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析水资源之气态水权的民法思考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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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浅析水资源之气态水权的民法思考论文.freel“。由于分布的不均衡性,海洋每年将蒸发与降雨的差值送往陆地,形成降雨大于蒸发,年平均获得40万亿m“的径流水量,我国各地的年降水量为62万亿m,,这是我国水资源补给的主要来源。自20世纪40年代以来,美国、俄罗斯和以色列等20多个国家,开始了现代人工增雨技术的研究和推行工作。这项工作即运用探测、催化技术,以及云和降水数值模式等技术,在云中播撒一定的催化剂,促进大雨滴或冰晶的生成,使更多的气态水转化为液态水,或在一定范围内促进大气的上升运动,使云体增大以得到更多的

2、降水。据以色列1976一1991年的人工增雨结果显示,其技术获得r相对增雨6%。我国从1958年起先后在1100多个县开展了人工增雨作用,充分证实这项技术的增雨效果。《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个五年计划纲要》,重视水资源的可持续利用,提出了积极开展人工增雨的措施由此,个人认为随着现代科技的发展,人们不断拓宽水资源的研究与应用领域,作为水资源中水文循环重要组成部分的气态水,在当今高新技术的作用下已愈加普遍地得以开发和利用,因而我国水资源管理的范围也应随之调整,且纳人法制的议事日程,对于气态水的开发

3、利用和管理,特别是对气态水产权的法律保护,应该尽快上升到法律的高度予以规范和调整。3从民法的视角看气态水权与保护笔者以为,从民法的视角来研究气态水权,关键的还是其所有权和使用权问题。首先是关于气态水的所有权。1804年《法国民法典》第5料条规定:“所有权是对于物绝对无限制地使用、收益及处分的权力”。我国的对所有权的定义是指法律所确认的对物质资料所享有的占有、使用和处分的权利。而水资源的所有权,从形式上看是人们与水资源的关系,但在实质上是法律确认和保护的人与人之间对水资源的占有关系,是一种民事法律关系。法学界

4、的学者们对我国水权的解释主要有只层意思:其一,水资源属于国家所有,它说明作为水资源,不能由国家以外的主体享有所有权;其二,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水塘和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修建管理的水库中的水,归该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使用;其三,国家依法保护单位和个人的水使用权,只要单位和个人依法开发利用水资源,其合法权益就受到法律保护。水资源所有权法律关系的构成也必须具备主体、内容和客体三个要素,水资源所有权关系必须通过一定的法律事实而有所变更,从而引起所有权的取得和丧失。从前文论及的水权法律特性可知,气态水的产权当然也属水资源产权

5、范畴。由于产权的性质一般可界定为私有、共有和公有,因而只要水资源公有法律关系存续,该气态水产权便具有公有性质。这也就是说既然我国水资源所有权属于国家,那么气态水权也应属国家所有,却不因陆地水蒸发离开地面而改变其所有权关系。这里需要特别提出的是依水文气象学理论,从地表至空中云层这中间属于大气对流层,这也就是我们所说的气态水层,由此决定一定地域的地表平面垂直上升至空中云层的气态水产权,应当属于该地域地表水的所有权人或土地的所有权人。另一方面是关于气态水的使用权。所谓使用权,是指所有人直接(或依法和依约定由非所有

6、人)按照财产的性能和用途加以占有利用的权利。水的使用权主要包括水的分配、水的使用和收益等。根据水的使用权属划分,包括有国家水资源使用权和集体(个人)水使用权。根据人们对用水的需求,一般可划分为人的基本生活用水、生态用水、农业用水和经济用水。在水权的分配方面,有按照流域或地域分水,又有上、下游之间分水或某地域内的地表水、地下水、主水、客水、过境水之分。在其他分水方面,还包括水能、水质等问题。在水权的使用收益方面,全面贯彻以下优先原则,即在供给各类用水时,优先保障人的基本生活用水,以满足人们生存的必须。在处理上

7、、下游和主客水关系时,优先保障水源地和主水在用水配置时,优先保障在单位立方米水所产生的经济效益高的地方。由于水的使用权是有偿的,所以我国新水法还确定犷实行定价有偿的原则。我国气态水的使用权,也是一种用益物权,同样具有占有、使用和收益的物权法律属性,体现出明显的物权性、他物性以及限制性等法律特征。限于特定的使用和收益日的,气态水使用权的取得,应当确立为由闲家登记核发使用权证,或依法以签订合同形式确认。而这种使用权一旦设立,就应受到物权法律的保护。气态水使用权人在享有气态水的占有、使用和收益权利的同时,还应承担

8、有偿使用、依法按规定方法和用途使用以及保护气态水的义务。与此,我们再从地上权理论角度透视,源于罗马法的“地卜”一词,不仅是指土地的地面,还包括着土地的上空。但我国民法通则尚未明确规定这种物权,故使气态水使用权关系也没有明确归依于民事法律范畴,这就必然导致我国的水权制度,虽然逐步形成了基本法与单行法相结合的格局,也未能使气态水领域的管理跨出法律调整的“真空”。基于上述分析,笔者提出两个方面的建议:其一,尽快制定出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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