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打假治劣”工作步履维艰的成因和对策

当前“打假治劣”工作步履维艰的成因和对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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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当前“打假治劣”工作步履维艰的成因和对策[当前“打假治劣”工作步履维艰的成因和对策]制售假冒伪劣产品是我国从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转轨过程中出现的一个新情况和新问题,当前“打假治劣”工作步履维艰的成因和对策。假冒伪劣产品屡禁不止,已成为社会的一大公害。目前,违法主体由小集体、个体发展到相当规模的集散地,利用给回扣、好处费等手段经销假冒伪劣商品,甚至某些地方保护主义已成为查处违法活动的一大障碍,严重挫伤了老百姓的消费心理,严重影响了国民经济的健康发展,是我国国民经济发展中存在的严重问题和隐忧之一,不仅成为全社会关注的热点,也受到我国政

2、府的高度重视。要从根本上扭转制假售假屡禁不止的状况,实施“打假治劣”长效化、制度化显得尤为迫切。笔者基于工作实践中的感触,就“假冒伪劣”产生的成因及其对策谈点粗浅的看法。一、“假冒伪劣”公害发展趋势及原因党中央、国务院一直非常重视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工作,把打击制售假冒伪劣商品违法犯罪活动作为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的重要内容。十多年来,相继制定和颁布了一系列有关查处制售假冒伪劣产品和保护消费者权益的法律法规和政策,为提高全民的质量法制意识,打击制售假冒伪劣产品违法行为,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保护用户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提供了有

3、力的法律保障。在党中央决定开展社会治安行动、大力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新形势下,国务院多次召开全国打假联合行动电视电话会议进行部署,要求在全国深入开展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商品违法犯罪活动联合行动,特别是将组织协调全国打假工作的职能改由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承担以来,始终把深入开展打假联合行动作为“一号工程”,高举“打假治劣”的旗帜,勇敢的战斗在打假治劣第一线,发挥连续作战的精神,突出重点,标本兼治,发挥了打假治劣主力军的作用,取得了实实在在的效果:一是查获了大量假冒伪劣商品,累计货值300多亿元;二是基本遏制了一些重点产品的制假活动

4、;三是一些影响很大,甚至影响全国的假冒伪劣商品集散地和专业市场得到了整治;四是查处了一批大案要案;五是执法打假法制进一步完善;六是扶持名优产品的工作有了一个新的开端。打假治劣工作虽然取得了一些成效,但是,也必须清醒地看到,假冒伪劣商品泛滥的局面还没有从根本上扭转,特别是那些直接影响人民身体健康和生命、财产安全的假冒伪劣商品还没有彻底清除,有些地方这些违法活动还相当猖獗,甚至还有蔓延的趋势:一是制假售假的手段更加狡诈和隐蔽,违法作案地点逐渐隐藏到偏僻的出租屋和一些城乡结合部、农村及山区。二是大多数制假活动已由简单的小生产逐步发展到

5、使用现代化设备进行大量生产,规模逐渐在扩大,有的已经形成了跨地区、跨行业的产、供、销一条线网络。三是制假售假的参与者日趋复杂,不仅有个体经营者、集体经营者,而且还有改制后的企业、国有企业参与制假售假活动,甚至有些地方还与境内外不法分子相互勾结进行制假售假活动。四是以暴力阻挠,抗拒打假执法的现象越来越严重,甚至伤害执法人员,打击报复举报、投诉人员的现象也时有发生。对于制假售假现象,全社会从上到下都深恶痛绝,但为什么还一直如此猖獗?这有很复杂的社会背景和原因,它反映出了很多的社会问题,牵涉到包括社会体制在内的社会各层面的问题。首先,

6、由于我们正处在一个从计划经济到市场经济的过渡期,很多市场规则还没有完全建立起来,这就给不法分子留下了空子可钻。另外,相应的市场道德准则和诚信原则也没有建立起来,一些不法分子“利”字当头,见利忘义,为了一点不道德的小利而破坏了整个社会的大利方针。制假售假猖獗的主观原因在于:(1)在认识上不够端正。有些地方领导对“打假治劣”工作存在错误认识,有的认为制假售假是资本原始积累,经济发展只能“先发展、后规范”;有的担心“打假治劣”会影响本地经济特别是个体私营经济的发展,影响地方财源的来路;有的担心揭露假冒伪劣问题会影响到本地声誉和领导者的

7、政绩,法学论文《当前“打假治劣”工作步履维艰的成因和对策》(..)。因此,对制假售假活动采取地方保护,以各种名义予以包庇和纵容。(2)政府机关中少数腐败分子与制假售假者组成利益共同体,相互勾结,沆瀣一气,充当保护伞。(3)很多企业在产品开发上很有一套,但是缺乏经营理念。只依赖于法律来保护知识产权,而未能将法律与技术、管理、创新、交易结合起来。(4)法制不健全。有些制假售假活动按现行法律难以量刑定罪。如按照《刑法》规定,售假货值5万元以上就能追究刑事责任。由于制假售假者不留销售凭据,“打假治劣”实践中很难认定其犯罪行为;对制假售假

8、犯罪危害程度或者结果的判定由于标准不明确,实践中也不好操作,有的人刚抓起来,又不得不放回去。(5)打击不得力。有的执法机关有法不依,执法不严,没有用足法律给予的职权,甚至有的以“人性化办案”为幌子而以罚代刑,偏轻处罚,罚款放行,对犯罪分子起不到震慑作用。以上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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