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政信访工作办法

民政信访工作办法

ID:25272079

大小:70.00 KB

页数:15页

时间:2018-11-19

民政信访工作办法 _第1页
民政信访工作办法 _第2页
民政信访工作办法 _第3页
民政信访工作办法 _第4页
民政信访工作办法 _第5页
资源描述:

《民政信访工作办法 》由会员上传分享,免费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内容在学术论文-天天文库

1、民政信访工作办法[民政信访工作办法]民政信访工作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民政信访工作,保护信访人的合法权益,维护信访秩序,促进社会和-谐稳定,根据《信访条例》和国家有关规定,结合民政工作实际,制定本办法,民政信访工作办法。第二条本办法所称信访,是指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采取书信、电话、走访、电子邮件、传真等形式,向民政部门反映情况,提出建议、意见或者投诉请求,依法由民政部门处理的活动。第三条民政信访工作遵循下列原则:(一)属地管理、分级负责;(二)依法处理与疏导教育相结合。第四条各级民政部门应当成立民政信访工作领导小组,建立统一领导,各负其责、分工协作、齐抓共管的信访工作格局。各级民政部门

2、负责人应当阅批重要来信、接待重要来访、定期听取信访工作汇报,研究解决信访工作中的突出问题。第五条各级民政部门应当完善依法、科学、民-主决策机制、重大决策社会风险评估机制、信访问题排查化解机制、信访督办工作机制,从源头上减少和预防社会矛盾的发生,及时将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第六条各级民政部门应当强化对信访工作的考核,实行信访工作责任制,对信访工作中失职、渎职行为,依法追究有关责任人员的责任;对在信访工作中做出突出成绩的单位和个人给予奖励。第二章信访工作机构和人员第七条各级民政部门的信访工作机构负责落实信访工作领导小组布置的各项任务,承办日常信访工作。地方各级民政部门在本级人民政府领导和上级民政部门

3、指导下开展信访工作。信访接待场所应当设置无障碍设施,方便残疾人、老年人进行信访活动。第八条各级民政部门内设机构应当按业务分工承办职权范围内的信访事宜。对本部门信访工作机构转办的信访事项,应当认真、及时办理,并在规定时限内回复办理结果。第九条民政信访工作机构履行下列职责:(一)受理信访人提出的信访事项;(二)向信访人宣传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提供有关信访事项的咨询服务;(三)向本级民政部门有关内设机构、下级民政部门转送、交办信访事项;(四)承办上级民政部门和本级人民政府交办处理的信访事项;(五)督促检查、协调信访事项的处理和落实情况;(六)研究、分析信访情况,及时提出完善政策或者改进工作的

4、建议;(七)总结交流信访工作经验,指导下级民政部门的信访工作;(八)向本级民政部门和上一级民政部门定期报送信访情况分析统计报告。第十条民政信访工作人员遵守下列规定:(一)尊重信访人,不得刁难、歧视信访人;(二)恪尽职守,秉公办事,依法及时处理信访事项,不得推诿、敷衍、拖延;(三)妥善保管信访材料,不得丢失、隐匿或者擅自销毁;(四)遵守保密制度,不得将信访人的检举、揭发材料及有关情况透露或者转给被检举、揭发的人员或者单位。(五)与信访事项或者信访人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第十一条各级民政部门应当重视对信访干部的培养、使用和交流,管理制度《民政信访工作办法》(..)。民政信访工作人员享受本级人

5、民政府的信访岗位津贴。第三章信访渠道第十二条民政部门应当在信访接待场所、本部门网站或者通过其他方式向社会公布下列事项:(一)信访工作机构的通信地址、电子信箱、投诉电话、信访接待的时间和地点;(二)本部门信访事项受理范围;(三)与民政信访工作有关的法律、法规、规章和信访事项的处理程序;(四)查询信访事项处理进展及结果的方式;(五)其他为信访人提供便利的相关事项。第十三条建立设区的市、县两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负责人信访接待日制度,协调解决相关信访问题;对信访人反映的突出问题,可以约访信访人,并协调解决相关信访问题。第十四条各级民政部门应当定期下访,听取群众的意见和建议,建立健全民政舆情汇集和分析机制

6、。第十五条各级民政部门应当充分利用现有政务信息网络资源,提高信访工作信息化水平,为信访人在当地提出信访事项、查询信访事项办理情况提供便利。第十六条各级民政部门应当建立有利于迅速解决矛盾纠纷的工作机制,可以邀请相关社会工作服务机构、法律援助机构等参与信访工作。第四章信访事项的受理第十七条民政信访工作机构收到信访事项后,应当进行登记。登记内容包括:登记号、登记人、信访人姓名、性别、住址、收到信访事项的日期、信访事项摘要、联系方式。第十八条民政信访工作的受理范围根据同级人民政府规定的工作职能确定。民政信访工作机构对信访事项,按下列方式处理:(一)属于本级民政部门工作职能范围的信访事项,应当直接受理,

7、并根据所反映问题的性质、内容确定办理机构;(二)信访事项涉及下级民政部门的,应当转下级民政部门办理。对其中的重要信访事项,可以向下级民政部门进行交办,要求其在规定的期限内反馈结果,并提交办结报告;(三)属于本级民政部门所属单位办理的信访事项,应当转送或者交办相关单位办理;(四)已经或者依法应当通过诉讼、仲裁、行政复议等法定途径解决的信访事项,应当告知信访人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程序向有关机关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此文档下载收益归作者所有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温馨提示:
1. 部分包含数学公式或PPT动画的文件,查看预览时可能会显示错乱或异常,文件下载后无此问题,请放心下载。
2. 本文档由用户上传,版权归属用户,天天文库负责整理代发布。如果您对本文档版权有争议请及时联系客服。
3. 下载前请仔细阅读文档内容,确认文档内容符合您的需求后进行下载,若出现内容与标题不符可向本站投诉处理。
4. 下载文档时可能由于网络波动等原因无法下载或下载错误,付费完成后未能成功下载的用户请联系客服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