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天天文库
浏览记录
ID:25255925
大小:60.50 KB
页数:14页
时间:2018-11-19
《司改:四组矛盾 八项课题》由会员上传分享,免费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内容在学术论文-天天文库。
1、司改:四组矛盾八项课题 中国司法改革所面临的矛盾与课题 近年来,司法公正已经成为整个社会的强烈期待。这种情况的出现是与中国社会结构所面临的深刻变化密切关联的。在计划经济时代,法院只是无产阶级专政的工具,所处理事务的范围无非是“打击敌人”和处理婚姻纠纷,在整个权力结构中只是一个非常边缘化的角色。然而,市场经济的国策却将法院推到了权力的前台,当行政权力不再主导经济生活的时候,当法律之治的正当性得到越来越深刻地认同的时候,法院正以前所未有的强度和深度进入到经济以及社会生活的调整过程中,成为一种引人注目的权力。因此,司法公正受到越来越广泛的关注,甚至,越
2、来越多的人们对所谓司法腐败表现出的强烈不满,正可以说是为司法改革提供了难得的契机与动力。 话虽然这么说,当我们回顾近年来的司法改革时,还是可以看到,目前我们的社会还存在着诸多矛盾,制约着相关制度的建立和操作,使得司法难以公正。首先是我们的中央动员型治理传统与司法独立之间的矛盾。依法治国的一个重要内容便是司法的独立性。这种独立不仅仅指司法作为一种独立的机构单独地设立,行使独立的权力,更重要的是,支撑这种机构与权力的一整套知识是独立的,它具有自己的运行理念和逻辑,它具有自家独立的语言。然而,近代以来,我国独立司法的形成过程中遭遇到的最大阻力之一是,这个
3、国家有着根深蒂固的中央动员型治理传统。由于治水对中央动员的需要,“政教合一”体制抑制了世俗世界与精神世界的区分,科举制度妨碍了知识的分化,加之没有对私有财产的严格保护,导致国家的早熟,并形成强大的中央动员型治理传统。在这样的治理模式下,不同行业之间的界限被忽视,不存在真正的分权体制。时至今日,在许多人的意识中,司法机关仍然不过是完成所谓“中心工作”的工具。从五十年代开始,司法就不断地服务,为土地改革服务,为反右斗争服务,为大跃进服务……到了八十年代,又要为改革开放服务,为市场经济建设保驾护航,一直到最晚近的为西部大开发服务,等等。在这种工具意识下,司
4、法不可能展现自己的逻辑。例如,司法权的消极、中立就不大可能在这种动员型治理中获得生存空间。甚至我们的一些所谓改革也是变着法子的服务,诸如目前在法院系统开展的“双满意活动”即“做人民满意的好法院,做人民满意的好法官”,正是动员型社会中司法权的一种特色。 妨碍司法改革朝向健康目标迈进的第二个矛盾是,一方面我们不断地倡导依法治国,另一方面,社会中实际上起到法律作用的规则又不只是国家立法机关所制定的法律,法院以及检察院在实际的司法过程中也不能只服从法律。本来,在一个讲求法治的国家,社会中各种利益固然可以是多样化的,不过因为法的至高无上和普遍适用的特征,司法
5、过程中终极的准则毕竟是宪法和法律。也就是说,在解决纠纷、处理案件时,法官必须以宪法和制定法为基本依据。当然,实际的司法过程要比人们平常想象的复杂得多;法律解释经常受到法官的政策考量甚至其他不被决策者本人意识到的因素的影响,但是,由于受到法律共同体在法律解释以及法律推理规则上共识的制约,所以司法过程所依据的规范是有其确定性的,并且是单极化的。与单极化相对立的是多极化,即法外有法,法上有法,许多法律之外的规范也具有与法律同样的作用,司法机关之外的机关也可以行使司法职权。一些非司法机关可以长时间限制人身自由便是明显的例子。在司法机关这方面,我们又强调法院和
6、检察院的工作既要讲法律效果,又要讲社会效果,从而助长了司法过程所适用规范的多极化和混乱。 法治国家要求法院居于社会关系调整过程中的核心地位,而我们的法院以及检察机关在整个国家的权力结构中仍处在相当边缘化的地位,这是今天的司法改革所面临的第三个矛盾。当年,法国思想家托克维尔在观察美国社会时,曾指出:“在美国,几乎所有的政治问题都要变成司法问题。”这意味着司法权的影响力不仅及于狭义的法律领域,而且是整个政治权力格局中的重要力量。法院的这种地位在当今的法治国家中有普遍的体现。曾有学者著书,题为《司法权在全球范围内的扩张》,历数世界许多国家法院越来越多地对
7、政府行为进行司法审查,对议会立法的合宪性作出判断,大有演成全球化走向之势。然而,在我们的权力格局中,法院以及检察院至今仍在夹缝中求生存:司法机关在俗称“人财物”等最重要的生存环节上依赖于同级党政权力;某些地方的人大可以无视立法与司法的界限,进行所谓的“个案监督”;在一些行政首长的眼中,司法机关不过是其下属的科局而已,而且是不甚重要的科局。央视名牌栏目“东方时空”让“两高”首长忝列“部长访谈录”末席为这种观念提供了一个生动的注脚;许多地方党的政法委员会书记由公安机关的首长担任。司法机关为改变这种边缘化的地位,想方设法,一方面向权力部门示好,另一方面,在
8、社会中更多地以威武示人。但事与愿违,示好的结果愈发强化了司法机关的从属地位,而黩武则使得司法尊严进一步丧失。
此文档下载收益归作者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