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革时代“政党

改革时代“政党

ID:25249643

大小:55.00 KB

页数:9页

时间:2018-11-19

改革时代“政党_第1页
改革时代“政党_第2页
改革时代“政党_第3页
改革时代“政党_第4页
改革时代“政党_第5页
资源描述:

《改革时代“政党》由会员上传分享,免费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内容在工程资料-天天文库

1、改革时代“政党孙国东内容摘要“改革”的时代背景和“政党一国家”的政治架构,构成了新时期中国法治国家建构的主要政治与社会—-历史背景。建设法治国家必须克服政治教条主义、“中国特殊论”和文化守旧主义。改革时代“政党一国家”的法治化,面临执政党的政治主导性与法律的“不可随意支配性”、社会层面的“分类监护体系”与法治所内在要求的“立法分类的非任意性”、“社会基本益品”的“有限准入体系”与法治所内在要求的法律的平等性之间的张力。改革时代“政党一国家”的法治建构,在坚持党的领导的前提下,应遵循政法分离和人大至上两个原则,并构建合宪性审查、

2、财政法定(税收法定和预算法定)这两大政治“基础秩序”,这将有助于法治国家的实质性建构。.jyqkeritocratic)分配原则,形成了权利、自由、权力、机会、收入和财富等“社会基本益品”的“限制准人体系”——这与法治所适应的“开放准人体系”不相容。质言之,正是这种“限制准人体系”所实现的官僚体系内部的利益共享,确保了下级官僚对最高权威的政治忠诚。从政治哲学上看,现时中国的“政党一国家”体制在相当程度上遵循的仍是传统中国长期奉行的贤能主义分配原则,即把被认可的“贤能”或“优点”、而不是非人格化的“公民资格”作为“社会基本益品”

3、分配的基本依据。显然,当前中国实践中形成的把行政级别与特定职业素养、进而与差序化的社会福利相联系的制度安排,正是这种贤能主义分配原则的体现。尽管这种分配原则可以最大限度地调动精英阶层的积极性并有效地维护其政治忠诚,但它既不利于社会正义的充分实现,也极易造成“赢家通吃”的局面,给法治的实现带来社会结构层面的巨大挑战。因为正如前文指出的,法治是以人格平等为前提的,一个崇尚贤能主义的社会势必会为位高权重者将法律沦为人情乃至私利的工具打开方便之门。从历史的视角看,这种贤能主义的分配原则堪称传统中国“礼治”原则的现代变种,“礼者,……德

4、必称位,位必称禄,禄必称用”《荀子·富国》)。这启示我们:在面对中国作为“文明型国家”的“轴心时代”文化遗产时,我们须把文化传统中应当批判的方面和值得保存的方面区分开来。就“政党一国家”的法治建构而言,这其实体现了其“限制准人体系”与法治所内在需要的法律的平等性之间的张力。值得注意的是,无论是前文提及的“分类监护体系”,还是此处的“限制准人体系”,都不是依据宪法和法律形成的,而是主要依据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地方性法规和各级党委发布的政策等形成的。其合宪性是很有必要依据宪法和法律予以审查的。改革时代“政党一国家”的法治建构很多论

5、者从韦伯合法统治类型的论说出发,认为随着时代的发展,基于建国领袖权威的“魅力型统治”(“克里斯玛型统治”)将让位于基于法律理性的“法制型统治”,即随着政治领袖魅力的平凡化,“法的统治”意义上的法治将成为治国的基本方略。这种论说有其学理依据,但却未必完全符合现实中国的情势。在新时期,尽管单个的政治领袖很难形成像毛泽东和邓小平那样的“克里斯玛”型权威,但作为整体的中国共产党因其历史上的革命功绩和现实中的国家和社会组织化需要,.仍可能具有这种权威。中共在深化改革时代更加强调党中央集体领导等政治举措,正是旨在强化作为整体的中国共产党之

6、政治权威的体现。这意味着:由作为整体的中国共产党所主导的“克里斯玛型统治”,在很长的历史时期内仍是深化改革时代中国的基本政治格局,也将是改革时代中国法治国家建构的基本政治情境。真正具有建设性的法治国家论说,应正视这一政治情境,并基于此探讨中国式法治国家模式的可能性。基于前文分析,笔者认为中国式法治国家的建构,应在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遵循如下两个法治化原则,并建立与此相适应的两大政治秩序法治化的“基础秩序”。(一)“政党一国家”法治化的两个原则1.政法分离原则。所谓“政法分离原则”,即“政治的归政治,法律的归法律的”。它充分

7、尊重执政党在国家和社会组织化中的核心地位,乃至在改革和法治中国建设中的主导地位;但主张把这种地位更多地限定在政治领域。对中国这样的“政党一国家”而言,所谓“政治领域”,是指关系中国作为政治共同体的生存(组织、团结)和发展(改革),因而需要执政党作出重大政治决断,并通过国家机关贯彻其意志的领域。换言之,它主要是指在国家治理中需要执政党集中人民意志和智慧作出决断的根本事项和重大事项,如国家进入紧急状态的决策,宪法的修正和法律的立改废,各级国家机关领导人的推荐,国家发展规划、重大政策和改革举措的拟定等。政治领域以外的法律问题,应最大

8、限度交给执法机关和司法机关依法处理,特别是要充分尊重司法机关依法独立行使审判权和检察权。由于法律本身是党领导人民制定的,并通过中国特色的“集思广益型”决策体制和民主集中制的法定程序,充分聚合了党和人民的共同意志,它是各种“私意”的加权汇总,是政治共同体内最无争议的“公意”,具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此文档下载收益归作者所有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温馨提示:
1. 部分包含数学公式或PPT动画的文件,查看预览时可能会显示错乱或异常,文件下载后无此问题,请放心下载。
2. 本文档由用户上传,版权归属用户,天天文库负责整理代发布。如果您对本文档版权有争议请及时联系客服。
3. 下载前请仔细阅读文档内容,确认文档内容符合您的需求后进行下载,若出现内容与标题不符可向本站投诉处理。
4. 下载文档时可能由于网络波动等原因无法下载或下载错误,付费完成后未能成功下载的用户请联系客服处理。