( Housing program ) 指制订出若干年内分年度建造住房的规划,包括居住区和住房建造的数量以及居住水平等多项指标。 实体规划 ( Physi
4、cal planning ) 为开发或改造一个地区而预先做出的设计,把现有一切自然和人为的物质条件纳入规划,加以全面考虑,包括基础设施、房屋建筑、最佳开发战略等。 城市性质 ( Designated function of a city ) 在中国城市的总体规划中,根据城市的形成与发展的主导因素确定它在国家和地区的政治、经济、文化中的地位和作用。 竖向规划 ( Site engineering ) 对建设场地,按其自然状况,工程特点和使用要求所作的规划。包括:场地与道路标高的设计,建筑物室内、外地坪的高差等,以便在尽少改变原有地形及自然景色的情况下满足日后居住者的要求,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